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南·道尔传记
约翰•狄克森•卡尔(1906-1977),20世纪上半期推理小说黄金时代重要作家,美国推理协会终身大师奖得主。卡尔一生致力于创作密室与不可能犯罪推理小说,风格神秘诡异,密室设计精妙,极大拓展了密室类古典推理小说的创作空间,被誉为“密室之王”。其作品《三口棺材》一向被称为密室推理第一佳作,代表作尚包括《歪曲的枢纽》《犹大之窗》等。
完全因为狄克森才会看这本书的,很好奇这个"密室之王"写的传记会时什么样的 (最近读的两本传记都是因为作者才去看的),而且我也很好奇这个因为福尔摩斯而闻名世界的人会有个怎样的人生(事实是他闻名世界的原因有很多,只是我孤陋寡闻罢了)。 道尓才华不仅仅是创造了福...
评分完全因为狄克森才会看这本书的,很好奇这个"密室之王"写的传记会时什么样的 (最近读的两本传记都是因为作者才去看的),而且我也很好奇这个因为福尔摩斯而闻名世界的人会有个怎样的人生(事实是他闻名世界的原因有很多,只是我孤陋寡闻罢了)。 道尓才华不仅仅是创造了福...
评分完全因为狄克森才会看这本书的,很好奇这个"密室之王"写的传记会时什么样的 (最近读的两本传记都是因为作者才去看的),而且我也很好奇这个因为福尔摩斯而闻名世界的人会有个怎样的人生(事实是他闻名世界的原因有很多,只是我孤陋寡闻罢了)。 道尓才华不仅仅是创造了福...
评分完全因为狄克森才会看这本书的,很好奇这个"密室之王"写的传记会时什么样的 (最近读的两本传记都是因为作者才去看的),而且我也很好奇这个因为福尔摩斯而闻名世界的人会有个怎样的人生(事实是他闻名世界的原因有很多,只是我孤陋寡闻罢了)。 道尓才华不仅仅是创造了福...
评分完全因为狄克森才会看这本书的,很好奇这个"密室之王"写的传记会时什么样的 (最近读的两本传记都是因为作者才去看的),而且我也很好奇这个因为福尔摩斯而闻名世界的人会有个怎样的人生(事实是他闻名世界的原因有很多,只是我孤陋寡闻罢了)。 道尓才华不仅仅是创造了福...
情节的布局巧妙得让人拍案叫绝,这不是那种靠突发事件推动的简单故事,而是一个环环相扣的精密机械。你以为你已经掌握了故事的主线,作者却总能在下一章,用一个看似无关紧要的细节,彻底颠覆你的判断。最让我感到惊喜的是,那些看似是背景填充的次要角色,到最后都会以一种令人意想不到的方式,与核心的谜团产生强烈的关联。这种“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的写法,需要作者极高的掌控力,一旦处理不好就会显得刻意,但这本书处理得非常自然流畅。每一次的推理过程,都建立在扎实的逻辑基础之上,而不是靠作者的“神谕”强行推进。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会不自觉地把自己代入到那个探寻真相的队伍中,跟着线索一点点拼凑碎片,那种参与其中的成就感,是很多情节驱动型小说无法给予的。看到真相大白的那一刻,不是简单的“哦,原来是这样”,而是由衷地赞叹作者是如何将那些散落的线索,编织成一张如此密不透风的网。
评分我必须提一下这本书的“悬念管理”艺术,那是一种极度克制却又无孔不入的压力感。它不像那种依靠惊吓和暴力来制造紧张感的作品,它的悬念是建立在知识的不对称性和心理的博弈之上的。你明知道凶手或者阴谋家就在某个角落,但你就是看不清他的全貌,每一次接近真相,都会被作者巧妙地引导向一个迷雾更浓的方向。这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让人坐立不安的张力,贯穿了整本书的篇幅。更妙的是,即便是那些看似是收尾的章节,作者依然会留下一些令人回味无穷的问号,让你在合上书本之后,仍然在脑海中回放那些场景,试图找到一丝丝未被完全解答的意味。这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恰恰是顶级作品的标志之一,它迫使你不断地思考,让故事的生命力延续到了书本之外。读完后,我感觉自己的思维敏锐度都提高了,仿佛参与了一场高强度的智力训练,那种满足感,无可替代。
评分这部作品对于社会背景和时代精神的刻画,达到了令人信服的高度。它不仅仅是一个故事,更像是一部细致入微的社会切片。书中所涉及的法律条文、当时的社会阶层差异、科技水平的局限性,都被描绘得极其真实可信,丝毫没有现代人穿越时空的割裂感。我尤其欣赏作者对于“正义”这一概念的多维度探讨。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下,什么是真正的公平?法律的条文是否总能等同于道德的审判?书中通过对不同阶层人物命运的描写,提出了许多尖锐的质问,这些问题即便是放在今天,依然具有深刻的反思价值。那些关于人性的幽暗角落,关于社会体制的僵硬,作者都没有回避,而是以一种冷静、近乎于冷酷的笔调呈现出来,让读者在为故事中人物的遭遇感到唏嘘的同时,也对那个时代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它成功地将一个引人入胜的叙事,提升到了对社会结构和人类本性的哲学探讨层面。
