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清至民国时期蒙古法制研究:以中央政府对蒙古的立法及其演变为线索》主要以中央政府对蒙古的立法及其演变为线索,研究与清至民国时期蒙古法制演变有关的诸问题。全文共由六个部分组成。导言部分交待了《清至民国时期蒙古法制研究:以中央政府对蒙古的立法及其演变为线索》的选题及其意义、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基本史料、主要论述范围等。第一章从清代历朝对蒙古的立法及其主要内容,以及清朝对蒙古立法的特点等三个方面,比较系统地介绍了蒙古特别法体系的确立及其相关问题。第二章主要叙述了清末新政时期蒙古旧法体系的演变情况。第三章叙述了民国北京政府时期蒙古法制的演变情况。第四章叙述了国民政府对蒙古的各项法律措施与蒙古法制的演变情况。第五章从清末以来的历届中央政府对蒙古的“与内地一体化”政策及其连续性、盟旗各阶层对这一政策的反对和抵制、旧法体系的解体趋势、新秩序的建立过程及其结局等方面,对近代蒙古法制演变进程中贯穿的几个问题,作了必要的分析和总结。
作者简介
乌力吉陶格套,蒙古族,1972年12月出生,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人。1994年毕业于内蒙古大学蒙古语言文学系,同年考入内蒙古大学内蒙古近现代史研究所,攻读硕士研究生。1997年毕业后留校从事科研工作。1999年在职攻读内蒙古大学专门史专业博士研究生,2003年6月通过论文答辩,获历史学博士学位。2005年3月至2006年12月在日本大东文化大学亚细亚地域研究科进修。现为内蒙古大学蒙古学学院副研究员。先后发表《“蒙古待遇条例”及相关的几个问题》《清朝对蒙古的立法概述》《近代蒙古司法审判制度的演变》等论文多篇。
目录信息
一、关于主题
二、国内外研究概况
三、基本史料
四、论述范围及各章 主要内容
第一章 清朝对蒙古的立法及蒙古特别法体系的确立
第一 清代历朝对蒙古的立法及其制度化
一、清朝入关前对归附蒙古各部的立法
二、清朝入关后对蒙古立法范围的扩大
三、《理藩院则例》的制定
四、《大清律例》与“蒙古例”
五、《大清会典》与“蒙古例”
第二 清朝对蒙古立法的主要内容
一、清朝对蒙古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蒙古王公上层的封爵、年班制度
三、清代蒙古的刑罚制度
四、清代蒙古的司法审判制度
五、宗教领域的“喇嘛事例”
第三 清朝对蒙古立法的特点
一、“因俗而治”的立法原则
二、清代蒙古盟旗的特殊地位和待遇
三、蒙古王公上层在盟旗内部的特殊权利
第二章 清末改制对蒙古法制的冲击和影响
第一 近代以来的国内局势与清朝对蒙政策的转变
一、近代以来的国内局势
二、清朝对蒙政策的转变
第二 理藩部官制改革与蒙古“旧例”的变通
一、理藩部官制改革
二、《理藩部则例》部分条文的废除
第三 清末法制改革对蒙古传统法制的影响
一、《大清现行刑律》的修订
二、蒙古刑罚的减轻
三、司法制度改革对蒙古司法审判制度的影响
第四 清末“藩属宪政”及其对蒙古的影响
一、理藩部筹划“藩属宪政”
二、资政院和谘议局的设立及其对蒙古的影响
第三章 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的蒙古法制
第一 民国北京政府对蒙古的立法及其统治的确立
一、《蒙古待遇条例》的公布
二、民国北京政府统治在蒙古的确立
第二 民国北京政府对蒙古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蒙藏院对蒙古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驻边机构对盟旗的监督体制
第三 蒙古封建制度的延续及其变化
一、蒙古王公封爵制度
二、蒙古王公上层年班制度
三、蒙古的司法审判制度
四、其它封建旧制
五、修订《蒙藏则例》的尝试
第四 民国北京政府的真假“立宪”及蒙古的政治参与
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相关规定及蒙古议员选举
二、袁世凯的“制宪”活动与蒙古
三、袁世凯死后的“立宪”政治与蒙古
第四章国民政府统治下蒙古法制的演变
第一 国民政府成立初期对蒙施政方针及统治措施
一、国民政府对蒙古的施政方针
二、“改省令”的发布与“蒙古会议”的召开
三、蒙藏委员会对蒙古的行政管理体制
第二 走向解体的蒙古封建制度
一、《蒙古盟部旗组织法》的制定及盟旗制度的改革
二、对王公封爵制度的态度及措施
三、对王公上层年班制度的改革
四、对蒙旗司法审判制度的改革
五、对喇嘛教的整顿和限制
