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普通法上的占有》讨论普通法上的占有制度和理论。主要内容如下:1.占有的基本概念、要素和规则。《普通法上的占有》包括对普通法上占有词语使用情况的分析、占有的基本构成要素,以及普通法上承认的一些关于占有的基本规则。2.占有的性质。关于占有是事实问题还是法律问题,作者就普通法做出分析。3.占有的转移。包括占有的取得和丧失、交付和法定移转。此外,还涉及象征交付、错误交付等具体问题。4.占有和所有权。分析占有与所有权的关系,包括通过占有取得所有权以及占有推定所有权等问题的探讨。
作者简介
弗雷德里克•波洛克,因与其祖父同名,而其祖父为第一代从男爵,故常被称为弗雷德里克•波洛克(第三代从男爵)。波洛克于1845年12月10日出生于英国一个著名的法律世家。其祖父是第一代从男爵(Baronet),曾担任英国财税法院(Court of Exchequer)的首席大法官(Lord Chief Baron)。其父亲是第二代从男爵,曾担任女王皇家主债官(Queen's Remembrancer)和最高司法机构(Supreme Court of Judicature)的首席预审法官(Senior Master)。其叔祖父曾任英国陆军元帅;其堂弟是上诉院民事庭庭长(Master of the Rolls)。
波洛克曾在伊顿学院和剑桥三一学院受教,并成为三一学院的公费生(scholar of Trinity)。在1865年,他被授予学校皮特奖学金(University Pitt Schlarship),1867年,他在剑桥古典文学士荣誉学位考试(Classical Tripos)中位列第二,获颁一等校监奖章(First Chancellor’s Medallist),并在剑桥高级数学荣誉学位考试(senior optiimes of the Mahtematical Tripos)中位列第六。1867年,波洛克获得文学学士学位,并于1868年被选为学院研究员(Fellow of the College)。此后他即为法律执业做准备,并于1871年被林肯会馆(Lincoln’s Inn)接纳为律师。
1882至1902年间,波洛克主要作为一名法律著作者和教师。他主要活动包括写作、教学和许多其他公开活动。1883年,波洛克开始担任牛津大学法理学民法教授(Corpus Professor of Jurisprudence),直至1903年。1884年,波洛克成为律师会馆的普通法教授(Professor of Common Law at the Inns of Court)。1885年,波洛克与他人一起创建《法律季度评论》(Law Quarterly Review)一刊,担任编辑直至1919年,并一直作为该刊资助者直至去世那年。此外,他还对其他法律期刊多有与力,包括《哈佛法律评论》。
波洛克的著述情况如下:
1876年,《合同法原理》
1880年,《斯宾诺莎——他的一生和他的哲学》
1887年,《侵权法》
1888年,《普通法上的占有》
1895年,与梅特兰合著《爱德华一世之前的英国法历史》
1896年,《普通法学生法理学基础》
1904年,《普通法的扩张》
1907年,《英国法诉讼形式和先例百科全书》
1912年,《普通法的本领》
目录信息
作者生平简介
第一部分 导论
§1 基本概念
§2 术语
§3 事实占有的事实和精神要素
§4 法律占有
§5 规则
第二部分 占有的一般理论
第一章 占有的性质
§1 占有的证据:土地
§2 占有的证据:动产
第二章 占有的转移
§3 占有的取得和丧失
§4 土地的交付
§5 动产交付
§6 部分交付和所谓象征交付
§7. 通过承认(attornment)进行的动产交付
§8. 错误交付
§9. 未经同意的占有变更
§10.依据权利进占或夺取
§11. 依据法律进占或夺取
§12. 为真正所有人的利益而占取
§13. 不法进占或夺取
§14. 被逐出土地
§15. 强占概念的人为延伸
第三章 占有和所有权
§16. 占有人的权利
§17. 通过占有取得所有权
§18. 动产错误交付的后果
§19. 通过重新取回而取得动产所有权
词汇对照表
译者后记
· · · · · · (收起)
读后感
用户评价
