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略語索引
第一篇基礎和概述
第一部分歐盟公司法的主要問題、功能和方法
第一章本書的主要問題
第一節規則
一、原則——公司組織和金融是規範對象
二、公司法實踐中重要的法律領域
(一)公司組織法
(二)資本市場法
(三)稅法和破産法
(四)公司衝突法(國際公司法)和基本自由
(五)綜述
第二節公司類型
一、資閤公司和人閤公司
二、資閤公司的類型
三、股份公司的主導地位
第三節立法的兩級體係
一、歐盟法
(一)歐盟基本法(條約法)
(二)歐盟次級法(立法)
(三)不重要的一般原則
二、國內法
(一)兩類兩級體係的問題
(二)有效率的權力配置
第四節對主要問題進行係統化的方法
一、根據官方編號區分
二、區分公司類型
三、區分協調和創設超國傢公司類型
四、根據公司生命階段區分
第五節本書采用的順序
第二章功能和正當性
第一節一體化
一、一體化規則的範圍及其模式和廣泛接受程度
(一)範圍
(二)一體化規則的廣泛承認
二、産品流動性
(一)問題
(二)歐盟公司法的解決方法
三、資本流動性
(一)問題
(二)歐洲公司法的解決方法
四、公司組織整體的流動性
(一)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設立
(二)跨境住所地變更和閤並
(三)跨境收購和企業集團
第二節消除扭麯競爭的行為
第三節公司法現代化和改革
一、一個明確的目標
二、核心問題:高效和現代化法律的最佳框架
第三章方法
第一節比較法
一、經濟重要性
二、比較法
(一)經濟重要性作為選擇的參數
(二)對歐盟化的重要性和解決方法的適用廣度作為附加參數
(三)股份公司法比較
三、“較大”成員國的立法現狀
第二節經濟學理論
一、公司是閤同關係的網絡——委托代理問題
(一)長期閤同(關係)的網絡——與現貨閤同對比
(二)委托代理問題
二、特彆重要的信息和資本市場
三、長期閤同(關係)和信息問題的公共監管
(一)監管正當性
(二)可能需要監管的若乾重要情況
第二部分歐盟公司法文本及其結構概述
第四章歐盟層麵的規則(主要問題概述)
第一節歐盟(條約)法的一般問題
一、歐盟層麵的問題
二、歐盟公司法的法律基礎
(一)界定良好的法律基礎
(二)輔助性和比例性
(三)工具的選擇:指令或條例
三、歐盟公司法解釋
(一)解釋對象和解釋方法
(二)實踐重要性
第二節公司法指令(公司組織和會計的協調)
一、公司設立和日常經營
(一)有效性、代錶、信息披露、有限責任、資本和資本措施(第一、二、十二號指令)
(二)其他待協調的問題
(三)已被協調的會計法(第四、七、八號指令)
二、公司設立和結構性改變
(一)分公司和住所地的跨國轉移
(二)股份公司的閤並和分立
(三)收購和企業集團
三、時間順序
第三節資本市場法指令(融資)
一、一級市場法
二、二級市場法
三、時間順序
第四節公司稅、資本收益稅和資本交易稅(印花稅)的指令
一、針對特定情況的協調措施
二、對公司稅法基礎的普遍協調的思考
三、基本自由對整個稅法的影響
第五節超國傢的公司類型(公司組織規則的統一)
第六節破産條例
第七節與企業相關的勞動法
一、勞動是一個生産要素和組織的一部分
二、涉及公司結構改變對勞動關係産生影響的法律措施
三、涉及公司(組織)內部的員工參與(決策/管理)的法律措施
第八節行業特彆規則和相鄰領域
一、特彆會計法和信息披露規則
二、自有資本和審慎監管法
三、經營者集中控製
四、排除這些領域
第五章對國內法的影響
第一節重要範圍
第二節歐盟法對國內法的監控
一、歐盟法通過其基本自由排除適用國內法
(一)作為兩項公司法自由的“設立自由”和“資本流動自由”
(二)共同的適用條件和作用
(三)對三種重要情況的特殊處理
二、歐盟法通過指令排除適用國內法
(一)國內情況
(二)跨境情況
(三)直接影響
第三節包括實質解決方法的歐盟法
一、自有的實質解決方法——施加(最低)標準
二、專論:直接影響
(一)原則
(二)在歐盟公司法中的直接影響
三、專論:間接影響和有效的處罰
四、專論:國傢責任
五、這些機製是否也會在尚未協調的領域産生影響
第四節對歐洲經濟區國傢的影響
第六章歐盟(公司)法的最優範圍的問題
第一節集中立法和分散立法的優缺點
一、綜閤評述優缺點
二、專論:實體規則和信息規則對比
第二節憲法框架和有效互動的條件
一、憲法框架
二、有效監管競爭的前提條件
第三節在特殊領域的適用
一、資本市場中的公司金融市場
(一)交易的集中規則,針對産品的分散規則
(二)發揮功能的競爭
二、公司設立——包括資本規則
(一)選擇自由和提供給相關當事人的信息
(二)幾乎沒有外部效應
三、日常經營和結構改變——主要是委托代理問題
(一)選擇另一種委托代理製度的兩條途徑
(二)委托代理問題的分散監管
(三)歐盟層麵的自由選擇和流動性的規則
(四)尋找發揮功能的競爭
第四節從管轄競爭到競爭框架——公司法的歐盟體係
第二篇公司設立和日常運作
第一部分一般問題
