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全球有近10亿人使用英语或学习英语,每天我们都在努力K英文、说英文,但有多少人真正了解,英文是怎么回事?历史上的第一句英文说了什么?英文为什么有那么多没有道理的规则,为什么“四”是four,“四十”就不是fourty?同样说英语的英国人和美国 人,为什么也会鸡同鸭讲?《布莱森英语简史》可以回答你!
闻名世界的旅游作家比尔·布莱森扒完《万物简史》再揭英语老底!在《布莱森英语简史》一书中,比尔·布莱森摇身一变化身语言历史学家,谈古道今、旁征博引、追根究底对世界上最成功的营销案例——英语——空前大起底。
《布莱森英语简史》不仅是一本另类的英语学习读物,它更是一部欧洲文化进化史,一本信息丰富的英语百科全书,当然你也可以当它是一本英式极品笑话大合集来阅读。总之,阅读《布莱森英语简史》绝对会让你从10亿英语使用者中“脱颖而出”。
作者简介
比尔·布莱森 Bill Bryson,当今英语世界非常多产且“最能逗乐”的游记作家之一,诙谐嘲谑的风格堪称一绝。作品包括旅游类随笔、科普著作等,其中《万物简史》《布莱森英语简史》《“小不列颠”札记》《一脚踩进小美国》销量逾百万册,一直雄踞《纽约时报》《泰晤士报》畅 销书榜。 2004年,《万物简史》获得英国皇家学会安万特奖。
布莱森1951年出生于美国艾奥瓦州,21岁起,开始在世界各地旅行。1977年,定居伦敦,自此在英国生活了近二十年,曾任职于《泰晤士报》与《独立报》,同时也为《纽约时报》《国家地理》撰文。 2005—2011年,担任英国杜伦大学校长,且被众多大学授予荣誉学位。 2006年,获得英女王颁发的“不列颠帝国勋章”之殊荣。 2005年,设立布莱森奖,以鼓励科学创新的青少年。 个人网站 http://www.billbryson.co.uk/
目录信息
第1章 了不起的英文
第2章 语言起源的“汪汪说”和“呸呸说”
第3章 全球语言大混战
第4章 乡下农民叨咕的二流语
第5章 伟大的造字先生们
第6章 全世界都走调
第7章 绕晕你的方言
第8章 无错不成字
第9章 地道英语与蹩脚英语
第10章 英语规律亦正亦邪
第11章 英语很无辜,美语很无奈
第12章 我们自以为是“英文”
第13章 都怪那个惹祸上身的名字
第14章 咒骂本疯狂
第15章 文字里的玄机
第16章 英语的未来
译者后记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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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P51 Old English没有specific future tense,现代英语也没有(目前使用的只是情态动词will+be)。 日语也没有。 P53 英语从Scandinavian(i.e., Norse)中借用了第三人称代词(they,them和their)。 也就是说,在那之前英语是无法表示第三人称的=口=?那就只能直接指名道姓咯...
有则英文招聘笑话:3-year-old teacher need for pre-school. Experience preferred。有人翻译:幼儿园招聘3岁大的老师,有经验者优先。这翻译看了让人不免捧腹,什么特殊学校需要招聘3岁的老师,可能吗?原来这只是个乌龙,真正的意思是:幼儿园招聘照看3岁幼童的老师,有经验...
从乔叟到莎士比亚,从大航海和日不落帝国到工业革命以及美国的诞生,从泊来语到老上海,英语的可扩展性主要表现在副词和结合词等,随便分叉产生方言反而帮助了传播,去中心化的必然亲民也谈不上官方下的自卑,学以致用,学好英语睁眼看世界,为我所用的主体性得提现出来,蹩脚...
P51 Old English没有specific future tense,现代英语也没有(目前使用的只是情态动词will+be)。 日语也没有。 P53 英语从Scandinavian(i.e., Norse)中借用了第三人称代词(they,them和their)。 也就是说,在那之前英语是无法表示第三人称的=口=?那就只能直接指名道姓咯...
从乔叟到莎士比亚,从大航海和日不落帝国到工业革命以及美国的诞生,从泊来语到老上海,英语的可扩展性主要表现在副词和结合词等,随便分叉产生方言反而帮助了传播,去中心化的必然亲民也谈不上官方下的自卑,学以致用,学好英语睁眼看世界,为我所用的主体性得提现出来,蹩脚...
