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ifornia and Uniform Trust and Estate Statutes

California and Uniform Trust and Estate Statutes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6

出版者:West Group
作者:Spitko, Gary E. (EDT)/ Waggoner, Lawrence W. (EDT)
出品人:
页数:542
译者:
出版时间:2007-5
价格:$ 44.07
装帧:Pap
isbn号码:9780314180032
丛书系列:
图书标签:
  • Trusts
  • Estates
  • California Law
  • Uniform Laws
  • Estate Planning
  • Probate
  • Fiduciary Duty
  • Wealth Transfer
  • Tax Law
  • Legal Re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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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加州与统一信托与遗嘱条例》内容介绍 概述 《加州与统一信托与遗嘱条例》一书汇集了在美国信托与遗嘱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两套重要法律法规:加州信托法以及美国统一州法律委员会(Uniform Law Commission, ULC)发布的统一信托与遗嘱相关法案。本书旨在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系统且深入的法律工具,以理解和应用这些复杂但至关重要的法律条文。本书并非对特定案例或学术观点的深入分析,而是以条文本身为核心,提供一个可靠的参考平台,让法律专业人士、学者以及有兴趣深入研究信托与遗嘱法律的读者,能够准确地掌握相关法律的框架、原则和具体规定。 第一部分:加州信托法 加州在信托法领域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其信托法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普通法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发展和完善。本书中收录的加州信托法,主要参考了《加州普通法》的相关章节,涵盖了信托的设立、管理、终止以及受益人的权利等核心内容。 信托的设立 (Creation of Trusts): 意图(Intent): 本部分详细阐述了设立信托所必须具备的意图。这包括设立人(settlor)真实、明确地意图将其财产转移给受托人(trustee)以管理,并为受益人(beneficiary)谋取利益。本书会逐条解析“意图”的构成要件,例如,需要明确的语言表达,或者通过行为暗示,以及区分意图与赠与(gift)或遗嘱(will)的区别。 财产(Property): 信托的设立必须以特定、可识别的财产为标的。本书将详细说明什么是可作为信托财产的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合同权利以及其他有价值的权益。同时,也会探讨“未来利益”(future interests)是否可以作为信托财产,以及某些非财产性的权利(如某种合同的履行权)在信托中的地位。 受益人(Beneficiary): 信托必须有明确或可识别的受益人。本书会区分“确定受益人”(definite beneficiary)和“可识别受益人”(ascertainable beneficiary),并探讨不同类型的受益人,例如个人受益人、法人受益人、公益信托的受益人等。对于受益人的权利,本书也将进行详细的条文解读,包括知情权、监督权、要求更换受托人等。 受托人(Trustee): 受托人是信托的核心执行者。本书将详细介绍受托人的资格要求,以及受托人被指定、接受和辞任的程序。书中还会深入探讨受托人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包括忠诚义务(duty of loyalty)、勤勉义务(duty of care)、妥善管理义务(duty to administer properly)、收支报告义务(duty to account)等。 信托的种类(Types of Trusts): 加州信托法承认多种信托形式,本书将收录和介绍这些信托类型,例如: 任意信托(Express Trusts): 意图明确设立的信托,包括生前信托(inter vivos trusts)和遗嘱信托(testamentary trusts)。 默示信托(Implied Trusts): 由法律推定产生的信托,又分为: 信托(Resulting Trusts): 当财产的受益权未被完全分配时,推定财产归于设立人或其继承人。 推定信托(Constructive Trusts): 当一方不正当地获得财产,且持有该财产不公正时,法律推定其为受托人,将财产归还给真正的权益人。 公益信托(Charitable Trusts): 为实现慈善目的而设立的信托。本书会解析公益信托的特殊规定,例如其受益人的不确定性以及其法律上的特殊保护。 信托的管理 (Administration of Trusts): 受托人的权力(Powers of the Trustee): 本部分详细列出受托人被赋予的各种权力,这些权力可能来源于信托文件本身,也可能由法律赋予。本书会逐一阐释这些权力的范围和限制,例如: 投资权力(Power to Invest): 受托人管理和投资信托财产的权力,包括购买、出售、租赁、抵押等。 支付权力(Power to Distribute): 向受益人支付本金或收益的权力,以及如何行使这些权力,包括酌情分配(discretionary distributions)和强制分配(mandatory distributions)。 聘请专业人士的权力(Power to Employ Agents): 受托人可以聘请律师、会计师、投资顾问等协助管理信托。 管理房地产的权力(Power to Manage Real Property): 涉及租赁、出售、改进房地产等。 受托人的义务(Duties of the Trustee): 除了前述的设立阶段的义务,本书还会深入探讨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的各项持续义务: 忠诚义务(Duty of Loyalty): 受托人必须以受益人的最佳利益行事,避免利益冲突。本书会详细解析“利益冲突”的定义和法律后果。 勤勉义务(Duty of Care): 受托人必须像一个审慎的普通人一样管理信托财产。本书会结合实际情况,阐述如何衡量“审慎”的标准,以及在投资决策中的“审慎投资标准”。 妥善管理与分类(Duty to Administer and Segregate): 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自己的个人财产分开,并清晰记录。 收支报告义务(Duty to Account): 受托人有义务定期向受益人报告信托的收支情况。本书将详细说明报告的内容、格式和频率。 