第三 国民政府对蒙古自治问题的有关规定
一、内蒙古“高度自治”要求的提出
二、《内蒙古自治办法原则》的产生及相关条例的公布
三、自治机关的改组及相关规定的变迁
四、战后《蒙古盟旗地方自治方案草案》的拟定及其流产
第四 国民政府的“制宪”活动及蒙古的政治参与
一、《训政时期约法》制定前后
二、《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及相关规定
三、《中华民国宪法》的制定及相关规定
第五章近代蒙古法制演变进程中贯穿的几个问题
第一 对蒙政策的连续性与来自蒙旗的阻力
一、“与内地一体化”政策的连续性
二、传统和利益的双重阻力
第二 旧法体系的解体与新秩序的建立过程
一、旧法体系的解体趋势与盟旗权利的不断衰弱
二、新秩序的建立过程及其结局
主要参考文献资料
附录一:民国北京政府颁布有关蒙古的主要法规条例一览
附录二:国民政府时期有关蒙古的主要法规条例一览
后记
· · · · · · (收起)
读后感
用户评价
这本书的语言风格是极其凝练且学术化的,但即便对于非专业人士,也能感受到其蕴含的强大信息密度。我尝试从社会史的角度去解读其中的法制变迁,发现作者对于权力运作的把握非常到位。比如,在探讨某个特定时期法律机构设置及其人员构成时,不仅仅描述了“是什么”,更深入探究了“为什么会这样”以及“造成了什么后果”。这使得对法制的分析不再局限于条文本身,而是扩展到了社会控制、资源分配等宏大议题上。我个人非常欣赏作者那种抽丝剥茧、直击核心问题的分析能力,它迫使读者重新审视自己对那个时代法律权威性的固有认知。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不仅记载了历史,更深刻地解读了历史背后的制度逻辑。
这部著作的装帧和排版确实让人眼前一亮,纸张的质感上乘,字体清晰,读起来非常舒服。我个人尤其欣赏作者在结构上的精妙布局,清晰地勾勒出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脉络,使读者能在一个宏大的历史背景下理解法律的演变。比如,对于清代与民国时期法律体系的承继与断裂的论述,作者没有停留在简单的罗列,而是深入挖掘了背后的社会结构变迁和权力转移对法制建设的深刻影响。阅读过程中,我感觉自己就像是穿梭在历史的长廊里,亲眼目睹了制度的更迭。特别是对一些关键的历史文献和判例的引用,非常扎实可靠,看得出作者在史料搜集和考证上花费了巨大的心力。对于想要全面了解那个时期法律史的学者或爱好者来说,这无疑是一部极具参考价值的工具书。整体而言,从阅读体验到学术深度,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准。
说实话,我拿到这本书之前,对这个细分领域的研究资料并不多,很多既有的论述都比较零散,不成体系。这部书的价值就在于它提供了一个近乎百科全书式的、具有高度整合性的研究框架。我特别关注了其中关于法律现代化进程中“传统”与“现代”观念冲突的章节。作者的论证逻辑严密,层层递进,成功地揭示了在社会剧烈转型期,法律思想是如何被动或主动地进行调适和重塑的。这本书的学术规范性非常高,注释详实,参考文献列表极为丰富,这为后续研究者提供了坚实的路径图。对于任何想深入探究近代中国法律文化转向的读者,这本书都是不可绕过的一座里程碑式的研究成果,它真正做到了填补空白、构建体系。
我对这本书的切入角度感到非常新颖,它没有将蒙古法制视为一个孤立的体系来研究,而是巧妙地将其置于更广阔的清代乃至民国初期多民族、多层次的法律互动网络中进行审视。这种跨学科、跨区域的比较视角,极大地拓展了我们对中国近代法制史的传统认知。书中对于地方性习惯法与中央集权法律规范之间的张力分析,尤为精辟。作者通过对具体案例的细致剖析,展现了法律在实际运作层面所面临的复杂现实挑战。例如,某些边缘地区的法律冲突如何体现了国家权力渗透的力度与局限性,这些论述既有理论高度,又不失鲜活的案例支撑,读起来很有启发性。这种细腻入微的社会史观察方法,让枯燥的法条变得生动起来,极大地提升了阅读的趣味性。
初读这本书时,我被其对史料的罕见独到解读所震撼。很多我们习以为常的历史现象,在作者的法制视角下,展现出了全然不同的面貌。比如,关于地方自治与中央集权在民国初年法律执行上的博弈,作者通过对地方性议会和司法实践的交叉对比,揭示了权力边界的模糊性与动态性。这本书的行文节奏把握得很好,既有宏观的理论构建,又不乏微观的细节支撑,读起来节奏感十足,不会让人感到疲倦。它成功地将一个相对冷门但至关重要的历史课题,提升到了一个极具学术对话价值的高度。对于想了解清末民初中国政治权力如何通过法律工具进行重塑的读者来说,这本书绝对提供了超乎预期的深刻洞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