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近代上海不仅是经济文化发展的中心,同样也是法学教育的重镇。据不完全统计,近代以来出版的法学著作中,至少有三分之二是在上海出版的。上海以其海纳百川的博大胸怀,为中国法学的发展,做出了与其地位相符合的巨大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由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安徽大学、震旦大学、上海学院、东吴大学法学院等校的法律系,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沪江大学、圣约翰大学四校的政治系,以及沪江大学的社会学系,合组成立了华东政法学院。这些院系原有的法学文献和资料也统一归并到华东政法学院。因此,可以说,华东政法学院汇集了原华东地区大部分的近代以来出版的法学书籍。虽然后来华东政法学院经历了"两落三起"的曲折历程,以及"文化大革命"的浩劫,但在学院历任领导和广大教师的努力之下,大部分法学书籍得以保存下来。这些书籍对于促进华东政法学院乃至上海地区的法学教育、推进和繁荣法学研究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出版年代和当时印刷条件等方面的原因,这些书籍大多已经不便于翻阅,加上这些书籍多为"孤本",从文献资料保存的角度而言,也一般都作为馆藏书而不再出借。这无论是对读者研究、还是对这些书籍作用的发挥,都是十分不利的。为此,在华东政法学院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中国方正出版社的帮助、策划下,我们决定对民国时期出版的一些至今仍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进行整理,并以"华东政法学院珍藏民国法律名著丛书"的形式勘校出版,以满足学术界以及法律院校广大师生学习和研究的需要。 丛书第一辑(十二本)自去年出版之后,受到了学术界和法律实务界的广泛好评,也得到了法学、历史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各个专业师生的认可,这给了我们以极大的鼓舞。针对这一形势,我们又组织力量,继续整理、校勘,推出了本丛书的第二辑《十二本》,其中有王宠惠的《中华民国刑法》,吴经熊的《法律哲学研究》,黄右昌的《罗马法与现代》,李祖荫的《比较民法·债编通则》等,以进一步满足读者的需要。
作者简介
目录信息
第二章 国际法名称之演变(12)
第三章 东方古代国际法(18)
第四章 希腊罗马时代之国际法(33)
第五章 中世纪之国际法(40)
第六章 格老秀斯前后国际法学先觉之生平及其学说(50)
第七章 自威斯特发里亚会议至法国大革命(80)
第八章 自维也纳会议至巴黎会议(94)
第九章 自巴黎会议至柏林会议 (103)
第十章 自柏林会议至世界大战爆发(上) (111)
第十一章 自柏林会议至世界大战爆发(下)(143)
第十三章 世界大战后之国际法(上) (170)
第十四章 世界大战后之国际法(下) (207)
附录一 国际法学之史的发达 (245)
附录二 现行国际重要和平法规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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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用户评价
《国际法发达史》这本书,单从其篇幅和内容呈现的细致程度来看,就足以证明作者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尽管我还在探索之中,但其开篇部分对于早期国际法的萌芽形态的描述,就让我看到了作者的独到之处。他并没有简单地从某个既定的时间点开始讲述,而是着眼于人类早期社会形态下的跨区域互动,比如部落间的和平协定、领土划分的惯例,甚至是战俘处理的基本原则,这些都仿佛是现代国际法最古老、最原始的“基因”。 我个人非常欣赏书中对于这些早期规范的“情境化”解读。作者并非孤立地看待这些规则,而是将它们置于当时的社会结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文化观念之中进行考察。例如,在缺乏有效中央权威的古代,诸如“神圣誓约”或者“长者裁决”等方式,在维持区域稳定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这种解读方式,让我觉得非常接地气,也更能理解为什么这些看似“朴素”的规则,在当时能够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并为后来的发展奠定基础。