信息披露义务(Duty to Inform and Report): 受托人有义务向受益人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受益人了解信托的运作情况。 受托人的责任(Liability of the Trustee): 本部分阐述了当受托人违反义务时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返还非法所得、解除受托人职务等。 信托的终止 (Termination of Trusts): 法定终止(Termination by Operation of Law): 例如,当信托的目标已经实现或不可能实现时,或者当所有受益人死亡时。 受托人或受益人提请终止(Termination by Trustee or Beneficiary): 在特定条件下,受托人或受益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终止信托。本书会详细解析申请终止的法律依据和程序。 通过信托文件规定终止(Termination as Provided in the Trust Instrument): 许多信托文件会预设终止的条件或时间。 第二部分:美国统一信托与遗嘱相关法案 美国统一州法律委员会(ULC)致力于起草和推广在各州之间具有一致性的法律,以促进法律的统一和便捷。在信托与遗嘱领域,ULC制定了多项重要的统一法案,这些法案在许多州被采纳并成为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中收录的统一信托与遗嘱相关法案,旨在展现这些统一法案的核心内容和精神,为读者提供一个跨州比较和理解的视角。 统一信托法(Uniform Trust Code, UTC): 概述与采纳情况: 本部分简要介绍UTC的宗旨,即为现代信托法提供一个清晰、一致且公平的框架。书中会说明UTC在各州的采纳情况,以及各州在采纳过程中可能进行的修改。 核心原则: UTC强调信托的自由设立(freedom of trust design),但也设定了不可剥夺的义务(non-revocable duties),以保护受益人的利益。 信托的设立与要素: UTC在设立信托的要素上与加州法有许多相似之处,本书会对比它们的异同。 受托人的义务与权力: UTC对受托人的义务进行了系统性的规定,包括: 履行义务(Duty to Administer Effectively): 要求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并以受益人的最佳利益履行职责。 忠诚义务(Duty of Loyalty): 明确禁止受托人进行自我交易(self-dealing)或利用信托信息谋取个人利益。 管理义务(Duty of Prudence): 详细规定了受托人投资和管理信托财产时应遵循的审慎标准。 信息披露与报告义务(Duty to Inform and Report): UTC对受托人向受益人提供信息的范围和频率有明确要求。 受益人的权利(Beneficiary Rights): UTC赋予受益人多项重要权利,如知情权、监督权、要求受托人披露信息、以及在必要时要求更换受托人等。 信托的终止与修改(Termination and Modification of Trusts): UTC规定了信托可以终止或修改的条件,包括通过司法程序或受益人与受托人的同意。 信托的特殊类型(Special Types of Trusts): UTC也对某些特殊类型的信托进行了规定,例如: 公益信托(Charitable Trusts): 详细规定了公益信托的设立、管理和监督。 可撤销信托(Revocable Trusts): 阐述了可撤销信托的法律地位和效应。 统一遗嘱法(Uniform Probate Code, UPC): 概述与目的: UPC旨在简化和规范遗产的继承和分配过程,减少司法干预,并为家庭提供更灵活的遗产规划选项。本书会介绍UPC在各州的采纳程度以及对其的修改。 遗嘱的有效性(Validity of Wills): UPC对遗嘱的形式要件(如书面、签署、见证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遗嘱的解释(Interpretation of Wills): UPC为解释遗嘱中的模糊或矛盾条款提供了指导原则。 遗产管理程序(Administration of Estates): UPC建立了一套相对简化的遗产管理程序,包括: 非司法管理(Informal Administration): 在特定情况下,允许在不经过法院过多干预的情况下完成遗产分配。 司法管理(Formal Administration): 在复杂的遗产案件中,提供法院监督的程序。 个人代表(Personal Representative): 规定了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personal representative)的任命、职责和权力。 无遗嘱继承(Intestate Succession): UPC详细规定了当一个人去世时,如果没有遗嘱,其财产将如何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受益人的权利(Rights of Beneficiaries): UPC同样保障了遗产受益人的权利,包括知情权、获得分配的权利等。 其他相关统一法案(Other Related Uniform Acts): 除了UTC和UPC,本书可能还会收录其他与信托和遗嘱领域相关的统一法案,例如《统一失智症财产管理法》(Uniform Power of Attorney Act)等,这些法案共同构成了美国法律体系在个人财富管理和遗产规划方面的统一努力。本书会简要介绍这些法案的核心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书的使用价值 《加州与统一信托与遗嘱条例》是一部为实践者和研究者量身定制的法律工具书。通过收录和呈现这两大核心法律体系的条文,本书具备以下价值: 1. 权威的法律参考: 提供准确、完整的加州信托法条文和ULC相关统一法案的文本,是进行法律研究和实践的可靠基础。 2. 系统性的知识框架: 帮助读者理解信托和遗嘱法律的整体结构,从信托的设立到管理,再到遗产的继承,构建一个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 3. 跨司法区的比较视野: 通过对比加州法和统一法案,读者可以清晰地看到不同法律体系在信托和遗嘱处理上的异同,对于处理跨州事务或进行法律比较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4. 实践应用的便利性: 为律师、遗嘱认证专家、财务规划师等专业人士提供了直接引用的法律条文,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法律风险。 5. 学术研究的基石: 为学者深入研究信托与遗嘱法的演变、发展趋势、以及其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提供了扎实的文本基础。 本书的编写风格力求严谨、客观,以法律条文为核心,避免主观评价和不必要的解读,旨在为读者提供一个纯粹的法律文本平台,让读者能够在此基础上进行独立思考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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