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minal Responsibility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6

出版者:Oxford Univ Pr
作者:Tadros, Victor
出品人:
页数:350
译者:
出版时间:2005-7
价格:$ 141.25
装帧:HRD
isbn号码:9780199261598
丛书系列:
图书标签:
  • 刑事责任
  • 犯罪学
  • 法律
  • 刑法
  • 责任能力
  • 行为人
  • 犯罪构成
  • 量刑
  • 法律责任
  • 犯罪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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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This book considers the proper nature and scope of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in the light of its institutional and political role. Tadros begins by providing a general account of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which is based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action that the defendant has performed and his or her character. He then moves on to reconsider some of the central doctrines of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in the light of that account. Part 1 examines the nature of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by exploring what it means for an agent to be responsible for an action and the constraints that there are on holding an agent criminally responsible which arise from the particular social and institutional role that the criminal law has. Tadros develops a character theory of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Character, he argues, is relevant both in determinig which action an agent is responsible for, as well as the kind of fault that he has in respect of those actions. However, he shows some limitations in the character theory of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as it has been defended to date,developing a version that is not susceptible to the central objections that habe been levelled at character theories. Finally Part 1 investigates the structure of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considering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offence and defence, and investigating how best to categorise and structure defences. In Part 2, Tadros moves on to consider some of the central doctrines of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in the light of the general theory developed in Part 1. He examines the proper nature and role of causation and investigates whether there is a general principle o criminal omissions. The book then explores the nature and role that intentions and beliefs ought to nave in a theory of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Tadros also provides an account of different kinds of defence: exemptions, justifications and excuses. The book includes a thorough account of the different ways in which mental disorders might ground defences, the different kinds of normative standards that the criminal law ought to set in offence and defence contexts, and whether particular deficiencies of the accused ought to be accommondated in setting those standards.

