内容简介
《犯罪总论比较研究》系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刑法基础理论比较研究”的最终成果之一,其包含三篇二十章,对犯罪塈犯罪构成问题、犯罪形态问题和正当化事由问题等犯嚣基本理论领域的一系列专题进行了研究。这些专题设置涵盖了犯罪基本理论领域的主要内容,并注意反映近年来理论研究的新进展和开拓需要,专题研究深入细致,注惑中外比较。理论与立法及司法实践结合,从而比较显著地繁荣和深化了我国犯罪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
高铭暄 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特聘顾问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荣誉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
赵秉忠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暨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暨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常务副主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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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关于犯罪总论的比较研究,我原以为会是一本晦涩难懂的学术专著,但事实并非如此。《犯罪总论比较研究》这本书,以其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独特的叙事方式,深深地吸引了我。作者凭借其深厚的学识,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犯罪理论进行了系统地梳理和比较,为我打开了认识犯罪的新视角。我尤其对书中关于“犯罪的故意”和“犯罪的过失”的论述印象深刻。作者并没有停留在理论概念的层面,而是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生动地展示了不同法系在认定故意和过失时的不同标准和考量。例如,书中在分析“间接故意”时,详细比较了德国法和法国法在认定“放任”和“容忍”之间的微妙界限,以及这些差异如何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这让我对人类的主观心理活动在犯罪认定中的复杂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书中对“犯罪的阻却事由”的探讨也让我受益匪浅。作者不仅详细阐述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概念,还深入比较了不同法系在这方面的规定和实践。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在分析“正当防卫”时,对“防卫过当”的界定,作者比较了不同国家在衡量“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之间是否相当”时的不同标准,以及这些标准如何影响对行为人责任的认定,这让我对法律的精妙和平衡有了更深的体会。此外,书中关于“犯罪的累积”也让我大开眼界。作者详细阐述了“想象竞合”和“数罪并罚”等概念,并深入比较了不同法系在处理复合型犯罪时的不同原则和方法。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在分析“想象竞合”时,对“一个行为包含多个犯罪构成要件”的界定,这让我对犯罪行为的复杂性和法律解释的精妙有了更深的认识。这本书的语言风格多样,有时如哲人般的沉思,有时又如法官般的严谨,让我在这趟知识的旅程中,既能获得系统的知识,也能感受到思想的深度。
评分在接触《犯罪总论比较研究》这本书之前,我对犯罪的理解,可能还停留在一些比较粗浅的层面,对犯罪构成要件的认识也比较模糊。然而,这本书为我打开了一个全新的视角,让我得以深入了解犯罪理论的精髓,以及不同法系在犯罪构成要素上的差异。作者以其渊博的学识和精湛的写作技巧,将世界各国的犯罪理论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比较。我尤其对书中关于“犯罪行为”的论述印象深刻。作者不仅详细阐述了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素的特征,还深入探讨了“不作为”如何构成犯罪,以及在不同法系下对“保证人义务”的不同理解和适用。例如,书中在分析“遗弃罪”时,详细比较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认定“遗弃”行为时,对“扶助义务”和“救助义务”的不同考量,这让我深刻认识到,行为的界定不仅在于其积极的作为,更在于其潜在的作为义务。书中对“犯罪的主观方面”的分析也让我受益匪浅。作者不仅区分了“故意”和“过失”,还深入探讨了“特定目的”、“意图”、“动机”等更细微的心理因素,以及它们在不同法系下如何影响犯罪的认定和刑罚的轻重。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在分析“诈骗罪”时,对“非法占有目的”的界定,作者比较了不同法系在衡量“目的”和“手段”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些差异如何影响对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准确把握,这让我对法律在主观判断上的精妙有了更深的体会。此外,书中关于“犯罪的客体”也让我大开眼界。作者详细阐述了犯罪客体的概念,以及其在犯罪构成中的作用。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在分析“侵犯著作权罪”时,对“知识产权”的界定,作者比较了不同法系在保护“著作权”和“邻接权”时的不同侧重点,以及这些差异如何影响对犯罪客体的准确把握,这让我对法律在保护社会利益方面的多维度性有了更深的认识。这本书的语言风格多样,时而严谨而专业,时而又充满启发性的思考,让我在这趟知识的旅程中,既能获得系统的知识,也能感受到作者的智慧和深度。
