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導 論 第一節 選題背景和意義 一 公司治理作為一個課題 二 最初的選題與選題的深化 三 選題的意義 第二節 研究現狀評述 一 股權結構作為公司治理的一個命題 二 所有與經營分離作為公司治理的一個前提 三 公司機關權力構造 四 中國公司治理法律構造的缺陷 五 職工參與製度與公司治理 六 內部人控製作為公司治理一個命題的含義 七 少數股東保護問題 八 比較公司治理研究 第三節 研究的主要思路、內容和框架第二章 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的基本命題:重讀兩種模式的理論邏輯 第一節 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的基本命題 第二節 分散股權結構下公司治理的基本命題 一 Berle和Means及其後繼者:所有與控製分離的邏輯 二 所有與控製分離的公司治理命題與理論 三 英美關於公司治理改革的報告及其改革措施 四 小結 第三節 集中型股權結構:不同的公司治理邏輯與命題 一、概述 二 集中股權結構作為全球的主導模型:幾項實證研究之討論 三 集中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的基本命題 四 集中股權結構下公司治理之完善:兼論與關英模式之相關性 第四節 中國公司的股權結構及其治理問題 一 中國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特徵 二 中國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命題與應對措施第三章 公司機關權力構造的理想與比較法分析 第一節 公司機關權力構造的法理論 一 公司權力的來源 二 責任形式對公司所有與經營分離的影響 三 公司的人閤性與資閤性理論 四 愛森伯格的理論 第二節 公司機關權力構造的法律分析:從人閤企業到資閤企業 一 概述 二 人閤企業的經營與監督法律分析 三 股份公司機關構造的邏輯與理想:與人閤公司之比較 第三節 股份公司經營機關的法構造:董事會中心主義的兩個法律模型及其意義 一 關於股東會中心主義與董事會中心主義的討論 二 美國法上的董事會中心主義:一個分散股權結構下的法律模型 三 德國法上的董事會中心主義:一個集中股權結構下的法律模型 四 小結 第四節 股份公司經營監督機關的法構造:美國模型、德國模型與東亞模型的比較法研究 一 股份公司經營監督法框架與立法模式 二 美國公司監督法模型 三 德國股份公司經營監督法構造:一個集中股權結構下的法律模型 四 韓國、日本和中國颱灣地區股份公司監督法 比較及與德國模型的再比較 第五節 集中股權結構下中國公司機關構造之問題與對策 一 對中國公司法律應對治理問題的一個評估 二 結論第四章 資本多數治理之修正:從少數股東保護之公司治理命題展開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資本多數決濫用的預防 一 股東錶決權迴避製度 二 小股東權利的行使與保護 三 特彆多數決 第三節 資本多數決濫用之救濟 一 股東大會決議之訴 二 股東派生訴訟 第四節 小結第五章 控製股東義務比較研究 第一節 引言 第二節 控製股東的義務:英國法上的考察 一 概述 二 股東投票權作為一種財産權 三 對多數錶決權的限製 第三節 控製股東的信托義務:美國法上的考察 第四節 控製股東信托義務的範圍 一 控製權的行使 二 控製股份的齣售 第五節 股東的忠實義務:德國法上的考察 一 概述 二 有限公司中的股東忠實義務 三 股份公司中的股東忠實義務 第六節 對控製股東誠信義務的一個評述 一 控製股東的涵義 二 控製股東是否承擔誠信義務 三 控製股東誠信義務的範疇 四 確立控製股東誠信義務的意義及其局限性第六章 比較公司治理與中國公司治理模式的選擇 第一節 引言 第二節 比較公司治理:趨同論及其批判 一 比較公司治理的分類學研究 二全球公司治理趨同論 三趨同論之批判 第三節 比較公司治理與中國公司治理改革的路徑選擇 一 比較公司治理的意義 二 中國公司治理改革之路徑選擇:第三條道路?第七章 結論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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