《犯罪的界限:罪与罚的哲学透视》 序言 在人类文明的长河中,关于“罪”与“罚”的讨论从未停歇。它们不仅是法律体系的基石,更是人类社会秩序赖以维系的支柱。然而,当我们深入探究犯罪的本质,追问一个人为何会走上犯罪之路,以及在何种情况下,个体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时,我们便进入了一个复杂而深刻的哲学领域。 《犯罪的界限:罪与罚的哲学透视》并非一本枯燥的法律条文汇编,也非充斥着案件细节的纪实文学。它是一次跨越学科界限的探索,旨在从哲学、伦理学、心理学乃至社会学的视角,审视“犯罪责任”这一概念的深层含义。本书不执着于罗列具体的罪名或刑罚,而是致力于剖析构成犯罪责任的内在逻辑与外在条件,揭示个体在道德、法律与社会层面的多重维度。 我们生活在一个高度互联的社会,个人的行为不可避免地会与他人、与社会产生互动,并由此引发一系列复杂的因果关系。当这种互动触及了社会所定义的“界限”,触犯了既定的规则,就可能构成我们所说的“犯罪”。然而,所谓的“界限”本身并非一成不变,它受到历史、文化、价值观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断演变与调整。而“责任”的归属,也远非简单的因果链条可以解释,它涉及意图、能力、环境以及个体在特定情境下的自由选择等一系列复杂因素。 本书的写作初衷,便是要将读者从对具体案件的关注,引向对犯罪责任这一核心概念的普遍性思考。我们期望通过对哲学思辨的引入,启发读者去理解: 自由意志与决定论的张力: 在多大程度上,我们的行为是自由意志的选择,又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先天遗传、后天环境,甚至是潜意识冲动的决定?这一古老的哲学辩题,对于理解犯罪责任的划分至关重要。如果一个人的行为是其基因或早期经历的必然结果,那么我们又该如何衡量他的个人责任? 意图与结果的权衡: 法律在判断犯罪时,往往区分“故意”与“过失”。但“意图”的真实性如何衡量?它是否总是清晰可辨?而有时,即使是无意之举,也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此时的责任又该如何划分?本书将深入探讨意图在责任判定中的复杂作用。 正常与异常的边界: 精神状态、认知能力,甚至是人格特质,都可能影响一个人的行为。如何界定“精神错乱”或“心智缺陷”?在何种程度上,这些因素可以减轻或免除个体的犯罪责任?本书将审视科学与哲学关于“心智正常”的不断演变的理解。 个体与集体的责任: 某些犯罪并非孤立的个体行为,而是集体失范、社会结构性问题,甚至是文化共识扭曲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又该如何分配责任?是仅追究直接的实施者,还是需要审视更广阔的社会土壤? 惩罚的本质与目的: 既然我们探讨犯罪责任,自然无法回避惩罚。惩罚是出于报复的冲动,是威慑潜在的犯罪者,还是旨在改造个体,使其重归社会?不同哲学流派对惩罚目的的理解,直接影响着我们对犯罪责任的最终判断。 《犯罪的界限:罪与罚的哲学透视》将循序渐进地展开上述议题,并非以提供一套现成的答案为目标,而是鼓励读者进行独立的思考与批判。我们将借鉴古希腊哲学家对正义与道德的早期思辨,审视启蒙时代关于人权与契约的理论,也会触及现代哲学对行为主体性、因果性以及社会建构性等方面的深刻洞见。 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提供了一个更加广阔的视野,让读者能够超越法律条文的表面,去理解犯罪责任背后所蕴含的人性、社会与哲学的深刻考量。我们相信,深入理解犯罪的界限,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公正地审判,更有助于我们构建一个更合理、更富有同情心,同时也更安全的社会。 第一章:溯源与定义:何为“犯罪”? 在构建犯罪责任的哲学框架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审视“犯罪”这一概念本身的演变与复杂性。它并非一个固定不变的术语,其内涵随着社会的发展、价值观念的变迁而不断被重新定义与解读。 1.1 早期观念:神罚、巫术与社会禁忌 在文明的曙光初现之时,对“越轨”行为的解释往往与超自然力量紧密相连。那些被视为“不道德”或“有害”的行为,常常被归咎于神灵的愤怒、恶魔的蛊惑,抑或是触犯了某种古老的禁忌。在这种语境下,惩罚并非基于对个体行为的理性分析,而是对神意的尊重,是对社会秩序被扰乱的“祭祀性”回应。 神罚的逻辑: 许多早期社会将自然灾害、疾病流行视为对犯罪的惩罚。犯罪者被认为是破坏了人与神之间的和谐关系,因而受到自然的报复。责任的归属也更多地指向了对神圣规则的违背,而非个体的自由意志。 巫术与诅咒: 巫师、萨满等角色在早期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被认为是能够沟通超自然力量,并利用这种力量来识别、惩罚罪犯。对罪的理解往往与“污秽”、“不洁”等概念相关联。 氏族与部落的禁忌: 在氏族社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禁忌,例如关于血亲通婚、对特定动物的禁食等。违反这些禁忌,即使没有直接的社会危害,也可能被视为对氏族存续的威胁,从而受到严厉的惩罚。这种惩罚的依据是维护群体的凝聚力与生存,责任的承担是基于对集体规则的违反。 