评分这本书如同一扇窗户,让我得以窥见犯罪理论世界的广阔与深邃。我原本对犯罪总论的概念模糊不清,只知晓有“犯罪”一说,却不知其背后有着如此丰富多样的理论支撑和实践考量。作者以其渊博的学识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带领我逐一剖析了犯罪总论中的核心要素。我尤其被书中关于“违法性”的讨论所吸引。作者不仅阐述了不同法系对违法性的定义,更深入探讨了违法性的本质,以及如何区分“形式违法”与“实质违法”。他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生动地展示了在某些情况下,虽然行为符合了构成要件,但由于缺乏实质上的社会危害性,可能不被认定为犯罪。例如,在处理“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等阻却违法事由时,作者详细比较了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揭示了这些制度在保护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之间的微妙平衡。书中对“责任能力”的探讨也让我受益匪浅。作者不仅解释了不同年龄段、不同精神状态下行为人责任能力的认定标准,更着重比较了不同法系在精神病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特殊情况下的处理原则。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对“可归责性”的详细分析,作者指出,仅仅具备责任能力并不足以构成犯罪,行为人还需要能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也就是说,要能够理解和控制自己的行为。这种细致的区分,让我对法律的精准性有了更深的认识。此外,书中的语言风格多种多样,有时如涓涓细流,娓娓道来,有时又如澎湃江河,观点鲜明,让我在这趟知识的旅程中,既能获得宁静的思考,也能感受到思想的碰撞。
评分一本关于犯罪总论比较研究的书,我本以为会是一部枯燥乏味的学术著作,充斥着晦涩难懂的法律术语和抽象的理论框架。然而,当我翻开这本书的扉页,被其严谨而不失生动的语言所吸引。作者显然在犯罪总论领域有着深厚的功底,但他并没有止步于理论的堆砌,而是将不同国家、不同法系的犯罪构成要件、责任形式、排除事由等核心概念一一展开,并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比较分析。我尤其欣赏书中对于“故意”和“过失”的界定,作者不仅梳理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这方面的不同侧重,还结合大量实际案例,生动地阐释了不同司法实践中对这些概念的理解和运用。例如,在分析过失犯罪时,书中引用了多起因疏忽大意导致严重后果的案例,并深入剖析了行为人未能预见或避免危险的心理过程,以及司法机关如何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其过失程度。这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叙事方式,让原本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鲜活起来,也让我对犯罪的本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书中的另一个亮点是关于“正当防卫”的论述。作者并没有简单地罗列各国法律条文,而是追溯了正当防卫制度的历史演变,探讨了其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发展脉络。他特别指出了各国在“防卫认识”、“防卫过当”等问题上的差异,并通过对比分析,揭示了不同法律体系在平衡个人权利和社会安全方面的不同考量。例如,书中对比了德国法中对于“期待可能性”的严格要求,以及美国法中更为宽松的“自卫”原则,并探讨了这些差异可能带来的司法实践效果。这让我意识到,法律并非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进步而不断演进的活的有机体。这本书的结构也十分清晰,每一章节都围绕一个核心问题展开,逻辑严密,论证充分。即使对于我这样非法律专业出身的读者来说,也能够轻松跟随作者的思路,理解复杂的法律概念。总而言之,这是一本集学术性、思想性和可读性于一体的优秀著作,它不仅为我打开了犯罪总论研究的新视角,更引发了我对法律公平正义的深入思考。