初次翻阅此书,那略显朴素却又传递出历史厚重感的封面设计,便深深吸引了我。作为一名对普通法系,特别是其财产法领域有着长期关注的读者,我对“占有”这一概念的理解,一直渴望得到更深入、更系统的梳理。《普通法上的占有》这个书名,无疑正是我所寻找的。我希望这本书能够带我走进普通法中关于“占有”的丰富世界,理解它在法律逻辑中的核心地位。书中是否会深入探讨“占有”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概念,是如何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的?它与现代社会更为熟悉的“所有权”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历史渊源和逻辑联系?我特别关注书中对于占有构成要件的分析,比如“事实上的控制”和“占有意图”,这些看似简单的要素,在实际的法律运作中,又会呈现出怎样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我期待通过书中对经典案例的深入解读,能够直观地感受到“占有”在普通法中是如何被运用,是如何被用来解决财产争端,并最终影响到权利的最终归属。这本书的出现,无疑为我提供了一个深入理解这一重要法律概念的绝佳机会。
这本书的封面设计,简洁而又不失专业性,透露出一种严谨的学术氛围。作为一名对英美法系,尤其是其作为基础的普通法体系怀有浓厚兴趣的读者,我对“占有”这一概念的理解,一直以来都感觉有待深化。《普通法上的占有》这个书名,恰好触及了我一直想要探索的核心问题。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深入浅出地剖析“占有”在普通法中的地位和作用。它究竟是如何被定义和理解的?在不动产权利体系中,占有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它是如何影响权利的取得、转移和保护的?我特别期待书中能够详细阐述构成“占有”的几个关键要素,例如对物的实际控制(physical control)和占有意图(intention to possess),以及这些要素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案件中的具体含义和实践。我非常想了解,占有权与所有权之间究竟存在着怎样的联系和区别,以及在实际的法律操作中,如何区分这两种概念,又如何通过占有来解决财产纠纷。我期待这本书能够提供详实的法律分析和丰富的案例,帮助我构建一个对普通法上“占有”概念的全面而深刻的认识。
这本书的书脊上,那醒目的“普通法”字样,以及“占有”这个充满法律专业术语的词汇,立刻吸引了我的目光。我对普通法体系中那些源远流长的概念,尤其是那些构成其基石的原则,有着浓厚的求知欲。我一直在思考,在没有一套完整、系统性的成文法典的情况下,普通法是如何通过判例和习惯法,构建出如此复杂而又富有生命力的法律体系的?而“占有”,在我看来,正是理解这一体系的关键之一。我希望能在这本书中,找到对“占有”这一概念的详尽解释。它究竟是怎样一种状态?是单纯的事实上的控制,还是包含了一种法律上的意图?书中是否会详细分析构成有效占有的要素,比如占有人的意图(animus possidendi)和事实上的控制(corpus possessionis)?我尤其感兴趣的是,普通法是如何通过“占有”来处理土地权利的,以及占有权与所有权之间究竟存在怎样的联系和区别?这些问题,对于理解英美法系的财产法至关重要。我期待这本书能够提供丰富的案例,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分析,来展示占有在普通法中的实际应用,以及法官是如何运用这一概念来解决财产纠纷的。
书籍的质感给我一种非常扎实的感觉,厚重的书页和精美的排版,都预示着这是一本内容严谨、学术性强的著作。我一直对普通法系下那些具有深厚历史底蕴的法律概念感到着迷,而“占有”正是其中一个我非常想要深入了解的概念。标题《普通法上的占有》直击了我对这一问题的求知欲。《普通法》本身就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体系,而“占有”在其中又扮演着怎样独特而重要的角色?我希望这本书能够为我提供一个清晰的框架,来理解“占有”的定义、它的构成要素以及它在法律上的各种功能。例如,占有是如何与不动产的归属联系在一起的?书中是否会探讨“时效占有”(adverse possession)等概念,以及这些概念在实际应用中是如何被解释和适用的?我特别好奇,普通法在处理“占有”问题时,是如何平衡占有人的利益、真正的所有权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通过书中可能包含的案例研究,我希望能更深刻地理解“占有”这一概念的精妙之处,以及它如何体现了普通法在处理财产关系时的智慧和灵活性。
