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作为一部自传体小说,《青春》不同凡响,写法特别。它并非采用这类作品常见的第一人称途述,主人公也是一位名叫约翰的年轻人,但库切总是称之为“他”。库切写“他”十九岁到二十四岁几年间的生活经历,一个南非大学生跑到伦敦做了计算机初级程序员,朝九晚五的公司职员,饭碗不用担心,却还是郁闷。这个岁数的年轻人不是意气风发就是躁动不安,却玩不出轰轰烈烈的名堂,由于生性缺少热情,干不成大事也惹不出乱子。他也需要被爱抚的感觉,但性爱从来没有给他带来生命的光辉,只是在吞噬时间和精力……这种内敛的性格,这般平淡无奇的生存状态,还能做出什么样的文章呢?可是,库切就有这样的本事,一段春梦无痕的人生就让他写得楚楚动人。他把年轻时的自己作为他者来观照,再度审视青春的彷徨之途。
作者简介
J.M.库切:
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著名作家和学者。生于南非开普敦,先后在南非和美国接受教育。库切学识渊博,在文学、哲学、社会学、伦理学和宗教方面造诣颇深,是一位学者型作家。他几乎囊括所有国际文学大奖,两次获得布克奖,是英语文学中获奖最多的作家。
2003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瑞典文学院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词:“J.M.库切的小说以结构精致、对话隽永、思辨深邃为特色……他以知性的诚实消解了一切自我慰藉的基础,使自己远离俗丽而无价值的戏剧化的解悟和忏悔……库切的作品是丰富多彩的文学财富。”
目录信息
他住在莫布雷火车站附近的一个一居室的公寓里,每月房租十一畿尼英国旧金币。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他赶火车进城,到利维兄弟房地产代理人挂着黄铜牌子的小办公室所在的环街去。他把装着房租的信封交给弟弟B.利维先生。利维先生把钱倒在堆着乱七八糟的东西的桌子上数。他咕哝着,满头大汗地写好收据。“好啦,年轻人!”他说着挥舞了一下手,把收据递给了他。
他非常注意不晚交房租,因为他是假冒身份住进公寓的。在签租约和给利维兄弟交押金的时候,他报的职业不是“学生”而是“图书馆助理”,工作单位地址填的是大学图书馆。
这不是谎话,不完全是。从星期一到星期五,他的任务是在阅览室值夜班。正式的图书馆员多数是妇女,不愿意做这个工作,因为校园在山坡上,夜里太荒凉,渺无人迹。就连他在打开后门,摸索着沿漆黑的走廊找到总闸的时候都感到后脊梁发冷。职员五点钟回家的时候,坏人躲在书库里,然后搜窃空无一人的办公室,在黑暗中等着伏击抢他这个夜班助理的钥匙,那简直太容易了。
很少学生利用晚间开馆的时间,甚至很少人意识到图书馆晚上开放。没有什么事情需要他做。他每晚这十先令挣得很容易。
有时他想象一个穿白色衣裙的漂亮女孩信步走进阅览室,闭馆的时间到了以后仍心不在焉地逗留其中;他想象带着她去参观书籍装订室和目录室里的秘密,然后和她一起出现在星光闪闪的黑夜中。这样的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
图书馆的工作不是他唯一的职业。星期三下午,他协助数学系辅导一年级学生(每星期三英镑);星期五他选用莎士比亚的喜剧给读学位的学生上戏剧课(两英镑十先令);傍晚他受雇于龙德博斯区的一家应试复习学校,指导笨蛋应付入学考试(每小时三先令)。假期中他给市政府工作(公共住房部),从住户调查中获取统计数据。总的说来,当他把挣的钱加在一起,日子还不错——不错到能够付房租和大学的学费,活下去,甚至还能存一点钱。他也许是只有十九岁,但是他已经自食其力,谁也不依靠了。
他把身体的需要当作一件简单的常识中的事情来对待。每个星期日他把腔骨、豆子和芹菜煮成一大锅汤,足够吃一个星期的。星期五他到盐河市场去买一箱苹果或番石榴或不管什么应季水果。每天早晨送牛奶的人在他门口放一品脱牛奶。牛奶用不完的时候,就放在一只旧尼龙袜子里,挂在洗涤槽上让它变成奶酪。剩下就是在街角小店里买面包。这是会得到卢梭赞同的食物,柏拉图也会。至于衣服,他有一套好的上衣和裤子在上课时穿。其他嘛,他尽量使旧衣服穿得长久一些。
他在证明着这一点:每个人是一座孤岛,你不需要父母。
在有的夜晚,当他穿着雨衣短裤和凉鞋跋涉在主街上,头发被雨打湿贴在脑袋上,过往汽车的车灯照在他身上,他会意识到自己的样子有多么怪。不是古怪(看上去古怪还有点不同于一般之处),只是怪。他恼怒地咬着牙,加快了步伐。
他身材细长,四肢柔软灵活,不过也很不结实。他很想有吸引力,可是知道自己不吸引人。他缺乏某种关键的东西,线条清晰的脸型。小孩子的某些特点仍残留在他脸上。要多久他才不再是个小孩子?什么东西能够治好他的孩童气,使他成为一个男人?
