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制史研究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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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中国法制
作者:李启欣
出品人:
页数:0
译者:
出版时间:1900-01-01
价格:28
装帧:
isbn号码:9787800836619
丛书系列:
图书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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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比较宪政史论纲》图书简介 核心议题: 本书聚焦于近代以来,世界主要国家宪政制度的演进脉络、核心特征及其相互影响,旨在通过跨国、跨时空的比较视野,深入剖析不同法域下宪政理念的本土化实践与张力。全书摒弃孤立的法律条文分析,转而深入探究支撑宪政实践的社会结构、政治文化和历史偶然性。 第一部分:宪政起源的谱系与断裂 本部分追溯了西方宪政思想的源头,但着重于对其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变异”进行考察。 第一章:罗马法传统的现代回响与局限 本章不满足于一般史料对《民法大全》的介绍,而是探讨了罗马法中的“公法”概念如何在中古晚期和近代早期被重新发现、重塑,并最终被用于构建现代主权国家的合法性基础。重点分析了罗马法对“成文法优越性”的潜在贡献,以及其在限制王权过程中被“改造”或“架空”的细节。特别关注了近代早期欧洲大陆国家中,罗马法与日耳曼习惯法在构建早期宪政结构时的复杂互动,揭示了这种“回响”并非简单的继承,而是充满策略性的政治选择。 第二章:英国宪政的“偶然性”与“渐进性” 着重剖析了1688年“光荣革命”的真正代价与内在矛盾。本书认为,英国宪政的成熟并非一蹴而就的哲学胜利,而是权力精英之间妥协的产物。详细考察了《大宪章》的精神如何被反复诠释,直至其被赋予现代民主的含义。分析了议会主权原则的建立过程,包括对行政权力的驯服并非通过一部明确的宪法文本,而是依赖于财政控制和司法审查的萌芽。本章特别引入了对英国“未成文宪法”的批判性研究,探讨其在面对20世纪社会变革时的适应性与内在紧张。 第二章:大西洋彼岸的“激进共和”试验 本章聚焦于美国革命。不同于传统叙事,本书深入分析了制宪会议期间联邦党人与反联邦党人之间的深刻意识形态分歧,特别是关于“多数人暴政”的恐惧如何塑造了权力制衡的复杂结构。详细解读了《权利法案》的起草过程,揭示了其在当时特定历史背景下对公民自由的界定,并与当代人权标准的差异。更重要的是,本书对联邦制(Federalism)的演变进行了细致的辨析,探讨了州权与联邦权力的动态平衡如何成为美国宪政实践中持续的驱动力。 第二部分:大陆欧洲的宪政理性与革命冲击 本部分主要探讨了以法国为代表的大陆国家,如何在启蒙思想的直接影响下,试图通过激进的、理性的设计来建立全新的宪政秩序,以及这些尝试如何反复遭遇失败和倒退。 第三章:法国大革命:从启蒙理性到恐怖统治 本章对《人权宣言》的哲学基础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强调了其天赋人权观念与洛克、卢梭思想的关联。然而,重点分析了革命进程中,对“公意”的极端化解释如何导致了对个人自由的压制。通过比较1791年、1793年和1795年法国不同宪法的文本,展示了理性设计在面对现实政治冲突时的脆弱性。探讨了拿破仑的崛起,如何标志着对革命理想的一种“实用主义”的背离,即在效率和稳定面前,宪政形式退居次要地位。 第四章:德意志的“自上而下”的宪政整合 本书对19世纪德意志邦国的宪政发展采取了独特的视角,即“容克贵族的现代性收编”。详细考察了1848年革命的失败,以及普鲁士在俾斯麦主导下,如何建立起一种“非对称”的宪政结构——表面上拥有议会,但权力核心高度集中于君主和官僚体系。分析了《德意志帝国宪法》中“帝国权力”与“邦国权力”的复杂交织,及其为威权主义留下的制度空间。 第三部分:非西方世界的宪政移植与本土化困境 本部分将视野扩展至非西方国家,考察了在面临西方压力和内部现代化需求的双重驱动下,宪政概念是如何被“引进来”并被“本土化”的过程。 第五章:日本明治维新的“选择性移植” 本章详细分析了日本在学习西方宪政过程中,对德国模式的偏爱。考察了《明治宪法》如何巧妙地在维持天皇神圣性的同时,构建了一个看似现代的议会框架。深入研究了天皇作为“主权者”的特殊地位,及其在实际政治操作中如何凌驾于议会和内阁之上。本章旨在揭示,在特定文化和历史背景下,宪政的形式和内容如何被改造,以服务于国家统一和现代化目标。 第六章:新兴国家的“发展型”宪政模式 本章聚焦于二战后部分新兴独立国家(如印度、拉丁美洲部分国家)的宪政实践。探讨了在经济发展优先于政治自由的背景下,宪政如何被工具化。分析了紧急状态条款、总统权力膨胀等现象,是如何在追求国家快速发展和稳定的口号下,限制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本书认为,这种“发展型宪政”往往在短期内牺牲了制衡机制的有效性,为后来的威权回潮埋下了伏笔。 结论:宪政的动态平衡与未来挑战 本书总结认为,没有一种“理想”的宪政蓝图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宪政的生命力在于其对历史遗产的吸收、对社会现实的适应以及在权力制衡中的动态张力。真正的宪政研究,必须超越文本的表面,直面不同社会在追求稳定、效率与自由之间的永恒抉择。