翻开这本书,首先吸引我的是它那简洁而富有力量的标题——《普通法上的占有》。这个标题立刻勾起了我对这一法律概念的强烈兴趣。我一直认为,占有,作为一项古老的法律原则,在普通法体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仅是事实上的控制,更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一种对权利状态的确认。我迫切想了解,普通法是如何通过对“占有”的细致界定,来处理不动产的权利归属问题的?占有是如何成为取得所有权的一种方式,例如基于时效取得(adverse possession)的原则?书中是否会深入探讨占有的不同类型,比如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以及它们在法律上的不同效力?我特别期待书中能够提供一些历史性的分析,追溯占有概念在普通法发展过程中的演变,以及那些塑造了这一概念的关键判例。理解占有,对于理解普通法关于财产的整体观念至关重要,它如何平衡现有占有人的稳定性和土地的有效利用,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深思的问题。我希望这本书能够为我揭示这些深层次的联系,让我对普通法的精妙之处有更深的认识,并且能够理解这些看似古老的规则,在当今社会依然具有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这本书的封面设计,是一种沉静的深蓝色,搭配着泛着古朴光泽的烫金字体,光是看着就有一种历史的厚重感扑面而来。我一直对普通法中那些看似朴素却又根深蒂固的概念非常着迷,尤其是在不动产领域,占有这个词语,它究竟包含了多少精妙的法律逻辑和历史演变?这本书的标题《普通法上的占有》,瞬间抓住了我的注意力。我期待它能够为我揭开这个古老法律概念的神秘面纱,让我理解为什么在现代社会,这些看似陈旧的原则依然具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我想了解,普通法是如何通过对“占有”的界定,来构建产权的?占有本身是否就包含了一种权利,抑或是取得权利的一种手段?它与我们现在理解的“所有权”之间,又存在怎样的联系和区别?我猜想,书中可能会涉及对一些经典案例的分析,那些通过占有确立权利的故事,一定充满了智慧和哲学思辨。我也很好奇,在不同历史时期,普通法对占有的理解是如何演变的,是否存在某些关键的转折点,使得这一概念更加清晰和完善?这本书的厚度也令人印象深刻,这预示着它将深入浅出地探讨这个主题,而不是流于表面。我希望能从中获得对普通法体系更深层次的理解,以及对法律概念形成和演变过程的洞察,这对于我理解英美法系的运作至关重要。
这本书的装帧散发着一种低调而内敛的质感,纸张的触感温润,翻阅时有一种沙沙的声响,仿佛在诉说着古老的法条和判例。我一直对法律的“形式”与“实质”之间的关系感到好奇,而“占有”这个概念,在我看来,正是这种关系的一个绝佳载体。普通法是如何在不依赖过于严谨的成文法典的情况下,建立起一套关于不动产权利的体系?这其中,“占有”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它是一种事实状态,还是一种法律拟制?书中是否会详细阐述占有与所有权之间的微妙界限,以及在实践中,如何通过占有来对抗其他权利主张?我尤其关注书中对于“占有”构成要件的解释,那些构成一个占有行为合法性的要素,比如意图、控制等,在我看来,蕴含着深刻的对人类行为和意图的法律判断。我期待这本书能够提供丰富的案例分析,通过具体的法律纠纷,来展现占有在普通法中的实际应用,以及法官在处理这些案件时是如何运用“占有”这一工具的。这本书的篇幅,似乎也预示着它将对“占有”的各个侧面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剖析,从其历史渊源到其现代意义,都将有所涵盖。我希望能够从这本书中,不仅学习到法律的知识,更能体悟到法律的智慧,以及它如何反映和塑造社会关系。
