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世界上第一部资产阶级的民法典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诞生,用了短短的4个月,第一部社会主义的民法典1922年《苏俄民法典》的编纂,也只用了4年。新中国成立了60多年,至今还没有制定出一部统一的民法典。本书所汇编的资料显示,从1955年初即新中国成立不足6年起,我国的立法工作者就制定出了第一批民法典草案。本书收录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至今起草的民法典总则和各分则草案以及对草案的说明和修改建议,文献极为珍贵,既可以满足学术研究之需,又可以帮助读者进一步了解我国民事立法进程。
作者简介
何勤华,男,1955年3月生,上海市人。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法律史、法学史和比较法的教学和研究
目录信息
新中国民法典草案总览(增订本)详目上卷20世纪50年代一、总则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稿)(1955年10月5日)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次草稿)总则篇(1955年10月24日)11
总则部分讨论题(1956年11月28日)18
关于讨论法律行为和诉讼时效的一些主要意见(1956年11月28日)19
对总则提出书面意见的单位(1956年11月28日)21
总则篇(第三次草稿)(1956年12月17日)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篇(第四次草稿)(1957年1月15日)29
二、所有权38
说明(1958年3月25日)3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有权篇(草稿)[最初稿](1956年4月)4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有权篇(第1次草稿)(1956年4月)5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有权篇草稿(二稿)(1956年4月)5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有权草案(草稿)[三稿](1956年5月12日)6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有权篇草案(草稿)[四稿](1956年6月5日)6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有权篇草案(第五次草稿)(1956年8月20日)7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所有权篇(第五次草稿)意见汇辑
(1956年12月26日)8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所有权篇(第六次草稿)(1957年1月7日)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所有权篇(第七次草稿)(1957年1月21日)128
关于“所有权篇”的几个问题(1957年3月21日)133
关于典权、地上权、抵押权等问题调查提纲134
三、债篇通则136
说明136
债篇通则(第1次草稿)(1955年10月24日)137
对通则部分内容的意见144
[债篇通则]债的履行部分(第1次草稿)(1956年8月23日)145
关于债权篇通则的参考资料(债的担保部分)(1956年9月3日)153
债权篇通则(草稿)[二稿](1957年1月7日)157
债的通则(第二次稿)(另案)(1957年1月9日)168
债权篇有关通则部分的讨论题(1957年1月10日)180
债篇通则(第三次草稿)(1957年2月5日)183
损害赔偿(或改为:因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第三次草稿)
(1957年2月10日)191
无因管理(第三次草稿)(1957年2月10日)193
不当得利(第三次草稿)(1957年2月10日)194
有关民法债篇通则的几个主要问题(1957年3月30日)195附
讨论题[债]196
四、债篇分则197
(一)买卖197说明(1958年3月31日)197
买卖条例(第1次稿)(1956年3月29日)200
买卖(第二次草稿)(1956年4月14日)208
买卖(第三次草稿)(1956年4月25日)214
买卖(第四次草稿)(1956年6月18日)219
买卖(第五次草稿)(1956年7月24日)224
买卖契约(合同)(第六次草稿)(1957年4月1日)230(二)承揽234说明(1958年3月27日)234
承揽(第1次草稿)(1956年5月30日)235
座谈提纲(1955年5月10日)238