能够治好他的东西,如果来到的话,那将会是爱情。他也许不相信上帝,但是他确实相信爱情和爱情的力量。那个他所爱的人,命中注定的人,将会立刻透过他呈现出的怪的,甚至单调的外表,看到他内心燃烧着的烈火。同时,单调和样子怪是他为了有朝一日出现在光明之中——爱之光,艺术之光——所必须经过的炼狱的一个部分。因为他将会成为一个艺术家,这是早就已经确定了的。如果目前他必须是微贱可笑的,那是因为艺术家的命运就是要忍受微贱和嘲笑,直到他显示出真正的能力,讥笑和嘲弄的人不再做声的那一天。
他的一双凉鞋花了他两先令六便士。鞋是橡胶的,南非某个地方做的,可能是尼亚萨兰,湿了以后就不贴脚。在开普敦的冬天,一连几个星期下雨。在雨中沿着主街行走,有时候他不得不停下来去拾回滑掉的一只凉鞋。在这种时候,他能够看见开普敦的家道殷实的胖市民,坐在舒适的汽车里经过他身旁时抿着嘴笑。笑吧!他心里想。很快我就要走了!
· · · · · · (收起)
读后感
有些词我是受不了的,比如“青春”,听起来多矫情啊。脑子里反射的立刻是莉莉周小逼孩子站在田地里拿大耳机听非主流歌曲,或者将爱情进行到底李亚鹏徐静蕾缺根筋一样在操场上向前花痴幸福的奔跑。相较之而言,“青年”一词感觉更舒坦,起码没过分浪漫化现实。而如果要我翻译库...
张爱玲早早的说了,出名要趁早。毕竟没有出名的还是大多数的,也是沉默的大多数,过着没有青春的青春。 库切不动声色的张牙舞爪让人心慌意乱,不同的年代,不同的性别,不同的国度,但是却有那么多相同的想法,真是一件神奇的事情。 黯淡的前途,平凡的生活,内向的性格,举...
拜改革开放所赐,我经历了和四十多年前一个南非男人近似的青年时代。十九岁到二十四岁。从开普敦到伦敦,或者从西京到北京、从兰州到杭州。 西部不正是东部的殖民地吗?这么说可能会误导,这里没有政治分析,它讲的毕竟是青春,没力、没情、没所适从。小说足够简洁也足够耐心,...
用户评价
我已经被《青春》深深地打动了。它不仅仅是关于一群年轻人的故事,更是关于人生中那个不可或缺的阶段——青春。在这个阶段,我们充满了无限的热情和勇气,但也同样会遇到挫折和迷茫。这本书让我重新审视了自己的青春,也让我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青春》是一本值得反复阅读的书。每一次翻开,都能从中找到新的共鸣。它让我回忆起那些年少轻狂的日子,也让我对人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这本书不仅温暖了我的心,更点燃了我对生活的热情。
这本《青春》就像一张泛黄的老照片,静静地躺在我的书架上,每一次翻开,都仿佛回到了那个青涩而又热烈的年代。作者细腻的笔触,勾勒出了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人物形象,他们有的是意气风发的少年,有的是懵懂无知的少女,他们共同经历着成长的阵痛,品尝着初恋的甜蜜,也在迷茫中寻找着自己的方向。我尤其喜欢书中对人物内心世界的刻画,那种纤细的情感波动,那种对未来的憧憬与不安,都描绘得淋漓尽致,让我不禁为之动容。
《青春》让我看到了一个时代的缩影。作者通过对一群年轻人的生活描绘,展现了那个时代特有的精神风貌。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小说,更是一段历史的见证。它让我更加珍惜当下,也更加期待未来。
《青春》的语言风格非常独特,既有诗意的浪漫,又不失现实的质感。作者善于运用比喻和象征,将抽象的情感具象化,让读者能够更直观地感受到人物内心的世界。我特别喜欢书中对校园生活场景的描绘,那些阳光洒满操场的午后,那些课间喧闹的走廊,那些一起奋斗的日子,都充满了温暖和力量。
这是一部能够引起广泛共鸣的作品。《青春》所描绘的,是绝大多数人都曾经历过的美好时光。书中的人物,无论他们的命运如何,都代表着我们生命中那些曾经的影子。他们对爱情的懵懂,对友谊的珍视,对未来的憧憬,都深深地刻在了我们的脑海里。
这是一本能够触动灵魂的作品。作者对青春期少年少女心理的洞察力,简直令人惊叹。他们敏感、脆弱,又充满了无限的可能。书中对这些复杂情绪的描绘,既真实又具有艺术性,让人忍不住跟着书中人物一起去感受那份酸涩的甜蜜,那份对未知的好奇,以及那份对未来的执着。
阅读《青春》的过程,就如同进行了一场心灵的旅行。它不仅仅是一部小说,更像是一面镜子,映照出我们每个人生命中最纯真、最美好的那部分记忆。书中的故事发生在遥远的过去,但那些关于梦想、关于友谊、关于爱情的追寻,却从未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褪色。我常常在深夜里,被书中某个情节深深吸引,主人公的喜怒哀乐,仿佛就发生在我的身边。
《青春》是一部非常有力量的小说。它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讲述了最动人心魄的故事。书中的人物虽然平凡,但他们的经历却充满了传奇色彩。他们用自己的方式,书写着属于自己的青春篇章,也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每次读《青春》,都会有新的感悟。这部作品不仅仅是对青春的怀念,更是对成长的一种解读。它告诉我们,青春虽然短暂,但却充满了无限的可能。只要我们勇敢追逐自己的梦想,就没有什么是不可能实现的。
很多心态都有共鸣。
三部曲果然不能倒着读
大概是读得最轻松的一本诺奖得主作品。很有共鸣,关于一个离开南非来到伦敦的青年,如何被动地等待命运之神的碾压,对于理想和感情都没有行动能力而一直耽于幻想。四十年前的伦敦,似乎和北京很像。
看之前以为会看不进去,结果全书几乎要被我划满了……
看之前以为会看不进去,结果全书几乎要被我划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