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世纪之交的文坛上空,七十年代后的大旗高高飘扬,一群“美女作家”红透了半边天。相形之下,另半边天不免黯然失色。虽然有哥们穷喊“七十年代后也有男人”,但所谓作家必须用作品来说话,口号喊得再响也变不成惊雷,况且雷声大还雨点小呢! 在这篇小说里就讲述了这么一群介于主流和非主流之间的另类青年的故事……内容提要青春,原本就是叛逆的!所以我们蹦迪、泡吧、上网、扮酷……但偶尔“出轨”之后,我们仍然会自觉不自觉地回到正常轨道,融入主流社会。 自小,大人就说我们是“幸福的一代”。的确,我们70年代中后期出生的这批人,在物质生活上没吃过什么苦,文化生活也不像上辈人那样贫乏。但我总感觉在精神上,我们是“压抑的一代”。我们成长在一个充满竞争和规矩的年代,青春的能量只能在规定的界线内释放,我们生于80年代的弟弟妹妹们更是如此。我们没有经历过爷爷辈“革命万岁”的热血时代;亦没有父辈们“造反有理”的狂热青春期;甚至没有哥哥辈“改革先锋”的火热年华。我们只能按部就班地上学上班,承受着升学和就业的巨大压力及物欲横流的诱惑,承受着“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目录第一章:午夜迪厅第二章: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第三章:我们同居吧第四章:网上情人第五章:流浪的小狗第六章:披着狼皮的羊第七章:回家的路有多长尾声:最后的狂欢节后记:其实我并不“酷”作者介绍尘冰,原名陈冰,1976年12月生于鄂东长江之浜,在滨城大连当过四年水兵。现居上海,从事编辑记者兼营酒吧,16岁在《中国青年报》发表处女作,已出版散文集《迷彩年华》,诗集《世纪末行吟》。文摘午夜2时,半梦半醒的城市里,最沉醉又最清醒的是我们这群在迪厅里狂欢的年轻男女,他们称我们为“新新人类”但我们并不在乎别人的眼光。 我们永远精力旺盛,午夜时分更是我们精力和体力的最佳时刻。每个夜晚,都是我们的狂欢节。就说本人吧,白天在一家公司做着规规矩矩的小白领,半夜经常来到“精灵迪吧”——这座城市里最热闹的迪厅,发泄自己过盛的精力。 今夜不知为什么,才跳了不足一个小时我竟感觉有点累了,也许是白天加班的缘故吧。于是,我停下舞步坐到迪厅角落的一张小桌旁向待者招手要了一杯百威啤酒,边喝边欣赏着池里的人群。迷离的灯光下,一群衣着时髦发型前卫,嘴嚼口香糖眼神飘忽的男女在不断的扭动中发出阵阵尖叫声…… “萧哥,怎么不跳了?”一位染发,穿黑色紧身衣,象美女蛇一样扭动着的女孩子远远地冲我喊道。 “累!”我懒洋洋的回答。 “是吗?我还以为你永不言累呢?”女孩边说边踏着舞步向我这一角靠过来。到了桌旁,随手操过我刚喝过一半的啤酒,嘟嘟地灌了两口,身子依然随着强劲的旋律扭动着。 女孩叫阿媚一位大三学生,但浑身上下没一点妩媚女人味,反而从里到外透出一种酷劲,穿很时尚的服装,化挺另类的淡妆,喝酒抽烟比男孩子还爽。有一次我同她开玩笑说阿媚叫起来就象阿妹,她便难得认真地提出要同我拜把子认我做大哥,并且从此还挺象那么回事地关心着我甚至闹着要在她的同学中给我介绍一位女朋友,但我总是一笑了之。包括阿媚在内,没有人知道我喜欢一个女孩子已有八年之久了,这件类似琼瑶剧情节的事发生在我身上,说出来不仅别人难以置信就连我自己也感到奇怪,在快餐爱情盛行的现代社会,我的情感恐怕没人能够理解甚至只会让人笑话,尤其是在我这群迪友当中,也许,我骨子里和这些以另类青年自居的迪友们并非同类。虽然我溜冰蹦迪喝酒,偶尔也装扮得很反叛很前卫,但我从不游戏人生玩世不恭,说白了,我是一个双面人,从小到大总在传统与现代的交接线上打滚,一方面极力想做乖孩子好学生积极上进的热血青年,一方面又常觉得压抑和沉重,不得不借蹦迪等方式来寻求发泄和解脱。 “嗨,老土,你今儿怎么啦?”阿媚刚离开,身后又有人拉起我的手臂,“别胡思乱想了,接着蹦!”不用回头,我就知道是“石头”。石头系别名,因为他姓石,正如我名叫萧尘,不少朋友便喊我“老土”。我,石头,还有小同,木子四人合租一套两室一厅的白领公寓,虽然不在一起上班