本书最后对全球范围内民粹主义抬头背景下,既有宪政框架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审慎的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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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研究文选》中关于大陆法系(尤其是法国民法典)的历史考察,是我一直非常感兴趣的领域。作者以其严谨的治学态度,将这一宏大的主题分解得既全面又深入。我被作者对法国大革命及其法律改革的精细描绘所吸引。大革命的理念,如自由、平等、博爱,如何在法律领域得到体现,以及如何摧毁旧有的封建法律体系,作者都做了详尽的阐述。我尤其赞赏作者对《法国民法典》(Napoleonic Code)的深入解读。这部法典的诞生,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汇编,更是近代理性主义法律思想的集中体现。作者从法典的编纂过程、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让我对法典所蕴含的自由契约、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等理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例如,法典对合同自由的强调,以及其对私有财产保护的严格规定,都反映了那个时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同时,作者也并非一味赞扬,他客观地指出了法典在某些方面可能存在的局限性,以及其在不同历史时期所面临的挑战。我更欣赏的是,作者能够将法典的意义置于更广阔的国际视野中进行考察。法国民法典对欧洲乃至世界各国的法律体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作者通过梳理其传播路径和本土化过程,展现了法律思想的跨文化交流和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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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探寻不同文化背景下法制演变的路径,《外国法制史研究文选》在这方面给予了我极大的满足。作者在论述英美法系的发展时,其独到的见解让我耳目一新。我尤其赞赏作者对“判例法”核心地位的深入挖掘。在许多读者看来,判例法似乎只是法律的一种形式,但作者却通过大量的历史案例,生动地展现了判例法是如何在解决具体纠纷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规则。他分析了“遵循先例”原则的确立过程,以及它如何保证了法律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同时,我也对作者关于“衡平法”的阐述留下了深刻印象。衡平法作为对普通法僵化原则的一种补充和修正,其产生的背景、发展过程以及与普通法的相互作用,都被作者梳理得条理清晰。衡平法所倡导的公平、正义原则,在许多案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展现了法律的灵活性和人文关怀。此外,书中对美国宪法制定及其演变的研究,也让我受益匪浅。作者不仅分析了美国独立战争的历史背景,更深入探讨了制宪过程中不同派别的争论,以及宪法中所蕴含的分权制衡、联邦主义等核心理念。他对宪法解释的演变,特别是最高法院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分析,让我看到了法律在适应社会变迁中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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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研究文选》所呈现的法制史研究的多样性,让我对不同文明的法律传统有了更深的认识。作者在书中关于伊斯兰法、印度法等非西方法律体系的论述,为我打开了全新的视角。我被作者对伊斯兰法的严谨分析所吸引。伊斯兰法不仅仅是宗教教义的体现,更是具有深远历史影响的法律体系。作者从《古兰经》和圣训的渊源,到各种法学派别的形成和发展,再到其在不同穆斯林国家中的实践,都做了细致的介绍。我尤其欣赏作者对伊斯兰法“沙里亚”的解读,它涵盖了个人行为、家庭关系、商业交易乃至刑罚等方方面面,展现了其完整性和系统性。同时,我也对作者关于印度法的论述感到新奇。印度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多元文化传统的国家,其法律体系也呈现出独特的复杂性。作者对印度教法、伊斯兰法以及英国殖民时期法律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我更欣赏的是,作者能够将这些不同的法律传统置于全球化和现代化的语境下进行考察,探讨它们如何应对现代社会的挑战,以及如何在传承与变革中找到平衡。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法制史的研究不应仅仅局限于西方,而应展现出世界各民族、各文明在法律发展道路上的多元探索和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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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研究文选》在梳理日本法律近代化历程方面,为我打开了新的视野。作者以其严谨的学术研究,揭示了日本如何在西方列强的压力下,通过学习和改造西方法律,实现了自身的法律体系的现代化。