用户评价
这本书的行文流畅得让人惊叹,作者似乎拥有一种点石成金的魔力,能将枯燥的语言学知识编织成一幅幅生动的历史画卷。我尤其欣赏它那种深入浅出的叙事手法,即便对英语历史知之甚少,也能轻松跟上作者的思路,领略到这门语言如何在漫长的岁月中不断演变、融合与新生。书中的案例选取非常精妙,那些耳熟能详的词汇背后隐藏的复杂历史脉络被一一揭开,让人在会心一笑之余,不禁对语言的生命力肃然起敬。它不仅仅是在讲述历史,更像是在与一位博学的朋友促膝长谈,娓娓道来那些关于语音、词汇和语法的奇闻轶事。读完后,我对日常交流中那些看似理所当然的表达方式产生了全新的认识,仿佛开启了一扇观察世界的新窗户,看到了语言背后深藏的文化基因。那种阅读的愉悦感是难以言喻的,它既有学术的深度,又不失大众传播的温度,成功地架起了专业与普及之间的桥梁。
我必须强调这本书在细节处理上的精密度,这简直令人叹为观止。作者对于早期文献引用的审慎态度和对词源考证的严谨性,体现了深厚的学术功底。在描述中古英语向近代英语过渡的阶段时,作者并没有含糊带过,而是深入挖掘了拼写系统混乱、方言林立的“混沌期”是如何逐步被规范化的过程。每当涉及到一个重要的语音变化,比如元音大推移,作者都会用极其形象的比喻来辅助说明,即便是初次接触这类概念的读者也能迅速捕捉到其精髓。此外,书中穿插的那些关于“误解”和“演变”的趣味小故事,极大地调剂了学术的严肃性,让我对那些如今看来格格不入的古老用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本书读起来,你会感觉到作者不仅是历史的记录者,更是一位充满热情的考古学家,小心翼翼地挖掘出被时间掩埋的语言碎片,并将它们完美地重新拼接起来。
这本书的文字风格,与其说是在写作,不如说是在进行一场精彩的口述历史演讲。它的节奏感极佳,时而舒缓,娓娓道来,让人沉浸在历史的氛围中;时而急促,精准有力,直击语言演变的核心矛盾。特别是在讲述现代英语如何走向全球化,以及不同地区如何发展出各自的变体时,作者的语气中流露出一种对语言多样性的尊重与赞赏,而非居高临下的评判。这种开放包容的态度,使得这本书在探讨标准化的同时,也能很好地拥抱“变异”的价值。阅读过程中,我几乎可以想象作者正站在讲台上,用富有感染力的声音为大家描绘出莎士比亚时代的伦敦俚语与今日口语之间的微妙关联。这是一部充满了生命力的作品,它让原本静止的文字历史重新获得了呼吸和律动,无疑是该领域内的一部里程碑式的佳作,值得反复品味和深思。
坦率地说,我向来对那些试图“简化”语言史的读物持保留态度,因为往往简化就意味着牺牲深度。然而,这本书成功地避开了这个陷阱。它在保持信息密度和学术准确性的同时,却拥有令人难以置信的可读性,这是一种高超的平衡艺术。我特别喜欢它对不同历史时期文化心理的侧面描摹,比如文艺复兴时期对古典拉丁语的狂热崇拜如何反过来影响了英语的词汇构建,以及后来的科学革命如何催生了大量精准的新术语。这些内容不仅是关于“英语”的故事,更是关于“西方文明”的故事,语言充当了那个时代的文化载体,清晰地映照出人们的思维方式和世界观。对于任何希望从宏大叙事中理解语言深层驱动力的读者来说,这本书提供了绝佳的视角,它不仅告诉你“发生了什么”,更解释了“为什么会这样发生”,这种因果链条的阐明,是真正有价值的洞察。
这本书的结构布局堪称教科书级别的典范,它清晰地勾勒出英语发展脉络的骨架,让读者能够清晰地把握住每一次关键的转折点——从盎格鲁-撒克逊的蛮荒之音,到诺曼征服带来的法语冲击,再到印刷术和殖民扩张如何塑造了我们今日所见的标准语。作者在梳理这些复杂历史节点时,展现了惊人的宏观视野,总能精准地指出哪些外部事件是推动语言变革的核心驱动力。更令人称道的是,它并非简单地罗列事实,而是巧妙地融入了社会背景的分析,使得语言的变化不再是孤立的现象,而是与政治、宗教、经济紧密交织的产物。这种多维度的解析方式极大地丰富了阅读体验,让原本可能晦涩的语言史变得有血有肉,充满了张力。我合上书本时,脑海中形成了一张清晰的时间轴,上面标注着影响英语命运的关键人物和事件,那种知识体系建构完成的满足感,是阅读高品质非虚构作品才能获得的独特体验。
布莱森擅长调侃历史人物和事件,而语言这一主题让其难以发挥长项,关于汉语的见解几乎无一准确,对其他语言的见解就不得而知了。本书仅限有趣语言现象挂一漏万的罗列,技术含量不高。
2013/H310.9/7。其实就是语言简史,个人觉得一般
布莱森擅长调侃历史人物和事件,而语言这一主题让其难以发挥长项,关于汉语的见解几乎无一准确,对其他语言的见解就不得而知了。本书仅限有趣语言现象挂一漏万的罗列,技术含量不高。
这tm什么狗屁玩意,作者你老老实实学几门外语先?两希文明后裔知道啥是两希吗,居然为了显示英语为尊花式双标瞎喷。美帝土鳖旅行作家就相当于王八朝的微信公众号写手。简史?捡屎还差不多。
撇除一小撮错误,全书都非常好笑,没人能写得比布莱森更有趣了。甄别出那些错误之外,涨的都是见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