评分一直以来,我对犯罪构成要件的理解都停留在比较基础的层面,认为只要完成了非法行为,并且主观上存在过错,就可以构成犯罪。然而,当我开始阅读这本《犯罪总论比较研究》时,我才意识到自己之前的理解是多么的片面和狭隘。作者以一种循序渐进的方式,将我带入了一个更为广阔的犯罪学研究领域。他首先从“行为”这一基础概念入手,详细阐述了行为的特征,以及在不同法系下对“不作为”的界定和处理方式。我特别被书中关于“保证人义务”的论述所吸引,作者通过对母对婴、医对病患、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等不同关系下,不作为可能构成犯罪的分析,让我深刻理解了行为不仅是积极的作为,更是潜在的责任。书中对“因果关系”的探讨更是让我大开眼界。我原本以为因果关系只是一种简单的时间和空间上的联系,但作者通过引入“条件说”、“相当因果关系说”等不同学说,并结合了大量疑难案例,展现了因果关系在犯罪认定中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他对于“介入因素”的分析,例如行为人的行为与最终结果之间是否存在第三人的故意行为或不可抗力,更是让我认识到,在认定犯罪时,需要审慎地排除一切可能导致行为人免责的外部因素。书中对“犯罪目的”和“犯罪意图”的区分也让我印象深刻。作者不仅解释了两者在法律上的不同含义,还通过对比不同国家在追究犯罪主体的主观方面时,对目的和意图的重视程度,揭示了法律体系在惩罚犯罪上的不同理念。例如,某些法系可能更注重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而另一些法系则更侧重于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这种细致入微的比较分析,让我对犯罪的构成要素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理解。这本书的优点还在于其语言风格的灵活多变,有时严谨如教科书,有时又如一位耐心细致的老师,将复杂的理论娓娓道来,让我倍感亲切。
评分在阅读这本书之前,我对犯罪构成要素的理解,可能还停留在“行为+主观过错=犯罪”这样一种相对简单化的认知模式中。然而,《犯罪总论比较研究》这本书,彻底颠覆了我原有的观念,让我看到了犯罪构成理论的复杂性、精妙性以及其背后所蕴含的深邃哲学思想。作者以其深厚的学术功底,将世界各国在犯罪总论领域的经典理论和最新研究成果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比较。我尤其对书中关于“行为”的定义和分类的论述印象深刻。作者不仅阐述了作为犯罪构成要素之一的行为,其具体含义和要求,还深入探讨了“不作为”如何能够构成犯罪,以及在不同法系下对“保证人义务”的不同理解和适用。例如,在医疗事故的案例分析中,作者详细比较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认定医护人员“不作为”构成犯罪时,对“注意义务”和“救助义务”的不同考量,让我深刻认识到,行为的界定远比我想象的要复杂和精细。书中对“犯罪对象”的探讨也让我受益匪浅。我之前以为犯罪对象仅仅是具体的物理实体,但作者指出,犯罪对象也可以是抽象的权利、利益或者国家公共安全。他通过对不同犯罪类型的分析,详细阐述了不同犯罪对象对于构成要件的认定和刑罚的适用所产生的影响,让我对犯罪的客体有了更全面的理解。此外,书中对“犯罪工具”的论述也让我大开眼界。作者不仅区分了工具和对象的概念,还深入探讨了工具的性质、使用方式以及其在认定犯罪中的作用。例如,在一些涉及高科技犯罪的案例中,作者详细分析了网络、计算机等工具在犯罪构成中的特殊性,以及如何对其进行准确的定性。这本书的优点还在于其语言风格的丰富性和包容性,有时严谨而专业,有时又充满人文关怀,让我在接受知识的同时,也能感受到作者的思考和温度。
评分一直以来,我对于犯罪行为的界定,总觉得隔着一层纱,看不透本质。直到我接触到这本《犯罪总论比较研究》,才感觉像是拨开了迷雾。这本书并非一本简单的法律条文汇编,而是以一种宏大的视角,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犯罪理论进行了深入的比较和分析。我尤其对书中关于“犯罪原因”的探讨记忆犹新。作者并没有将犯罪原因简单地归结为个体因素,而是从社会、经济、文化等多个维度进行了考察,并详细比较了不同学派在犯罪原因理论上的异同。他引用了大量的社会学、心理学研究成果,将法律理论与社会现实紧密结合,让我看到了犯罪问题的复杂性和多层次性。例如,书中对“社会疏离理论”和“紧张理论”的比较分析,让我明白了为何某些群体更容易陷入犯罪的泥沼,以及这些理论如何在不同文化背景下得到解释和应用。作者还对“犯罪的社会控制”进行了深入的论述,他比较了不同国家在预防犯罪、改造罪犯方面的不同模式,包括刑罚的适用、社区矫正的实施、以及社会 reintegration 的机制。我特别注意到书中对“犯罪被害人学”的提及,尽管这本书的重点不在于此,但作者敏锐地捕捉到了被害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的重要性,并对其地位、权利以及在司法程序中的作用进行了简要的探讨。这让我意识到,对犯罪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犯罪人本身,更要关注到被害人的视角和需求。书中的论证过程严谨扎实,逻辑清晰,即使对于非法律专业人士,也能从中获得丰富的知识和深刻的启发。作者在处理不同法系的观点冲突时,总能保持一种中立和客观的态度,既不偏袒任何一方,又能够深刻地剖析其背后的合理性与局限性,展现了极高的学术素养。
评分当我第一次接触到《犯罪总论比较研究》这本书时,我对犯罪理论的理解可能还停留在非常基础的层面。我知道有犯罪,有罪犯,但对于犯罪构成要件、犯罪的种类以及不同法系在这些问题上的差异,我知之甚少。这本书,如同一次精心设计的思想实验,彻底颠覆了我原有的认知模式。作者以其卓越的洞察力,将世界各国在犯罪总论领域的经典理论和最新研究成果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比较。我尤其对书中关于“犯罪的主观方面”的论述印象深刻。作者并没有简单地将其归为“故意”和“过失”,而是深入探讨了“特定目的”、“意图”、“动机”等更细微的心理因素,以及它们在不同法系下如何影响犯罪的认定和刑罚的轻重。例如,书中在分析“欺诈罪”时,详细比较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认定“欺诈意图”时的不同侧重,以及这些差异如何影响对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判断,这让我认识到,对犯罪主观方面的理解,需要深入到行为人的内心世界。