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欧盟普惠制方案概况
一、欧盟的由来
二、欧盟普惠制方案概况
第二章 欧盟新普惠制方案 (1999-2001年)
一、欧盟新普惠制方案简介
二、欧盟部长理事会第2820/98号条例
三、欧盟部长理事会第2820/98号条例附件一
产品敏感类别
第一部分 非常敏感产品
第二部分 敏感产品
第三部分 半敏感产品
第四部分 非敏感产品
四、欧盟部长理事会第2820/98号条例附件二
第一部分 第三条和第四条所述国家和行业产品清单
(待毕业的国家和行业产品清单)
第二部分 第三条所述国家和行业的定义
(有关毕业的标准)
五、欧盟部长理事会第2820/98号条例附件三
享受普惠制待遇的受惠国家和地区清单
六、欧盟部长理事会第2820/98号条例附件四
最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清单
七、欧盟部长理事会第2820/98号条例附件五
第七条涉及的国家清单
八、欧盟部长理事会第2820/98号条例附件六
实施第二十九条(3)所需考虑的因素
九、欧盟部长理事会第2820/98号条例附件七
最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受惠产品清单
十、欧盟部长理事会第2820/98号条例附件八
第九条(1)所述产品清单(热带林业产品)
第三章 欧盟原产地规则
一、欧盟原产地规则简介
二、欧盟委员会第46/1999号条例
三、加工工序清单
四、加工工序清单注释
第四章 欧盟进口产品普惠制税率
一、欧盟进口产品普惠制税率说明
二、欧盟进口产品普惠制税率
第一类、活动物和动物产品
第二类、植物产品
第三类、动 油脂及其分解制品;食用油脂;动、植物
蜡
第四类、肉、鱼、甲壳动物 软体动物及其它水生无脊
椎动物的制品
第五类、矿产品
第六类、化学工业及相关工业的产品
第七类、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第八类 生皮 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
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盛具;动物肠线(蚕胶
丝除外)制品
第九类、木和木制品;木炭;软木和软木制品;秸草
茅草或其它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制品
第十类 木浆及其它纤维原料的纤维素纸浆;纸或纸板
的回收品(边角碎料和废品);纸 纸板及其
制品
第十一类、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第十二类、鞋、帽、雨伞、阳伞、手杖、座凳式手杖;
鞭子、马鞭及其部件;加工过的羽毛及羽毛制
品;人造花卉;人发制品
第十三类、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制
品;陶瓷产品;玻璃和玻璃制品
第十四类、天然或人工养殖的珍珠、宝石及次宝石 贵金
属,用贵金属包镀的金属 它们的制品;仿制
首饰;硬币
第十五类、贱金属和贱金属制品
第十六类、机器及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及其部件;声音的
录制设备和重放设备;电视图像及声音的录制
设备和重放设备 及类似制品的零件和附件
第十七类、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第十八类、光学、照相和电影器材;计量、检验和精密仪
器;医疗和手术器械及设备;钟表;乐器;及
其零件和附件
第十九类、武器弹药;及其零附件
第二十类、杂项制品
第二十一类、工艺品 收藏品的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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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