尘冰,原名陈冰,1976年12月生于鄂东长江之浜,在滨城大连当过四年水兵。现居上海,从事编辑记者兼营酒吧,16岁在《中国青年报》发表处女作,已出版散文集《迷彩年华》,诗集《世纪末行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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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是它的“气场”。它自带一种很强烈的、几乎是物理性的压迫感,那种“喧嚣”并非指噪音的大小,而是指信息过载、社会期待和自我要求堆积起来的无形重压。作者对这种现代困境的捕捉非常精准,笔触犀利而不失温度。我特别喜欢他塑造的那种“旁观者”形象,主角似乎永远站在人群的外围,用一种近乎疏离的目光审视着一切,既是局中人,又是局外者。这种视角让他能看到常人难以察觉的细节和讽刺。比如他对职场上那些空洞的、流行术语的描绘,简直入木三分,让人会心一笑,笑声中又带着一丝苦涩。这本书成功地将个体的迷茫放置在一个巨大的、运转不息的社会机器背景之下,让读者真切地感受到“个体”的渺小与坚韧。它不是一本励志书,它只是诚实地呈现了挣扎本身的美丽。读完之后,我感觉自己好像刚刚经历了一场漫长而深刻的心理按摩,虽然过程有些酸痛,但结束后却感到了一种莫名的释然。
评分坦白说,这本书的结构相当跳跃,初看之下,可能会让人觉得有些摸不着头脑。叙事线索并非是传统意义上的“起因-经过-结果”,而是像音乐的变奏,在不同的时间点和记忆碎片之间来回切换。起初,我有点焦虑,担心自己抓不住主线,但坚持读下去后,我开始欣赏这种非线性的美感。作者似乎想表达的是,生活本身就是这样,记忆和现实混杂在一起,回忆的片段往往比正在发生的事情更清晰、更有力量。这种叙事上的“不规则”,反而营造出一种非常真实的、破碎的美感。这种破碎感,不是指内容混乱,而是指那种生命体验的真实质感——我们都是被无数个闪回和预感拉扯着前进的。特别是当两个看似毫不相干的场景,在最后突然通过一个共同的情绪锚点联系起来时,那种豁然开朗的感觉,非常过瘾。这本小说教会我,有时候,最深刻的理解需要我们放弃对“顺序”的执念。
评分这本书的对话场景写得极具张力。不同于那些直白地解释人物想法的对话,这里的交流往往是“言不由衷”的艺术展现。角色的真正意图,往往隐藏在他们没有说出口的话语之间,或者在那些重复的、毫无意义的寒暄背后涌动。我注意到,作者非常擅长运用停顿和省略号,这些标点符号在他们口中,比任何长句都更有分量。有时候,两个人明明面对面坐着,但空气中流淌着巨大的鸿沟,那种无声的较量和试探,比激烈的争吵更令人窒息。这让我联想到现实生活中很多尴尬而重要的时刻,我们努力地想要沟通,却总是因为恐惧、傲慢或疲惫而错失良机。这本书的语言风格在这一点上达到了极高的境界——用最简洁的词汇,构造出最复杂的人际关系图谱。它迫使你不仅要听角色“说了什么”,更要解读他们“没有说什么”,这是一种非常高阶的阅读体验,也使得角色的立体感跃然而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评分这本书,说实话,一开始被封面吸引了,那种带着点迷蒙、有点潮湿的色调,让人联想到城市里某个被遗忘的角落,或者深夜里一个人在街上游荡的感觉。刚翻开没几页,就被作者的叙事节奏抓住了。它不是那种急吼吼地把故事抛出来的类型,更像是在你耳边低语,把一个个零散的画面、一些细微的情绪碎片慢慢拼凑起来。我特别喜欢他对环境的描摹,那种细腻到能让你闻到空气中味道的文字,比如老旧公寓楼里常年挥之不去的烟味和霉味,又或者是雨后柏油路面上蒸腾起来的热气。主角的心境变化,也跟这些环境描写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他像一块被冲刷的鹅卵石,棱角逐渐被生活磨平,但又在某些不经意的瞬间闪烁出坚硬的光芒。读着读着,我发现自己似乎也陷进去了,开始对周遭的普通事物产生一种新的好奇心,思考那些我平时会忽略掉的、藏在喧嚣之下的“沉寂”。这本书的魅力就在于,它不给你一个明确的答案,而是提供了一片让你沉浸其中,自己去寻找共鸣的广阔空间。
评分这本书的文字密度非常高,每一句话都好像经过了精心的打磨和斟酌,初读时,我甚至需要放慢速度,像品尝一道复杂的菜肴一样,细细咀嚼其中的滋味。我印象最深的是作者对人物内心独白的刻画,那种近乎哲学思辨的深度让人震撼。他没有用大段大段的理论说教,而是通过一系列富有象征意义的场景和对话,将存在主义的困惑、现代人的疏离感展现得淋漓尽致。举个例子,其中有一段描写主角在拥挤的地铁车厢里,观察着身边每一个低头看手机的陌生人,那种强烈的对比——身体的紧密接触与精神上的天涯海角——简直是神来之笔。这种写作手法,让我想起一些欧洲文学大师的作品,它要求读者必须全神贯注,稍微走神,可能就会错过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或者隐藏的线索。读完一个章节,我常常需要停下来,在脑子里回放刚才读到的内容,理清那些交织的情感和意象。这绝对不是一本用来消磨时间的轻松读物,它更像是一场对精神世界的深入探险。
评分半梦半醒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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