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刑法》法条既保证了主体法的完整性,又强调了重点法条。同时,根据司法考试必读法律法规,逐条穿插相关司法解释,将属于某一知识点的相关法条和司法解释都列在一起。命题题眼对各法各章的历年考点及其分值进行统计,对某一重点法条所涉及的一个或多个考点进行分解并分析,指出法条的题眼。
★历年真题逐条将涉及到的历年真题及其答案一一展示,直观反映出法条的重要程度和历年考试情况,掌握题眼和出题方法。
★强化模拟题参照司法考试的要求、特点,对重点法条的考点(尤其是尚未考过的考点)编写相应的强化模拟题,通过反复的有针对性的演练,达到加深对法条的理解和全面掌握的效果。
作者简介
目录信息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本法任务】
第三条 【罪刑法定】
第四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
第六条 【属地管辖权】
第七条 【属人管辖权】
第八条 【保护管辖权】
第九条 【普遍管辖权】
第十条 【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
第十一条 【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
第十二条 【溯及力】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
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
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
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
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
第三节 共同犯罪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
第二十六条 【主犯】
第二十七条 【从犯】
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
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
第四节 单位犯罪
第三十条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
第三十五条 【驱逐出境】
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
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
第二节 管制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
第三十九条 【被管制罪犯的义务与权利】
第四十条 【管制期满解除】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第三节 拘役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
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
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
第五十一条 【死,缓期间及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
第六节 罚金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第五十六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
第五十七条 【对死刑、无期徒刑犯罪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
第五十八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
第八 节没收财产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
第六十条 【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章 刑法概说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和机能
第二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刑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 犯罪概说
第一节犯罪的概念
第三章 犯罪构成
第一节 犯罪构成概述
第二节 犯罪客体
第三节 犯罪客观要件
第四节 犯罪主体
第五节 犯罪主观要件
第四章 犯罪排除事由
第一节 犯罪排除事由概述
第二节 正当防卫
第三节 紧急避险
第四节 其他犯罪排除事由
第五章 犯罪未完成形态
第一节 犯罪未完成形态概述
第二节 犯罪预备
第三节 犯罪未遂
第四节 犯罪中止
第六章 共同犯罪
第一节 共同犯罪概述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第三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
第四节 共犯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第五节 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
第七章 单位犯罪
第一节 单位犯罪概述
第二节 单位犯罪的定罪
第三节 单位犯罪的处罚
第八章 罪数形态
第一节 罪数的区分
第二节 实质的一罪
第三节 法定的一罪
第四节 处断的一罪
第九章 刑法概说
第一节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刑罚的目的
第十章刑罚种类
第一节主刑
第二节附加刑
第十一章 刑罚裁量
第一节 量刑概述
第二节 量刑情节
第三节 量刑制度
第十二章 刑罚执行
第一节 减刑制度
第二节 假释制度
第十三章 刑罚消灭
第一节 刑罚消灭概述
第二节时效
第三节赦免
第十四章 罪行各论概说
第一节 刑法分则的体系
第二节 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
第三节 刑法分则的法条竞合
第十五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十六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十七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十八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走私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十九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二十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二十一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5):金融诈骗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二+二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6):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二十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7):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二十四 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8)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二十五章 犯公导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二十六章 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重点罪名