封面设计上,那经典的、略带复古风格的字体,配以一种沉静的墨绿色,本身就传递出一种专业、严谨的学术气息。作为一名对法律理论,特别是对普通法系下的财产法领域有着深切兴趣的读者,我对于“占有”这一概念的理解,一直停留在比较基础的层面。《普通法上的占有》这个书名,直接点明了本书的核心内容,这让我非常期待。我希望这本书能够系统地、深入地探讨“占有”在普通法中的多重含义和法律功能。它究竟是如何在不动产权利的流转和保护中发挥作用的?占有是如何被视为一种权利,甚至是在某些情况下,比所有权更为重要的权利?书中是否会梳理占有概念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脉络,以及有哪些关键的判例对这一概念的形成和演变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我尤其好奇,在现代法律框架下,占有概念的具体适用范围和边界是怎样的,它在解决诸如无主地、侵占等问题时,扮演着怎样的角色?我期待这本书能够提供详实的理论阐述,并辅以精辟的案例分析,帮助我更全面、更深刻地理解普通法体系下“占有”的复杂性与重要性。
书籍的装帧设计颇具匠心,深邃的蓝色封面上,烫金的书名《普通法上的占有》散发出一种沉静而权威的光芒。作为一个对法律史和法律理论抱有浓厚兴趣的读者,我一直对普通法系中那些看似古老却又历久弥新的概念心存敬意。而“占有”,在我看来,正是普通法体系中一个极具深度和复杂性的概念,它在财产法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非常期待这本书能够为我揭示“占有”在普通法中的多重维度。它究竟是一种事实上的控制,还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它在不动产权利的确认、转移和保护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书中是否会详尽地阐述构成占有的关键要素,例如意图、控制以及对物的支配,并分析这些要素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案件中的具体体现?我尤其希望能从书中找到对占有与所有权之间关系的深入探讨,以及在实际的法律实践中,占有是如何被用来解决财产纠纷的。通过丰富的案例分析,我希望能更清晰地理解“占有”这一概念的精妙之处,以及它如何反映了普通法对社会秩序和个体权利的独特考量。
这本书的纸张质感非常棒,翻页时发出细微的摩擦声,让人感觉像是置身于一个古老图书馆,准备探索那些被时间沉淀下来的智慧。我一直对法律中那些看似抽象,实则蕴含着深刻社会逻辑的概念着迷,而“占有”无疑是其中一个极具代表性的概念,尤其是在普通法体系下。标题《普通法上的占有》直接点明了这本书的主题,也激起了我深入了解的欲望。我希望能在这本书中,找到对“占有”概念的全面解读,包括其历史渊源、核心要件以及在不同法律情境下的具体运用。我非常想了解,普通法是如何通过对“占有”的界定,来确立和保护不动产权利的。占有是如何成为取得所有权的有力依据,例如通过时效占有(adverse possession)制度?书中是否会深入分析不同类型的占有,以及它们各自的法律后果?我尤其关注书中对占有权与所有权之间关系的探讨,以及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区分和处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我期待这本书能够提供一些经典案例的分析,通过这些案例,我能够更直观地理解占有在普通法中的实际功能和法律价值,从而对整个普通法体系有更深的认识。
近日因事又翻起这本小书,查看里面一些知识点。波洛克,最初还是读他与梅特兰合著的那本经典。奇怪的是,那本经典行文流畅,妙语连珠,这本书的风格却不那么一样,略显晦涩。当然,本身与主题也有关系。占有是个不是那么容易说明白的问题。波洛克另外一件有意思的事,是他与霍姆斯的常年书信往来。上上世纪末,两位法学家隔着大洋,保持多年的书信往来,真是不容易。要明白,那会可都是实实在在用笔写的信啊。不像现在,电子邮件嗖嗖嗖飞来飞去。
近日因事又翻起这本小书,查看里面一些知识点。波洛克,最初还是读他与梅特兰合著的那本经典。奇怪的是,那本经典行文流畅,妙语连珠,这本书的风格却不那么一样,略显晦涩。当然,本身与主题也有关系。占有是个不是那么容易说明白的问题。波洛克另外一件有意思的事,是他与霍姆斯的常年书信往来。上上世纪末,两位法学家隔着大洋,保持多年的书信往来,真是不容易。要明白,那会可都是实实在在用笔写的信啊。不像现在,电子邮件嗖嗖嗖飞来飞去。
其实吧,这书挺绕的。得有点基础。
此书是国内第一本波洛克的法学译著,但第一篇译文是2011年第5期《比较法研究》上的《比较法学的历史》。波洛克主要的代表作是契约法和侵权法的那两本,曾经长期作为英美法学院的教科书,再版十数次。他与霍布斯长达数十年的通信可能更有意思,结合那数十年的历史,这些通信可能是更为鲜活历史记录。
将普通法上认为的占有理论化的一本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