关于加工订货合同的问题(民法问题座谈会记录之五)(1955年5月)239
北京市有关业务部门座谈加工订货问题摘要(1956年5月17日)242
承揽(第二次草稿)(1956年6月6日)259
承揽(或写为:包工合同)(第三次草稿)(1956年7月16日)261
承揽(或写为:包工合同)(第四次稿)(1956年7月28日)264
关于承揽契约的一些主要问题(1956年12月)26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债篇承揽第四次稿意见汇辑
(1956年12月15日)272
有关加工订货的一些新情况(1957年2月7日)3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债篇承揽契约(第五次草稿)
(1957年3月7日)306
承揽契约的几个问题(1957年3月25日)309
承揽契约的几个问题(1957年5月15日)311附
承揽契约历次调查材料单位312
关于加工、订货参考资料索引(一)(1955年11月4日)314(三)租赁317说明(1958年4月5日)3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债权篇租赁(第1次草稿)(1956年3月24日)318
租赁(第二次草稿)(1956年4月6日)327
租赁(第三次草稿)(1956年4月14日)3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租赁篇(第四次草稿)(1956年5月26日)335
租赁(第五次草稿)(1956年7月11日)33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债篇租赁(第五次草稿)意见汇辑
(1957年1月14日)34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债篇租赁(第六次草稿)(1957年3月23日)366附
租赁契约历次调查材料的单位371(四)借贷373说明(1957年4月4日)373
借贷(第二次草稿)(1955年9月3日)375
借贷(第二次稿)(1956年3月27日)380
借贷(第三次稿)(1956年4月20日)382
借贷(第四次稿)(1956年7月23日)38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债篇借贷(第四次稿)意见汇辑
(1957年1月9日)388
关于借贷契约的几个主要问题(1957年1月9日)409
关于借贷的一些情况(1957年2月16日)411
关于“借贷契约”的几个问题(1957年3月22日)414附
天津市关于借贷问题的座谈记录415
有关借贷债务研究的初步意见421
关于借贷的参考问题425
借贷资料调查提纲427
关于私人借贷问题的资料(1953年12月)428(五)借用437借用契约(第1次稿)(1956年7月16日)437
借用契约的几个主要问题(1957年2月4日)438
关于借用契约的草案意见(1956年11月)439附
使用借贷的材料(1956年3月31日)440
西四区人民法院使用借贷案件的情况(1956年3月12日)442(六)承揽运送443说明(1958年4月4日)443
承揽运送契约(第1次草稿)(1956年6月4日)444
承揽运送契约(第二次草稿)(1956年6月22日)446
承揽运送契约(第三次草稿)(1956年8月1日)448
运送(第四次草稿)(1956年8月10日)450
承揽运送契约(第四次草稿)(1956年8月21日)45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债权篇承揽运送契约(第四次草稿)
意见汇报(1957年2月22日)455
承揽运送契约(第四次草稿)几个问题(1957年3月5日)472
运送(第五次草稿)(1957年3月20日)474
承揽运送契约(第五次草稿)(1957年3月20日)476
关于“承揽运送契约”的几个问题(1957年3月23日)478
关于“承揽运送契约”的几个问题(1957年5月20日)480(七)委任482委任契约(第1次草稿)(1956年8月9日)482
委任契约(第二次草稿)(1956年8月24日)484
委任契约的几个问题(委任契约资料之一)(1956年8月)486
委任契约(第三次草稿)(1956年9月15日)491
委任契约(第四次稿)(草稿)(1957年2月22日)493
委任契约(第四次草稿)(1957年3月14日)497(八)信托499说明(1958年3月21日)499
信托契约(第1次草稿)(1956年8月)501
有关行纪问题座谈记录(1956年8月6日)503
信托契约(第二次草稿)(1956年8月30日)506
信托契约(第三次稿)(1956年9月20日)508
有关“信托契约”的分解参考资料(1957年1月14日)5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债篇信托契约(第三次草稿)意见汇辑
(1957年1月14日)522
关于信托契约中应讨论的几个问题(1957年2月8日)548