第二节普通罪名
第二十七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三节 普通罪名
第二+八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2):妨害司法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二+九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3):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三十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4):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三十一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三十二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6):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三十三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三十四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8):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三十五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9):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三十六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三十七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三十八章 渎职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三十九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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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用户评价
从装帧和印刷质量上来说,这本书的整体体验算得上是上乘了。毕竟是每年都要更新的考试用书,纸张质量如果太差,长时间翻阅和做笔记很容易让人心生烦躁。这本《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一本通》的纸张选择比较适中,不是那种反光的亮面纸,长时间阅读眼睛不容易疲劳。更重要的是,它的排版设计非常清晰,不同类型的知识点,比如定义、例外、法律后果,都有不同的字体和边框样式进行区分,这对于需要高强度信息检索的备考者来说,是一个巨大的福音。我习惯在书页空白处写下自己的心得或者补充的记忆口诀,这本书留白适度,内容布局疏密有致,让我在“二度创作”的过程中,能够游刃有余地将自己的学习痕迹融入其中,最终形成一本真正属于我自己的备考宝典。这种对细节的关注,体现了出版方对考生学习体验的尊重。
这本《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一本通》拿到手的时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厚重”。真的不是夸张,它的分量沉甸甸的,感觉里面塞满了知识点。当时备考司考,时间紧任务重,我最怕的就是买到那种内容零散、重点不突出的复习资料。这本“一本通”至少在视觉上给了我极大的信心——它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全能的工具箱,恨不得把所有可能考到的法律条文、经典案例和历年真题的解题思路都给囊括进去了。说实话,刚翻开的时候,那种扑面而来的法条和术语还是有点让人头晕目眩,毕竟我对刑法和民法的某些复杂交叉领域还是一知半解。不过,耐下心来仔细研读了目录和前言后,我发现编者在结构编排上确实下了不少功夫,他们似乎很清楚我们这些考生的痛点,力图用最精炼的语言勾勒出那些庞大法律体系的骨架。尤其是它对那些高频考点和历年“陷阱”的标注,简直是备考路上的明灯,让我能够把有限的精力集中到刀刃上,而不是在那些冷僻的边角料上浪费时间。
我用了差不多一周的时间来系统地梳理教材的前几章内容,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它对案例分析题的梳理方式。过去我看的一些资料,案例分析总是把法律依据和结果陈述得过于生硬,读完后还是不确定自己在考场上该如何组织语言才能得分。但这本《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一本通》似乎采取了一种更贴近实战的思路。它不仅仅告诉你“是什么”,更侧重于“怎么用”。比如,针对某个合同法上的疑难点,它会列出不止一种可能的裁判思路,并分析每种思路背后的法理支撑和潜在风险。这种多角度的剖析,极大地提升了我对法律条文灵活运用的能力。我记得有一次为了理解一个关于诉讼时效的判定,我反复看了好几遍书里给出的图示和对比表格,感觉那种抽象的理论终于落地了,不再是空中楼阁,而是可以实际操作的工具。对于我们这种需要面对海量信息进行快速判断的考生来说,这种实操层面的指导价值无可替代。
老实说,对于一个目标是突破高分的考生而言,任何复习资料都不可能完全替代真题的反复演练,但好的辅导书能让你事半功倍。《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一本通》在对历年真题的解析部分的处理上,显得尤为细致和有远见。它不是简单地给出“正确答案是B”然后附上几句法条引用。很多道题的解析部分,甚至比我之前购买的专门的真题解析都要深入。它会追溯到该题目的立法精神的源头,探讨为什么选项A和C是错误的,它们分别“错”在哪里,这种深入的辨析,让我对命题人的思维模式有了更清晰的把握。这对于我后期进行模拟考试和自我检测时,建立起一套内在的判断逻辑至关重要。我常常在做完一套自测题后,用这本书来回溯错题,常常会有“原来如此”的顿悟感,感觉自己对这门考试的理解又深了一层,不再是死记硬背的机械反应。
对我个人而言,备考司考就像是在走一条漫长而充满迷雾的隧道,需要一个稳定可靠的指南针。《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一本通》在内容的时效性和覆盖面上展现出了极强的专业性。作为针对特定年份的考试用书,它对当年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和最高院的指导意见的吸收速度和整合深度是令人信服的。我记得当时在梳理行政法部分时,正好有一个新的司法解释发布,很多其他资料还没来得及更新,但这本“一本通”已经非常及时地将这部分内容融入了相关章节的分析之中,并明确指出了它对原有法条可能产生的冲击和影响。这让我极大地避免了因信息滞后而导致的复习方向偏差,确保了我的知识储备始终站在考试要求的最新前沿。可以说,它不仅仅是一本书,更像是那一年度司法考试风向的一个缩影和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