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司法公正的基石。正如英国思想家边沁所言,“证据是正义的基础”,“证据的范畴即为知识的范畴”。也如王利明教授所指出的,正义是司法程序所期盼的目的,而证据法则是为达成这一目的而必需的制度化手段之一。在我国的审判制度改革中,证据制度的改革是其突破口也是受关注的问题,并直接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及法律的适用进而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发生作用。
我国目前尚未对证据制度单独立法,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三大诉讼法中,尽管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中相关的证据规则及具体适用有各自的特点,但也存在许多共性,因此,《高等学校法学精品教材系列:证据法》作了一个有益的尝试,尽可能将民事诉讼证据制度、刑事诉讼证据制度、行政诉讼证据制度共同纳入研究视野,阐述其各自的特点并指出其共性。《高等学校法学精品教材系列:证据法》既对证据法中的基本理论问题如证据能力、证据种类、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也对近年来证据制度改革中出现的许多难点问题如证据规则的建构、事实认定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授予与规制等问题进行了具有建设性的探讨,在注重基础知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的同时,力求体现新的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动态。
证据是事实认定的基础,而事实认定是法律适用的前提,证据制度的健全是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我国三大诉讼法中对证据的规定比较粗疏,未能为司法实务提供明确的指引,也给案件的审理带来许多困惑。为改善这一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先后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在一定程度上健全了证据制度。同时,我国陆续颁布的一些法律,例如《电子签名法》和《公证法》等也弥补了关于证据方面一些专门问题规定上的不足。当前,我国三大诉讼法的修改已列人人大立法规划并已进入实质性修改阶段,我们相信,我国的证据制度也将逐步得以完善。
作者简介
张榕,福建大田人,1964年5月生,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民商法博士研究生,兼任福建省法学会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主要学术成果:《中国司法能动性的开启及其规制》(《厦门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民事诉讼收费制度改革的理念及路径》(《法律科学》2006年第1期)、《民事程序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诉讼法案例精解》(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等。
目录
目录信息
前言
第一章 证据能力
第一节 证据能力概述
第二节 两大法系的证据能力制度
第三节 我国的证据能力制度
第二章 证据种类(一)
第一节 证据种类概述
第二节 证人证言
第三节 刑事诉讼当事人陈述
第四节 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陈述
第五节 鉴定结论
第三章 证据种类(二)
第一节 书证
第二节 物证
第三节 电子证据
第四节 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
第四章 证据规则(一)
第一节 证据规则概述
第二节 关联性规则
第三节 传闻规则
第四节 推定规则
第五章 证据规则(二)
第一节 自认规则
第二节 自白任意性规则
第三节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第六章 证明责任
第一节 证明责任概述
第二节 刑事诉讼证明责任
第三节 民事诉讼证明责任
第四节 行政诉讼证明责任
第七章 证明标准
第一节 证明标准概述
第二节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第三节 民事诉讼证明标准
第四节 行政诉讼证明标准
第八章 证据的调查收集
第一节 证据调查收集概述
第二节 证据调查收集的主体
第三节 证据调查收集的程序
第四节 证据保全
第九章 质证
第一节 质证概述
第二节 质证的构成要素
第三节 证据开示
第四节 质证的询问规则
第十章 证据裁判主义
第一节 证据裁判主义概述
第二节 证据裁判主义的历史考察
第三节 事实认定过程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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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用户评价
翻开这本书的封面,一股沉静而厚重的气息扑面而来,仿佛能感受到其中蕴含的知识分量。作者的叙事方式非常引人入胜,他没有采用枯燥的理论堆砌,而是巧妙地将复杂的概念融入到生动的案例分析之中。我尤其欣赏他对不同法律体系下证据规则演变的梳理,那种跨越时空的洞察力让人忍不住拍案叫绝。书中对证据的采纳、排除以及证明力强弱的探讨,都展现了作者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严谨的逻辑思维。阅读过程中,我感觉自己不再是一个被动的接受者,而更像是一个积极参与的思辨者,不断地在文字中寻找逻辑的连接点和潜在的冲突。对于任何希望深入了解法律思维脉络的人来说,这本书无疑提供了一张极佳的路线图,它不仅仅是知识的传递,更是一种思维方式的塑造。那种行文的韵律感,也让阅读本身变成了一种享受,文字的流动性把握得恰到好处,让人愿意沉浸其中,细细品味每一个段落。
这本书的结构安排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典范,它以一种近乎建筑学的精确性,层层递进地构建起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我注意到,作者在阐述核心原则时,总是会先给出宏观的背景,再逐步下钻到具体的细节,这种布局极大地降低了理解的门槛。举例来说,他对“相关性”的界定,从最初的模糊概念,到后来通过一系列精妙的判例法来加以固化,整个过程流畅且富有启发性。我经常会停下来,对照书中的图表和总结性的陈述,确认自己是否真正把握了精髓。这种结构化的引导,让知识的吸收变得非常高效和扎实,而不是零散的碎片信息。它就像一个训练有素的向导,带着你穿梭在复杂的法律条文森林中,每一步都走得清晰有力,让人对全局的把握信心倍增。
这本书的语言风格是极其克制且精准的,但在这克制之下,蕴含着强大的力量。作者似乎对每一个词语的选择都经过了千锤百炼,确保其含义不会产生任何歧义。尤其在处理那些高度抽象的概念时,作者运用了大量精准的比喻和类比,将原本晦涩难懂的法学术语,转化成了易于理解的日常场景。这种叙事技巧,极大地提升了阅读的舒适度,避免了陷入纯粹的“术语迷宫”。我发现自己阅读速度虽然不快,但吸收率却非常高,因为每一个句子都富含信息密度。对于想要精通某个专业领域的人来说,这种对语言的极致掌控力,是衡量一本专业著作质量的重要标准,而本书在这方面表现得无可挑剔。
这本书给我的最大震撼在于其前瞻性和批判性。作者并未满足于对现有规则的描述,而是大胆地对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和探讨,尤其是在新技术背景下证据处理的伦理困境,描绘得入木三分。他提出的问题常常发人深省,迫使读者跳出传统的思维定势,去思考法律在快速变化的社会面前所应扮演的角色。与其说这是一本阐释既有理论的书籍,不如说它更像是一份引领未来法学思辨的宣言。在阅读过程中,我多次被作者对现有僵化做法的犀利批评所触动,那种不畏权威、坚持独立思考的精神,极大地鼓舞了我。这是一本能够真正激发读者求知欲和改革精神的优秀著作。
读完这本书的体会,可以用“豁然开朗”来形容,尤其是关于证据的排除规则那一章节。我过去对某些看似武断的法律规定感到困惑,但作者通过对历史背景和社会需求的深度挖掘,清晰地解释了这些规则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他没有回避那些有争议性的领域,反而直面冲突,用批判性的眼光去审视既有的体系。这种坦诚和深刻,使得本书的论述极具说服力。我特别喜欢作者在论证过程中穿插的那些哲学层面的思考,它让原本冰冷的法律条文,充满了人性的温度和对公平正义的终极关怀。阅读的过程像是在和一位智者进行一场高水平的对话,你不仅学习到“是什么”,更理解了“为什么会是这样”。这种层次感,在同类著作中是极为罕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