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金(Stephen King)为恐怖小说大师的代表。 斯蒂芬·金1947年9月21日出生于美国缅因州的波特兰一贫困家庭。在州立大学学习英国文学,毕业后因工资菲薄而走上写作道路。70年代中期声名渐起,被《纽约时报》誉为“现代恐怖小说大师”。自80年代至90年代以来,历年的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他的小说总是名列榜首,久居不下。他是当今世界读者最多的美国小说家。 1979年,在他32岁时,成为全世界作家中首屈一指的亿万富翁。斯蒂芬·金的作品超越于传统的恐怖小说,他不靠具体的意象来获得恐怖效果,而是通过对事件气氛的营造来震慑读者。
这个系列是斯蒂芬·金最负盛名的小说,他耗时三十余年才完成这部史诗般的奇幻巨著。据斯蒂芬·金披露:他是受了托尔金《指环王》的启示后才决定写这部历史上最长的通俗小说的。这个糅合了传奇、西部故事和奇幻等多种元素的系列多年来受到众多读者的追捧,在他漫长的创作过程中,许多读者一直在孜孜不倦地讨论书中令人琢磨不透的情节,还有狂热的“黑暗塔”迷写信恳求他揭晓谜底,甚至有人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恐怕等不到这个系列的最后一本出版,试图以此说服斯蒂芬·金提前将故事的结局透露给他。
《黑暗塔》的第一部《枪侠》,交代了罗兰作为一个“转换”了的世界的最后一名枪侠,最后逮住了那个黑衣人……一个他追踪了很久的巫师——至于多久我们不得而知。这黑衣人原来是一个名叫沃特的家伙,他荒称在昔日的世界转换之前曾与罗兰的父亲有过交情。
来自“中世界”的最后一位“枪侠”罗兰穿越荒野追踪他的死敌——黑衣人,途中他结识了一位美丽的女士爱丽丝和来自人间的小男孩杰克。最终罗兰同黑衣人狭路相逢,并抽取了预示了他未来命运的七张塔罗牌。很快他就要面临一个痛苦的抉择:他应该抓住黑衣人以取得关于“黑暗塔”的情报,还是挽救小男孩杰克的生命……
知道黑暗塔很久了,但是就是没有看到实体书。 这当口,除了个新版本,同时把全集出了个齐,就一口气买了回来。 当然,看是一本本看。 序言,讲到了关于这第一本的事,讲到了对它与不少改动,有那么一刻,我与想着是不是找找旧版本,看看那些改动在哪里,这么种好奇的冲动,大概...
评分作为一部史诗系列作品的第一部,《枪侠》显然是太嫩了点。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作者自己也说了,写这部小说时他还是一个青年作家,而且受到当时一些风气的影响,而最终修订时,为了保留原味,他并没有对文字做大的手术。 所以就好比一些我们现在看到的极为出色的...
评分古代笔记小说里的书生们总有诸多奇遇,让人生羡。 以唐人淳于棼为例,他素来贪杯,生日当天更在自家庭院大槐树下设宴豪饮,半醉间忽然就就好运临门,有紫衣使者来请,将他扶上马车,直驶入一处宫殿,然后便见丞相相迎,传旨说国君有意招他为驸马。淳于棼尚且迷糊,亦有惶恐,不...
评分因为大家都说这金的书很好看,到处都能看到黑暗塔系列,于是我就跟着去读了,刚刚读完枪侠,也是我读的这系列的第一本,老实说,读的很痛苦,完全不明白到底想说什么,最后黑衣人的话,涉及宇宙,无限,让我觉得很恐怖.
评分有一些书,一辈子你可能只能和某个人分享。《黑暗塔》,是你把我带进了这个迷雾的森林,也只有和你分享那最初的狂热与喜悦——想念一起的时光,Load。
多年前第一次读的时候囫囵吞枣,薄薄一本,老金想说的太多而且似乎还没想好该怎么说,现在却觉得光有这神秘废土氛围就够了
评分上班堵车一小时看完了。怎么说,就算是斯蒂芬·金,当年能整出来的也不过就是这种让读者都为他害臊的臭狗屎,这么一想就觉得还挺励志的。另外,他对老男人+小男孩这种固定冒险组合的执着,已经强烈到了让我怀疑他性向的地步……
评分老金不适合写奇幻,真的
评分故弄玄虚の无聊故事(看一半还以为要开BL线了结果也并没有……心累
评分老金不适合写奇幻,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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