1.2 法律的曙光:习惯法与早期成文法 随着社会组织的复杂化,对行为的规范逐渐从模糊的神圣律令转向更为具体和可操作的规则。习惯法开始形成,并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代代相传。而当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文字记录时,早期的成文法也应运而生,标志着对犯罪行为的界定和惩罚迈出了理性化的一步。 习惯法的特征: 习惯法往往反映了社会成员普遍接受的行为准则,其形成过程是漫长且自然的。惩罚的标准也相对灵活,可能更侧重于恢复社会平衡,例如通过赔偿、赎罪等方式。 早期成文法的尝试: 如《汉谟拉比法典》,虽然其中仍包含宗教色彩,但其条文已经开始对具体行为进行界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惩罚。这些法典的出现,意味着国家开始垄断一部分对犯罪行为的定义权和惩罚权。然而,此时的法律仍带有浓厚的复仇色彩,强调“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责任”概念的萌芽: 在这一阶段,“责任”的概念虽然还不够精细,但已经开始显现。惩罚的依据开始从纯粹的神意转向对具体行为的关注,尽管这种关注仍是相对笼统的。 1.3 哲学思辨的介入:理性、道德与自由意志 当哲学思想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犯罪的理解也开始发生深刻的变革。哲学家们开始追问:是什么让一个行为成为“犯罪”?是什么赋予了社会惩罚的权力?而个体又在多大程度上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古希腊的哲学贡献: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哲学家对正义、美德和城邦秩序进行了深入探讨。他们认为,个体的行为应当符合理性,服务于城邦的整体利益。不道德的行为不仅是对个人灵魂的损害,也是对社会和谐的破坏。 宗教改革与个体救赎: 宗教改革运动强调个体的精神独立与直接与上帝沟通的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对个体道德责任的关注。虽然宗教依旧影响着对罪的理解,但个体在精神层面的责任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启蒙运动的革命性突破: 启蒙运动的思想家,如洛克、卢梭、康德等,将目光聚焦于人权、自由与理性。他们认为,个体是理性的存在,拥有自由意志,因此应当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自然法与社会契约: 洛克和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拥有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为了更有效地保护这些权利,人们通过社会契约组成国家。犯罪行为是对社会契约的破坏,因此国家有权进行惩罚,以维护契约的稳定性。 自由意志与道德必然性: 康德则将自由意志视为人类道德行为的基础。他认为,只有在自由意志的作用下,行为才能被视为道德的,反之,违背道德法则的行为就构成了“犯罪”。惩罚的意义在于维护道德法则的尊严,而非简单的功利性考量。 1.4 现代语境:犯罪的社会学与心理学解读 进入现代社会,对犯罪的理解不再局限于哲学与法律的范畴,社会学和心理学的介入,为我们提供了更为多元和深刻的洞察。 社会学视角: 社会学家们开始关注犯罪与社会结构、社会不平等、贫困、教育缺失等因素之间的联系。他们认为,某些犯罪行为是社会病态的产物,是社会环境压力下的选择。这引出了关于“社会责任”的讨论,即社会本身是否也应为犯罪的发生承担一定责任? 心理学视角: 心理学的发展,特别是精神分析学和行为主义的出现,让我们开始关注个体的内在心理状态、成长经历、人格特质等对犯罪行为的影响。犯罪是否是病态的心理驱动?个体的精神健康状况如何影响其责任能力?这些问题成为现代犯罪责任讨论的核心。 法律实证主义与实证主义法学: 法律实证主义者认为,法律的效力源于其社会有效性,即是否被社会成员所接受和遵守。而实证主义法学则倾向于通过科学的、实证的方法来研究犯罪现象,例如犯罪统计、犯罪原因分析等。 1.5 结论:何为“犯罪”的定义困境 通过上述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到,“犯罪”的定义并非一个简单而明确的概念,它是一个历史的、文化的、哲学的三重建构。 法律定义: 在法律上,“犯罪”通常是指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的,并应受到法律制裁的行为。这是最直接、最操作层面的定义。 道德定义: 在道德上,犯罪可能被理解为违背了普遍接受的道德准则和伦理原则的行为。然而,道德标准在不同文化、不同群体之间可能存在差异。 社会定义: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犯罪是对社会规范和秩序的破坏,是引起社会不安和危害的行为。 本书将立足于法律的框架,但更侧重于对其背后的哲学与伦理根基进行审视。我们关注的是,在法律框架下,如何理解和界定“犯罪”的界限,以及在此基础上,如何合理地分配“责任”。这需要我们超越单纯的法律条文,去理解那些塑造了法律原则的深层思想。 第二章:自由意志的幽灵:行为的根源与责任的可能性 在讨论犯罪责任时,一个核心的哲学难题便是自由意志的存在与否。我们是完全自主的选择者,还是被一系列不可控的因素所支配?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我们是否有权责备他人,以及我们又该如何分配责任。 2.1 自由意志与决定论的世纪之辩 自古以来,哲学家们就自由意志与决定论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自由意志论(Libertarianism): 这一观点认为,人类拥有真正的自由意志,即在面对多种选择时,我们可以从中做出不受预先决定或限制的选择。