第七章涵蓋的現象和適用問題
第一節涵蓋的現象
一、現象
二、協調現狀和本書中的介紹
第二節法律適用問題
一、衝突法的基本處理
(一)聯結因素
(二)調整範圍
二、設立自由
(一)直接效力
(二)基本自由的受益者
(三)適用基本自由的前提條件
(四)基本自由對公司設立和運作的自由化效果
三、資本流動自由
第二部分效力和第三人關係
第八章(資閤)公司的有效性和對外代錶權(第一號指令)
第一節重要性、適用範圍和調整對象
一、歐盟公司法的基石
(一)外部機製:歐盟公司法是關於資閤公司的法律
(二)內部機製:第三方關係和信息規則的重要性
二、範圍
(一)公司類型
(二)新的公司類型:一些規則是否也適用於閤夥
三、規製內容概述
(一)信息披露
(二)保護第三人利益與有效性風險之間的權衡
第二節公司設立和有效性(指令第11~13條)
一、設立:預防控製與降低無效風險(指令第10條)
二、減少無效的事由(指令第12條b款)
(一)規則的適用範圍
(二)限縮的無效事由清單
三、僅對將來的無效(指令第12條a款和第13條)
(一)無效宣告
(二)對第三人的效力
(三)公司內部的效力
第三節公司承擔的義務(第8~10條)
一、公司設立階段行為人的責任(第8條)
(一)以誰的名義行事
(二)公司承擔責任和例外約定
二、善意第三人保護(指令第9條)
三、代錶權限幾乎不受限製(第10條)
(一)代錶權的概念及其在一體化方麵的影響
(二)對代錶權的一般限製
(三)公司章程和決議對代錶行為的限製
(四)個案中對代錶權的限製
第九章公司設立階段的信息披露(第一號指令和第二號指令)
第一節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與披露事項(信息模式)
一、信息規則:概念和特徵
二、信息披露在歐盟公司法中的重要性
(一)信息規則在歐盟基本法中的至高地位
(二)信息規則在歐盟次級法中的主導地位
三、信息的必要性和經濟學理論
(一)信息的必要性
(二)信息渠道(信息經濟學)
(三)處理信息的能力
四、第一號和第二號指令中信息披露規則概述
第二節應當披露的事項(第一、二、四號指令)
一、公司設立文件和章程
(一)第一號指令第2條第1款(a)~(c)項
(二)第二號指令對第一號指令的補充
二、公司機關的構成
(一)第一號指令第2條第1款(d)項
(二)第二號指令對第一號指令的補充
三、公司的資本
(一)第一號指令第2條第1款(e)項
(二)第二號和第四號指令對第一號指令的補充
四、公司的會計製度[第一號指令第2條第1款(f)項和第四號指令]
(一)作為特彆法的第四號指令
(二)披露會計信息的重要性
五、公司住所地、法律形式和經營範圍(第一號和第二號指令)
六、公司解散、無效和清算[第一號指令第2條第1款(h)~(k)項]
七、公司股份和發起人[第二號指令第3條(b)~(h)項和(i)~(k)項]
第三節信息披露的方式(第一號指令)
一、信息的來源:公司登記(第一號指令第3條1~3款)
二、溝通方式:登記簿摘要、公示、商務通訊中的提示
(一)登記簿摘要(第一號指令第3條第4款)
(二)公示(第一號指令第3條第5款)
(三)商業通訊中的提示(第一號指令第5條)
第四節信息披露的影響(第一號指令)
一、公示前的消極影響(第一號指令第3條第6~7款)
(一)第三人以法律上的變化作為抗辯理由
(二)登記義務人不以發生變更作為抗辯理由
二、公示的積極影響(第一號指令第3條第7款第1段和第2段)
(一)第一號指令第3條第7款第1段和第2段的附加內容
(二)公示的積極影響
第五節分公司的信息披露
第六節責任人與處罰(第一號指令)
一、尚未協調的登記責任(第一號指令第6條)
二、部分協調的處罰措施(第一號指令第7條)
第七節比較法視角下第一號指令的轉化
第十章有限責任(第二號和第十二號指令)
第一節作為不成文規定的有限責任原則
一、基本原則、目的和例外
(一)有限責任的基本原則
(二)有限責任原則的立法目的
(三)可能的例外規定
二、股東人數較少情況下的有限責任(第二號指令和第十二號指令)
(一)國內法的發展情況
(二)股份公司存續的有限保護(第二號指令第5條)
(三)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情況下的有限責任和相同解決方法(第十二號指令第2條第1款及第7條)
(四)僅在國內法中有一人股份公司情況下的有限責任(第十二號指令第6條)
三、股東人數較少時的形式要求(第十二號指令第3~5條)
第二節有限責任的例外規定
一、成文的例外規定(第十二號指令第2條第2款)
(一)國內法的前驅和歐盟層麵的提案
(二)僅由國內法規定的例外情況
二、“特定情形”中的例外規定(濫用行為)
三、更多的例外規定,特彆是在企業集團法中
(一)“特定情形”之外原則上再無其他例外規定
(二)企業集團
· · · · · ·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