书中对“犯罪的客观方面”的分析也让我受益匪浅。作者不仅详细阐述了行为、结果、因果关系等要素,还深入探讨了“犯罪对象”的界定和“犯罪工具”的作用。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在分析“盗窃罪”时,对“非法占有”的界定,作者比较了不同法系在衡量“占有”和“持有”之间的区别,以及这些区别如何影响对犯罪客体的准确把握,这让我对法律的严谨和精确有了更深的体会。此外,书中关于“犯罪的合法化”也让我大开眼界。作者详细阐述了“阻却违法事由”的概念,并深入比较了不同法系在处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情况下的不同原则。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在分析“紧急避险”时,对“避险相当性”的界定,作者比较了不同国家在衡量“避险行为与危险程度的平衡”时的不同标准,这让我对法律在保护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之间的微妙平衡有了更深的认识。这本书的语言风格多样,有时如一位严谨的学者,剖析事物的本质,有时又如一位富有启发性的导师,引导我深入思考。
评分这本书的出现,彻底刷新了我对犯罪总论的认知。在此之前,我对犯罪的理解可能比较零散,只是零星地知道一些犯罪的名称和大概的罪行。然而,通过阅读《犯罪总论比较研究》,我才真正领略到了犯罪理论的博大精深以及不同法系在犯罪认定上的差异。作者以其渊博的学识和精湛的笔触,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犯罪世界的大门。我特别对书中关于“犯罪行为”的定义和分析印象深刻。作者不仅详细阐述了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素的特征,还深入探讨了“不作为”如何构成犯罪,以及在不同法系下对“保证人义务”的不同理解和适用。例如,在医疗事故的案例分析中,作者详细比较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认定医护人员“不作为”构成犯罪时,对“注意义务”和“救助义务”的不同考量,这让我深刻认识到,行为的界定远比我想象的要复杂和精细。书中对“犯罪目的”和“犯罪意图”的区分也让我受益匪浅。作者不仅解释了两者在法律上的不同含义,还通过对比不同国家在追究犯罪主体的主观方面时,对目的和意图的重视程度,揭示了法律体系在惩罚犯罪上的不同理念。例如,某些法系可能更注重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而另一些法系则更侧重于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此外,书中关于“犯罪的客体”也让我大开眼界。作者详细阐述了犯罪客体的概念,以及其在犯罪构成中的作用。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例分析,作者详细阐述了“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法律含义,以及如何将其作为犯罪客体来保护,这让我对法律的价值和意义有了更深的理解。这本书的优点还在于其语言风格的灵活多变,有时严谨而专业,有时又如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将复杂的理论娓娓道来,让我倍感亲切。
评分这本书如同一位博学的老师,带领我探索了犯罪总论的奥秘,也让我对法律的理解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在阅读之前,我对于犯罪的定义和构成要素,可能只停留在一些模糊的概念层面,知道有“犯罪”这种行为,但具体到每一个要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却知之甚少。《犯罪总论比较研究》这本书,以其宏大的视野和严谨的逻辑,为我一一揭示了这些“秘密”。我尤其被书中关于“犯罪对象”的论述所吸引。作者并没有简单地将犯罪对象视为一个物理实体,而是深入探讨了其抽象的、法律上的概念。他详细比较了不同法系下对犯罪对象的界定,以及犯罪对象在构成犯罪中的重要作用。例如,在分析侵犯财产罪时,作者详细阐述了“财产”的法律含义,以及如何将其与“物”进行区分,这让我对犯罪客体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书中对“犯罪工具”的分析也让我印象深刻。作者不仅区分了犯罪工具与犯罪对象,还深入探讨了工具的性质、使用方式以及其在认定犯罪中的作用。我特别注意到书中对“毒品犯罪”案例的分析,作者详细阐述了毒品在其中的角色,以及如何对其进行定性,这让我认识到,工具的属性对于认定犯罪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此外,书中关于“犯罪的认定”也让我受益匪浅。作者详细阐述了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行为、主观方面、违法性和可罚性,并对它们在不同法系下的理解和适用进行了比较分析。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对“违法性”的深入剖析,作者区分了形式违法和实质违法,以及如何根据具体情况排除违法性,这让我对法律的精准性和灵活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本书的语言风格多样,有时严谨而不失温度,有时又充满智慧的闪光,让我在这趟知识之旅中,既能获得系统的知识,也能感受到作者的思考和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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