初读《国际法发达史》,我最大的感受是,作者似乎有一种“化繁为简”的魔力,将庞杂的国际法发展历程梳理得脉络清晰。我一直对早期国际关系中的“条约”与“公约”等概念感到困惑,不确定它们之间的界限和演变。书中对于早期国际条约的形成、解释和执行方式的探讨,就为我揭开了这层神秘的面纱。 我尤其对书中关于“礼仪”和“习惯”在早期国际交往中的作用的论述印象深刻。在没有完善法律体系的情况下,一些被广泛接受的“礼节性”规则,例如大使的待遇、使节的豁免权等,在维护国家间的基本交往秩序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作者将这些看似“软性”的因素,上升到了法律演进的层面进行分析,这无疑拓宽了我对国际法渊源的理解,让我认识到,法律的生命力不仅仅在于其强制性,更在于其被社会所普遍接受和遵循的程度。
从一个非专业读者的视角来看,这本书最让我感到震撼的是其对于国际法“意识形态”演变的深刻洞察。它不仅仅是在讲述法律条文的改变,更是在揭示这些改变背后所代表的思想潮流和价值取向。我尤其对书中关于“人权”观念在国际法中的早期萌芽和发展历程的论述感到印象深刻。 作者通过对不同历史时期的人权保障状况的考察,展现了从早期有限的保护到后来日益普适化的进程。这种进程,并非总是线性发展,而是充满了曲折和反复,受到战争、革命以及各种社会思潮的深刻影响。书中对战后国际人权体系构建的分析,让我认识到,人权理念的普及,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国际法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这本书让我对国际法的未来发展,多了一份期许,也多了一份责任感。
从阅读的初步体验来看,《国际法发达史》展现出一种超越教科书的叙事张力,它不仅仅是在“讲述”国际法如何一步步形成,更是在“重构”那个历史进程。我尤其被书中关于国际法从“自然法”向“实在法”转变的论述所吸引。作者并非将这种转变视为一个简单的时间节点,而是将其置于欧洲民族国家兴起、殖民扩张以及启蒙思想传播的宏大历史背景下进行考察。 这种转变,在我看来,不仅仅是法律形式的变化,更是权力关系、国家主权观念以及对“正义”和“秩序”理解的根本性重塑。书中对于维也纳会议、特别是之后一系列欧洲协调体系的分析,让我深刻理解到,国际法的进步并非总是一帆风顺,而是充满了妥协、博弈,甚至是强制。那些看似神圣不可侵犯的国际规则,背后往往隐藏着大国的意志和利益的较量。这种揭示让我的阅读体验更加立体和深刻,不再是简单接受,而是开始质疑和思考。
这本书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国际法前世今生的窗户。它并没有将国际法视为一个静态的概念,而是生动地展现了它在漫长历史中的“流动性”和“变迁性”。我特别被书中关于“国际法适用范围”的早期界定和演变过程的描述所吸引。 在早期,很多被认为是“国际法”的原则,更多地是适用于“文明国家”之间,对于所谓的“非文明”地区或民族,则往往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甚至排斥。书中对殖民主义时期国际法的运用和局限性的探讨,让我意识到,我们今天所追求的普适性和平等性,是经过了漫长的斗争和反思才逐渐确立的。这种对历史局限性的清晰揭示,反而让我对现代国际法的发展方向有了更清晰的认知和更高的期待。
