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约1715-约1763),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作者,籍贯沈阳(一说辽阳),生于南京,约十四岁时迁回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 ,曹顒之子(一说曹頫之子) 。
曹雪芹早年在南京江宁织造府亲历了一段锦衣纨绔、富贵风流的生活 。至雍正六年(1728),曹家因亏空获罪被抄家,曹雪芹随家人迁回北京老宅。后又移居北京西郊,靠卖字画和朋友救济为生[3] 。曹雪芹素性放达,爱好广泛,对金石、诗书、绘画、园林、中医、织补、工艺、饮食等均有所研究。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历经多年艰辛,终于创作出极具思想性、艺术性的伟大作品——《红楼梦》。
古典名著在中国文学史上地位的确立,首先当然是这些名著本身所具有的独特魅力所致,但是也与这些小说刊刻之后,一大批眼光独到的小说批评家们极力批点评说有极大的关系。像李卓吾、金圣叹、毛宗岗、脂砚斋等名字在人们的心目中,就是与《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密切相连的。他们不仅开创了中国古典小说批评史的新局面,也使更多的读者通过他们的批评更深入地了解了这些古典名著的精髓和魅力。脂砚斋这个名字更是与《红楼梦》密不可分,从他的评语中可以看出,脂砚斋与曹雪芹关系密切,但他们究竟是什么关系,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的认为他们就是同一个人,有的认为脂砚斋是书中史湘云的原型,也有人认为他们只是一般的亲友。无论脂砚斋是什么人,他对《红楼梦》所作的批评,则的确是给本来已经精彩无比的大观园锦上添花,能让读者对《红楼梦》更加着迷;也让后人对八十回后书中人物的命运有了更多的猜测和想象。
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里有这么一段“湘云拍手笑道:‘阿弥陀佛,真真好签!’恰好黛玉是上家,宝玉是下家。二人斟了两杯只得要饮。宝玉先饮了半杯,瞅人不见,递与芳官,端起来便一扬脖。黛玉只管和人说话,将酒全折在漱盂内了。” 豆瓣里有人发问,对宝玉、芳官的...
评分硬伤,即逻辑的问题可以写一首诗: 宝玉忽疯忽好,巧姐忽大忽小。 黛玉忽病忽好,宝钗忽冷忽好。 内伤是思想价值上的: 宝玉考中举人,出家不为黛玉。 黛玉活似怨女,时间匆忙赴死。 写不了那么多,以上问题简单解释。 1,高鹗写宝玉。 宝玉的性格: 宝玉忽然疯了,忽然好...
评分张爱玲恨《红楼梦》后四十回续书,甚至说: 《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 我倒没那么恨,只是有点不爽。 概因我读书时,很在意看个吃。《红楼梦》前八十回里,吃得很妥帖;后四十回,就不大对劲了。 比如,高鹗续书第八十七...
评分在某一个夜里,曹霑未必吃的很饱,只窝在坑上发呆。 那时还没有电脑,这并没有妨碍他发贴的冲动。他在想着过去的那些姑娘,他们一直如影相随,时时轻叩回忆。于是,曹霑决心开始挖一个巨坑。 他穿上了“曹雪芹”这件马甲,在角落里疯狂的码着字。帖子还没有大清论坛的斑...
评分张爱玲恨《红楼梦》后四十回续书,甚至说: 《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 我倒没那么恨,只是有点不爽。 概因我读书时,很在意看个吃。《红楼梦》前八十回里,吃得很妥帖;后四十回,就不大对劲了。 比如,高鹗续书第八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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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买过好几版红楼,感觉岳麓这版的红楼最合自己心意吧,纸质很好,上下两册,单手拿着在沙发上看也不会吃力。红楼梦的内容,无需多言,看了四五次每次都有新的收获
评分七十回以来至八十回,竟是凄凉离散之感,想来贾府已是江河日下,日落黄昏了
评分“择个绝世情痴做主人”
评分也算囫囵吞枣读过了,实在不喜欢这种莺莺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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