关于“信托契约”的几个问题(1957年3月21日)550
信托契约(第四次稿)(1957年3月21日)551(九)赠与553说明(1958年4月4日)553
赠与(契约)(初稿)(1956年11月17日)554附
沈阳市公证处答复(1956年9月29日)556
赠与契约资料(根据北京市公证处公证的十五件赠与契约所作的总结)
(1956年9月30日)557
赠与契约的参考资料(根据文化部文物局文物捐献档案整理)
(1957年2月11日)561
赠与契约的几个类别(1957年6月1日)564
赠与中的纠纷案情(1957年6月1日)565
广州市公证处公证赠与卷宗566
武汉市公证处卷宗(第47号)(1957年4月2日)568
广州市中级及区人民法[院]座谈会:关于赠与问题记录(1957年5月13日)569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报送有关“合伙、赠与、互易”的案件材料570(十)基本建设工程包工574简要说明574
基本建设承揽(第1次草稿)576
准备起草基本建设承揽条文中的主要问题580
基本建设包工合同起草提纲(1956年5月13日)583
关于基本建设包工合同的几个问题588
基本建设工程承揽(基本建设工程包工)(第二次草稿)590
基本建设工程包工(第二次草稿)座谈意见(1956年7月8日)594
基本建设工程包工(第三次草稿)(1956年6月26日)604
基本建设工程包工(第四次草稿)(1956年7月23日)607
“基本建设工程包工”讨论意见6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债篇基本建设工程包工合同(第四次草稿)
意见汇集(1957年1月20日)6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债篇基本建设工程包工合同(第五次草稿)
(1957年3月6日)644附
国家建委基建局林丛同志谈基本建设情况记录整理(1957年1月)648(十一)保管651简要说明651
保管(第1次草稿)(1956年8月9日)652
保管(第二次草稿)(1956年8月22日)654
保管(第三次草稿)(1956年9月6日)65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债篇保管章(第三次草稿)意见汇集
(1957年1月20日)6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债篇保管(第四次草稿)(1957年3月26日)679附
北京市仓储公司资料682
关于财产租赁的基本情况684
保管合同中的问题685
保管合同讨论的问题687(十二)结算688说明(1958年3月21日)688
结算(草案)[最初稿](1956年8月28日)690
关于结算凭证(票据)的几个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陈同志谈
(1956年7月31日)692
关于银行结算问题座谈记录——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马专员谈
(1956年7月31日)695
关于信用合作社办理非现金结算的参考材料(1956年8月28日)699
结算契约(草稿)(1956年10月20日)700
结算(账户)契约(二稿)(1956年11月6日)7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债权篇结算(账户)契约(第二次草稿)
意见汇辑(1957年2月18日)704(十三)供应723供应(第1次草稿)723
供应(第二次草稿)730
供应(第三次草稿)(1956年8月19日)7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债权篇供应章(第三次草稿)意见汇集
(1956年12月24日)741
供应合同第三次稿的讨论题(1957年2月8日)776
有关物资供应问题座谈记录(1957年2月19日)778
供需合同(第四次草稿)(1957年4月1日)792(十四)联营(合伙)795联营(合伙)契约(初稿)(1956年11月10日)795
关于合伙、联营问题调查纲要797
债权篇联营(合伙)参考资料(1957年1月21日)798
五、继承809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草稿)(1958年3月)809
关于继承问题向彭真同志的报告(1956年9月27日)812
附录815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起草经过和起草理由的报告
(1950年4月14日)815
北京市公证处证明收养契约的专题总结(1957年2月13日)838
保障出版物著作权暂行规定(草案)(1957年)842
中卷20世纪60年代一、民法8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稿)(1963年6月8日)851
办公室小组讨论民法(1963年6月8日草稿)第1、二部分提出的问题和