这本书的写作风格,可以说是一种“沉浸式”的学术探索。它并没有用枯燥的术语堆砌,而是试图通过生动的叙事,将读者带入历史的长河中,去感受国际法是如何在时代的洪流中被塑造和演变的。我尤其被书中关于“国家主权”概念早期演变历程的论述所吸引。作者并没有将这个概念视为一个凭空出现的理念,而是将其置于从中世纪封建割据到民族国家兴起的漫长过程中进行考察。 书中对于三十年战争及其后续影响的分析,让我深刻理解到,现代意义上的国家主权,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过了漫长而痛苦的斗争。那种试图通过超越国界的宗教或帝国权力来维持秩序的时代,逐渐被一种更加强调国家内部自主性和外部平等的观念所取代。这种转变,对国际法的性质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也为日后国际关系的研究奠定了基础,这本书对于这种转变的细致描绘,让我对其后续内容充满了期待。
作为一个对历史和国际关系充满好奇的普通读者,我最近有幸接触到了《国际法发达史》这本书,虽然我尚未能完全啃读完,但仅凭目前所涉猎的部分,其深度和广度就足以让我心潮澎湃,沉浸其中。本书并非像某些历史著作那样,只是冷冰冰地罗列事件和条约,而是试图深入挖掘推动国际法演进的深层动力,剖析那些塑造了我们今天所认知国际秩序的关键转折点。 我特别着迷于书中对古代文明之间交往模式的探讨,作者并没有止步于对战争与和平的简单描述,而是细致地梳理了早期国家之间在商业、宗教、甚至刑罚等领域的互动,是如何在潜移默化中孕育出早期国际法的萌芽。那些零散的惯例、非正式的协议,在作者的笔下被赋予了生命,仿佛让我们看到了人类从原始的部落纷争走向更为复杂的国家间互动的艰辛历程。例如,书中关于海上贸易中海盗问题和商事纠纷的早期处理方式的分析,就让我认识到,即使在没有强大中央集权机构的年代,人们也早已开始探索共同的行为准则来维系商业活动的畅通。
从读者的角度而言,《国际法发达史》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在于其对“历史的深度”的挖掘。它不仅仅是在讲授国际法的条文和理论,更是在探索这些条文和理论背后所蕴含的权力、利益与思想的博弈。我尤其对书中关于“国际法的目的”这一概念的早期探讨感到着迷。 在古代和中世纪,维护和平、解决争端、促进商业往来,这些都是国际法出现时的基本诉求。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特别是民族国家兴起后,“国家利益”的考量逐渐占据主导地位。书中对于在不同历史时期,国际法如何被用来服务于不同目标,甚至被用来合理化战争和不平等关系,这些深刻的分析,让我对国际法的“中立性”和“普遍性”产生了更审慎的思考。它促使我认识到,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从来都与权力结构和意识形态密不可分。
尽管我尚未深入到本书的现代部分,但其早期章节对国际法概念的溯源,已经让我对“国际法”这个词有了全新的认识。我一直以为国际法是近现代才出现的产物,是国家间平等对话的必然结果。然而,作者的论述却让我意识到,其根基可以追溯到更遥远的古代,从早期城邦之间的条约,到宗教和道德原则在处理跨国事务中的作用。 我尤其对书中关于“文明”与“野蛮”界定的探讨感到兴趣。在古代世界,国家之间的交往往往伴随着一种内在的自我中心主义,他们倾向于将自己视为“文明”的代表,而将其他国家视为“野蛮”或“异教徒”。这种观念如何影响了早期国际交往的准则,以及这种影响在后来的国际法发展中留下了怎样的印记,这些都是书中值得深入挖掘的议题。它迫使我反思,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普适性国际法,在多大程度上摆脱了这种历史性的偏见。
《国际法发达史》这本书,在内容的处理上,呈现出一种“宏大叙事”与“微观分析”相结合的特点,这让我非常欣赏。它既能勾勒出国际法发展的大致轮廓,又能深入到具体的历史事件和法律条文进行剖析。我特别对书中对于“国际法的解释权”这一问题的早期探讨感到好奇。 在缺乏统一的国际司法机构的时代,不同国家如何看待和解释国际法的原则?这些解释上的分歧,又如何影响了国际关系的走向?书中对于诸如《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等关键性事件的解读,让我看到了不同国家和学派在解释国际法时的不同立场和策略。这种对“解释权”的关注,让我意识到,国际法的生命力不仅仅在于其规则本身,更在于这些规则如何被理解、被适用,以及如何在中国这个复杂的国际舞台上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