评分这本书的封面设计简直太抓人了,那种深沉的墨绿色调,配上烫金的字体,透露出一种古典又神秘的气息,让人一眼就能感受到它背后蕴藏的厚重历史感。我拿到手的时候,那种纸张的质感也相当棒,微微带着一点粗粝的触感,翻开书页,油墨的味道混合着淡淡的书卷气,瞬间把我拉进了一个完全不同的时空。故事的开篇并没有直接抛出惊天动地的事件,而是用一种非常细腻的手法,描绘了一个看似平静却暗流涌动的社会景象,仿佛是拉开了一场宏大戏剧的序幕。作者对细节的把握真是令人惊叹,即便是对某个家具的描述,也充满了暗示和象征意义,让人忍不住去揣摩每一个物件背后隐藏的线索。我特别喜欢那种缓慢推进的叙事节奏,它不像市面上那些快节奏的读物,而是像一位老练的匠人,耐心雕琢着他的作品,每一步都恰到好处,让人既期待又沉醉其中,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微的转折点。这本书的排版也很舒服,字体大小适中,行距留得恰到好处,即便是长时间阅读,眼睛也不会感到疲惫,这对于我这种喜欢一口气读完的读者来说,简直是福音。整体而言,光是初次接触这本书的物理形态,就已经算是一种享受了。
评分这本书的文笔老辣而优雅,简直是文字功力的教科书级别的展示。它没有太多华丽辞藻的堆砌,但每一个词语的选择都像是经过千锤百炼,精准地击中情感的靶心。叙述者(或者说,主要的视角人物)的内心独白部分,尤其精彩,那种夹杂着理性分析和感性挣扎的矛盾心境,被刻画得入木三分。我常常会读到某一段,不得不停下来,反复咀嚼作者是如何在短短几句话内,勾勒出一个复杂人物的灵魂深处的渴望与恐惧。比如,书中对某次户外场景的描写,不仅仅是景物的罗列,而是将天气、光线、声音,全都融入了人物的情绪波动之中,读起来简直就像是在看一幅流动的、有声的油画。而且,这本书在语言风格上展现出极高的适应性,面对严肃的审讯场景时,它会变得像手术刀一样锐利、精确;而在描写人与人之间微妙的社交互动时,它又变得圆润、含蓄,充满了潜台词。这种文字驾驭能力的游刃有余,让我对作者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这绝不是一个能轻易被模仿的风格,它带着一种独有的历史厚重感和知识分子的清醒视角。
评分狄克森这本传记得到柯南·道尔家人的帮忙,写得很翔实。柯南·道尔一生著作很丰,历史小说写得很好,也写冒险小说和科幻,可大多数人还是只把他当作写福尔摩斯故事的人。因为塑造了大侦探,他自己也收到许多信件请求他帮忙破案。他真的出手过两次,为两个受冤的人四处奔走,大声疾呼,最后帮他们申了冤。但有意思的是,他一直很厌烦自己创造出来的福尔摩斯,直到晚年才接受他。他的性格里有侠气,有体育精神(他一直是运动健将),有骑士精神,又心怀天下,做的许多事都很大手笔。是非常非常有趣的一个人物。
评分不错,原汁原味的
评分狄克森这本传记得到柯南·道尔家人的帮忙,写得很翔实。柯南·道尔一生著作很丰,历史小说写得很好,也写冒险小说和科幻,可大多数人还是只把他当作写福尔摩斯故事的人。因为塑造了大侦探,他自己也收到许多信件请求他帮忙破案。他真的出手过两次,为两个受冤的人四处奔走,大声疾呼,最后帮他们申了冤。但有意思的是,他一直很厌烦自己创造出来的福尔摩斯,直到晚年才接受他。他的性格里有侠气,有体育精神(他一直是运动健将),有骑士精神,又心怀天下,做的许多事都很大手笔。是非常非常有趣的一个人物。
评分万岁!我们学校图书馆居然有这本书!!!
评分柯南道尔的爸爸查尔斯是公务员和画家,《血字的研究》首版后出版过单行本,查尔斯为单行本画了六幅黑白插图。柯南的妈妈家族里有位迈克尔柯南舅公,所以取名柯南。柯南毕业后在朴茨茅斯的南海创业生活了八年,妻子是病人的妹妹,詹姆斯华生是当地的知名医生。早期的创作主要是历史小说,福尔摩斯的侦探小说完成了前两个中篇,反响不大,但是促成他决心前往伦敦发展。1890年12月迁往伦敦,1891年他的福尔摩斯短篇小说便轰动一时,当时他32岁。在瑞士带动了当地的滑雪产业。1894年9月道尔带着弟弟应邀访问美国,去了纽约等多个城市。1914年5月,道尔携第二任夫人在纽约待了一周,此时恐怖谷已经出版。1922年和1923年,去美国宣扬通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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