我们的行为并非完全由先前的事件所决定,而是我们自身能够主动产生原因。 证据与论证: 自由意志论者常常以人类的自我意识、道德判断以及我们进行规划和决策的能力来证明自由意志的存在。我们之所以会感到后悔,是因为我们相信自己本可以做出不同的选择。 在犯罪责任中的体现: 如果一个人拥有自由意志,那么他就可以被视为其行为的真正源头,从而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法律体系很大程度上就建立在这一假设之上。 决定论(Determinism): 决定论者认为,宇宙中的一切事件,包括人类的行为,都是由先前的事件和自然规律所决定的。每一个选择,每一个思想,每一个行为,都是由一系列不可避免的原因链条所导致的结果。 科学决定论: 物理学的发展,特别是牛顿力学,似乎为决定论提供了科学的支持。宇宙被视为一个巨大的、精密的机械装置,一切都在按照预设的轨迹运行。 生物学与遗传决定论: 现代科学的发展,例如基因学和神经科学,也揭示了生物因素对人类行为的深刻影响。某些基因的表达、大脑的结构和功能,都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我们的性格、倾向和行为模式。 社会与环境决定论: 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也强调社会环境、家庭教育、成长经历等外部因素对个体行为的塑造作用。贫困、歧视、不良的社会环境,都可能成为个体走向犯罪的诱因。 在犯罪责任中的挑战: 如果决定论是正确的,那么犯罪行为的发生似乎是不可避免的,是个体无法摆脱的命运。在这种情况下,个体是否还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责备和惩罚是否还有意义? 2.2 兼容论:在决定论中寻求自由 面对自由意志论与决定论之间的巨大鸿沟,一些哲学家提出了兼容论(Compatibilism)。兼容论者认为,自由意志与决定论并非完全矛盾,而是可以共存的。 自由的重新定义: 兼容论者并不认为自由意味着行为不受任何原因的影响。相反,他们认为,当一个人的行为是出自其自身的意愿,不受外在强制的情况下,即使这个意愿本身是由先前的因素所决定的,也可以被视为是自由的。 “自由”与“不受约束”的区别: 兼容论者区分了“不受约束的自由”(unimpeded freedom)和“有约束的自由”(constrained freedom)。只要个体的行为没有受到来自外部的直接强制或内在的病态干扰,就可以被认为是自由的。 在犯罪责任中的意义: 兼容论者认为,即使决定论成立,我们仍然可以谈论犯罪责任。只要犯罪者的行为是其自身欲望和意图的产物(即使这些欲望和意图有其决定因素),他就可以被视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种责任更多地是基于其行为的社会后果,以及通过惩罚来影响其未来行为的必要性。 2.3 科学证据与哲学困境的交织 当代科学的发展,特别是神经科学,为这场哲学辩论提供了新的视角,但也加剧了其复杂性。 利贝特实验(Libet Experiment)及其影响: 本杰明·利贝特(Benjamin Libet)在20世纪80年代进行的实验表明,在人们有意识地做出决定之前,大脑中就已经出现了相应的电活动。这一发现被一些人解读为对自由意志的否定,认为我们的“决定”实际上是大脑在无意识层面就已经做出的。 对实验的批判与反思: 然而,利贝特实验的解读仍然存在争议。一些哲学家和科学家认为,该实验的设置过于简化,并不能完全否定自由意志的存在。例如,意识是否仅仅是“知晓”而非“发起”行为?大脑的准备电位是否也包含着某种形式的“否决权”? 基因、大脑与行为的复杂关系: 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基因、大脑结构与功能,以及环境因素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相互作用,共同塑造了我们的行为。然而,这种复杂性并不必然意味着决定论是绝对的。它可能只是意味着,我们对自由意志的理解需要更加精细。 2.4 犯罪责任与自由意志的哲学困境 无论我们最终采信哪一种观点,自由意志的讨论都对犯罪责任的构成产生了深远影响。 对“恶意”(Mens Rea)的理解: 法律上的“恶意”或“犯罪意图”,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个体意图的推断。如果个体缺乏自由意志,那么“意图”本身是否还具有独立的意义? 精神疾病与责任能力: 精神疾病的诊断,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往往涉及到对个体思维、情感和行为控制能力的评估。这些评估与自由意志的讨论息息相关。当一个人的精神状态严重影响其行为的自由选择能力时,其责任能力也可能被削弱。 惩罚的正当性: 如果个体完全被决定,那么惩罚是否只是为了社会威慑或保护,而不再是出于对个体应得的报应?这涉及到对惩罚目的的根本性拷问。 2.5 结论:在不确定中寻找平衡 尽管自由意志的哲学难题尚未有定论,但当前的法律实践很大程度上仍然建立在自由意志的假设之上。我们通常认为,大多数成年人是能够进行理性思考和自由选择的,因此应当对其行为负责。 然而,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决定论的观点以及科学发现对这种假设提出了挑战。这意味着,在讨论犯罪责任时,我们需要保持一种开放的态度,承认个体行为背后可能存在的多种影响因素,并在自由意志与决定论的张力之间寻求一种合理的平衡。本书将继续探索,如何在承认这些不确定性的同时,构建一个更公平、更人道的犯罪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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