我被作者对明治维新时期法律改革的细致描绘所吸引。在这一时期,日本积极引进西方先进的法律制度,例如,模仿法国、德国等国家的民法、刑法、商法等。作者通过对比不同国家法律对日本的影响,以及日本如何根据自身国情进行选择和改造,展现了法律制度移植的复杂性和创造性。我尤其欣赏作者对日本民法典编纂过程的深入分析。这部法典的出现,标志着日本近代法律体系的初步建立。作者不仅分析了法典的结构和主要内容,更深入探讨了其背后所蕴含的日本传统文化和社会观念的影响。例如,对家庭、亲属等关系的规定,既有西方民法的影响,也保留了日本本土的特色。同时,我也对作者关于日本法律在20世纪的演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从战后美国的占领和法律改革,到日本社会经济发展对法律提出的新要求,作者都进行了细致的梳理。这让我看到了法律在不同历史阶段所面临的挑战和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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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外国法制史研究文选》中关于俄罗斯法制史的探讨,感到十分新颖和有启发。作者以其独特的视角,将俄罗斯那波澜壮阔的法律变革历程,栩栩如生地呈现在我面前。我被作者对俄国彼得大帝改革时期法律的梳理所吸引。在那个充满变革的时代,彼得大帝为了实现俄罗斯的现代化,积极引进西方的法律制度和行政管理模式。作者详细阐述了这一时期法律改革的特点,例如,在民事、刑事、行政等领域都进行了大量的立法和制度调整。我尤其欣赏作者对俄国19世纪法律改革的分析。在亚历山大二世时期,俄国进行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改革,例如,废除农奴制、建立陪审团制度、改革司法程序等。这些改革不仅对俄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使其法律体系更加接近欧洲主流。作者通过对比不同改革措施的成效和影响,展现了法律改革的复杂性和挑战性。同时,我也对作者关于苏联时期法律的论述感到震撼。苏联作为一个以马克思列斯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法律体系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着本质的区别。作者深入分析了苏联法律的特点,例如,强调法律的阶级性、国家所有制等,以及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运作方式。我更欣赏的是,作者能够客观地评价苏联时期法律的成就和局限性,以及其对后苏联国家法律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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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对法律历史充满浓厚兴趣的读者,我一直渴望能找到一本真正能够深入浅出地剖析外国法制史的著作。当我偶然翻阅到《外国法制史研究文选》时,我内心充满了期待。这本书的封面设计简洁而庄重,散发着一种学术的厚重感,让人一看便知其内容非凡。迫不及待地翻开扉页,我立刻被其严谨的学术态度和精炼的文字所吸引。作者对于古代罗马法系的梳理,不仅详尽地介绍了其渊源、发展脉络,更深入探讨了罗马法对后世西方法律体系产生的深远影响。从《十二铜表法》的朴实无华,到查士丁尼《国法大全》的集大成,每一个环节都展现了作者扎实的功底和对历史细节的精准把握。我尤其欣赏作者在分析罗马法精神时,那种抽丝剥茧的洞察力,能够将看似复杂的法律条文背后所蕴含的社会结构、政治思想以及伦理观念清晰地呈现出来。例如,对于“公法”与“私法”的界定,以及“所有权”、“契约”等核心概念的演变,作者都做了极为详尽的阐述,让我对罗马法作为“法律的祖宗”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作者并没有止步于对宏观框架的介绍,更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生动地展现了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读完这部分内容,我感觉自己仿佛穿越回了那个辉煌的时代,亲身感受着罗马法律的智慧与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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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外国法制史研究文选》中的部分内容,尤其是在中世纪欧洲法律转型时期的论述,感到尤为震撼。作者以其敏锐的学术触角,将目光投向了那个动荡而充满变革的时代。他深刻剖析了日耳曼法与罗马法在相互碰撞、融合过程中所产生的复杂影响,以及基督教教会法在这一过程中的独特作用。我被作者对封建采邑制度下法律关系的描写所深深吸引。那种基于土地占有和人身依附关系形成的法律秩序,与我们现代社会以国家权力为核心的法律体系截然不同。作者通过生动的笔触,还原了那个时代法律的碎片化、地方化特征,以及等级森严的社会结构如何在法律制度中得到体现。特别是对于“习惯法”的深入研究,作者展现了其独特的视角。他指出,在缺乏成文法权威的时代,长期形成的、被社会成员普遍接受的习惯,才是维系社会秩序的关键。作者通过对不同地区习惯法的比较研究,揭示了欧洲各国在法律发展道路上的多样性,以及这些习惯法如何为后来民族国家的法律体系奠定基础。我尤其欣赏作者对“教会法”的独特解读。