意见(1963年6月8日)859
对民法(1963年6月8日草稿)第1、二部分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1963年6月21日)8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稿)(1963年7月9日)870
办公室小组讨论民法(1963年7月9日草稿)第1、二部分提出的问题和
意见(1963年7月9日)87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1、二篇(草稿)意见汇辑(1964年2月12日)88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试拟稿)(1964年7月1日)908
对民法(1964年7月1日试拟稿)第1编的修改意见(1964年9月25日)939
· · · · · · (收起)
读后感
用户评价
说实话,我最近在研究**国际商事仲裁**的最新发展趋势,特别是关于**跨境数据流动**与**管辖权冲突**的司法实践问题。我原本以为这套书作为“总览”会涵盖当前法学研究的热点和前沿争鸣,但深入翻阅后发现,它的侧重点似乎更偏向于**民法基本原则的体系化构建**和**现有法律条文的精确阐释**。它更像是一份极其详尽的“说明书”,非常适合初学者建立稳固的知识体系,或者供实务工作者随时查阅条文的准确表述。但对于我这种已经对基本框架了如指掌,急需了解**特定前沿领域**最新司法解释和国际公约衔接问题的读者来说,内容深度上稍显不足,缺少那种充满争议和思辨的“前沿报告”色彩。我想找的是关于**ESG信息披露责任的法律规制**这方面是否有新的论述,但这本书似乎没有深入到这个层面。
最近我正在为准备一个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证据保全**的专题研讨会做资料搜集。我对如何有效地在**诉前阶段固定不利于己方的证据**,以及**证据开示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适用难点特别感兴趣。我特别关注那些关于具体案例的分析,比如如何通过技术手段固定网络上的侵权事实,以及法院对此类证据效力的认定标准。这套法典总览在**知识产权编**的部分,虽然覆盖面广,但更倾向于对总则性规定和基本权利的描述,对于这种**高度依赖司法操作细节和技术证据**的具体问题,着墨不多,更像是一种宏观的制度介绍。我更需要的是那些包含了大量**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的深度判例分析集,里面需要详细描述法官的推理路径和证据采纳的逻辑链条,这套书在这方面的实用性,暂时无法满足我的“战术需求”。
我这个人比较偏爱那种**批判性视角**强烈的学术著作,喜欢看作者如何挑战既有理论、提出颠覆性的观点。这套书给我的感觉是无比的**审慎和权威**,它更多地是在梳理和确认“什么是正确的解释”,行文风格非常稳健,几乎没有使用任何激烈的措辞或极端的理论倾向。这对于树立标准和统一认识无疑是极好的,但对我来说,缺乏了一点“思想的火花”。我渴望看到的是对于**公权力与私权利边界**在数字时代如何重塑的激烈辩论,或者关于**人格权保护**在人工智能面前的新困境的深刻剖析。这本书更像是一位德高望重的导师,耐心地教你“规矩”,而不是一位激进的改革者,邀请你加入一场思想的革命。所以,如果期待能从中读到尖锐的学术交锋,恐怕会略感失望。
从装帧和内容体例来看,这无疑是一套耗费了巨大心血的巨著,其专业性和系统性毋庸置疑。然而,我个人最近的阅读兴趣点集中在**比较法学**领域,尤其是想研究**德国民法典(BGB)**与**日本民法典**在特定制度(比如物权变动模式)上的历史演变及其对我国法的影响。我希望找到一本能并列对比不同法系国家在处理同一法律问题时的差异性及其背后的文化逻辑的著作。这本书,虽然在某些章节可能会提及域外法制作为参照,但其核心脉络仍然是基于我国的立法精神和体系构建的,缺乏那种**跨国界的、平行的比较分析**。因此,对于想深入挖掘**大陆法系内部不同分支的精微差异**,并尝试理解这些差异成因的读者而言,它提供的比较视野相对有限,更侧重于对“我们自己的”法律体系的深度挖掘。
这本书的包装实在是太精美了,拿在手里沉甸甸的,那种纸张的质感和装帧的考究,一看就知道是下了大工夫的。我一直很喜欢收藏一些有分量的法律书籍,这本书的三卷本设计,光是摆在书架上就显得气势非凡。尤其是那种略带泛黄的纸张,散发着一种老派学者的严谨气息,让人忍不住想立刻翻开研读。不过,我这次是想找一本更侧重于**古代法制史**的著作,尤其是想深入了解一下**唐律疏议**的实际运作细节,比如当时的诉讼流程和基层司法机构的权力分配。这本书的标题虽然宏大,但感觉更像是对现行法律体系的最新梳理和解读,这和我目前的研究方向略有偏差。我希望找到的,是那种能带我穿越回古代,感受法律在那个时代真实脉搏的文献,而不是对现代框架的结构性解析。这份期待,也许得换一本更专注于历史文献解读的书籍才能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