它不仅仅是宗教领域的法律,更对私法、刑法等领域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例如,关于婚姻、继承等方面的规定,都深深烙印着教会法的痕迹。作者的分析让我意识到,理解中世纪的法律,必须跳出单纯的世俗法律框架,将教会的影响力纳入考量,才能获得更全面、更准确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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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外国法制史研究文选》中关于德国法制史的探讨,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作者以其深厚的学术功底,将德国法律从复杂的分裂状态走向统一的过程,以及其独特的理论特征,清晰地展现在读者面前。我被作者对19世纪德国法学思潮的分析所吸引。在德国,法学研究历来以理论性、思辨性著称,作者深刻剖析了历史法学、概念法学等重要学派的观点,以及它们如何塑造了德国法律的发展方向。例如,萨维尼所倡导的“历史法学”观点,强调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这种思想对德国法律的本土化和民族认同感起到了重要作用。我也对作者关于《德国民法典》(BGB)的详尽论述感到震撼。这部法典以其精巧的结构、严谨的逻辑和高度的体系性,被誉为“20世纪的法律杰作”。作者不仅分析了法典的编纂过程,更深入探讨了其基本原则,例如,对“意思自治”原则的强调,对“权利”概念的精确界定,以及其独特的“一般条款”设计。这些都体现了德国法学严谨、抽象的风格。我尤其欣赏作者对德国法典中“债法”部分的研究,它以其清晰的分类和周延的规定,为合同法理论的发展树立了典范。同时,作者也客观地分析了德国法律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演变,例如,魏玛共和国时期的宪法挑战,以及纳粹时期法律的异化,这些都让我对法律的社会功能和政治影响有了更深刻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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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研究文选》中对于近代早期欧洲国家法律制度的演进,其分析的深度和广度令我印象深刻。作者并没有将这一时期简单地视为罗马法的“复兴”,而是敏锐地捕捉到了新的时代特征和法律思想的萌芽。我对作者关于“君权神授”理论如何影响法律制定和执行的论述,感到茅塞顿开。在民族国家逐渐形成的过程中,君主权力日益集中,法律也随之成为君主意志的体现。作者详细阐述了中央集权化趋势如何推动了法律的统一和规范化,例如,君主发布的敕令、判例汇编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碎片化的习惯法。我特别欣赏作者在讨论“自然法”思想兴起时的分析。洛克、格劳秀斯等思想家提出的天赋人权、契约精神等理念,不仅是对君主专制的回应,也为现代法治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奠定了基础。作者通过对比不同学者的观点,揭示了自然法理论在反对封建特权、倡导理性主义法律方面的作用。此外,书中对早期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分化发展的描述,也让我对英法等国的法律传统有了更清晰的认知。作者通过对不同国家在立法模式、司法程序、法律教育等方面的细致比较,揭示了这些差异的根源及其历史演变。例如,普通法系强调判例的作用,而大陆法系则更倾向于通过系统性的法典来规范法律。读完这部分内容,我对近代早期欧洲法律的多元化和创新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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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研究文选》中关于中国法制史的研究,我感到尤为亲切和有意义。作者以其广阔的国际视野,将中国古代和近现代的法律制度置于世界法制史的大背景下进行考察,让我对我们自身的法律传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我被作者对中国古代封建法系的梳理所吸引。作者并没有将中国法律简单地视为“落后”,而是深入分析了其独特的历史发展逻辑和思想渊源。例如,他对儒家思想、法家思想等对中国法律形成的影响,以及“礼法结合”的特点进行了细致的阐述。我尤其欣赏作者对中国古代刑法的研究,特别是对“五刑”的分析,以及律、令、格式等不同法律形式的演变。这让我看到了中国古代法律的精细和复杂。同时,我也对作者关于中国近代法律的转型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从晚清时期的“变法图强”到民国时期的法律改革,作者详细梳理了中国法律如何受到西方思想和制度的影响,以及如何试图建立现代化的法律体系。我更欣赏的是,作者能够客观地评价这些转型所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以及其对当下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例如,他对民国时期法律的引进和本土化过程的分析,让我看到了中国法律在吸收外来文明的同时,也努力保持自身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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