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一、全球多邊條約
1925年《禁止在戰爭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氣體和細菌作戰方法的議定書》
1951年《國際植物保護公約》
1963年《禁止在大氣層、外層空間和水下進行核武器試驗條約》
1967年《關於各國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在內外層空間活動的原則條約》
1968年《不擴散核武器條約》
1971年《關於特彆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濕地公約》
1971年《禁止在海床洋底及其底土安置核武器和其他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條約》
1972年《禁止細菌(生物)及毒素武器的發展、生産及儲存以及銷毀這類武器的公約》
1972年《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産公約》
1973年《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1977年《禁止為軍事或任何其他敵對目的使用環境改變技術公約》
1979年《保護野生動物遷徒物種公約》
1979年《指導各國在月球和其他天體上活動的協定》
1985年《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
1987年《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濛特利爾議定書》
1989年《控製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
1990年《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濛特利爾議定書的調整和修正》
1990年《關於石油汙染的準備、反應和閤作的國際公約》
1991年《關於環境保護的南極條約議定書》
1992年《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1992年《生物多樣性公約》
1992年《跨界水道和國際湖泊保護和利用公約》
1994年《核安全公約》
1997年《聯閤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
二、區域多邊條約
1974年《保護波羅的海區域海洋環境的公約》
1978年《亞馬遜河閤作條約》
1979年《長程越界空氣汙染公約》
1979年《歐洲野生生物和自然生境保護公約》
1986年《南太平洋地區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公約》
1991年《越界環境影響評價公約》
三、雙邊條約
1983年《關於修改〈1978年美國和加拿大間大湖水質協定〉的議定書》(附《1978年美國和加拿大間大湖水質協定》)
198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保護候鳥及其棲息環境協定》
198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澳大利亞政府保護候鳥及其棲息環境的協定》
四、判例和法律谘詢意見
1991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關於美國限製金槍魚進口的專傢組報告》
1992年《有關瑙魯的若乾含磷土地的案件初步反對主張(簡介)(瑙魯訴澳大利亞)》
1995年《依國際法院1974年核試驗案判決第63段而提起的對情勢進行審查的請求(簡介)(新西蘭訴法國)》
1996年國際法院《關於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的閤法性的谘詢意見》(節選)
1997年《國際法院蓋巴斯科夫―拉基瑪洛大壩案衛拉曼特雷(Weeramantry)副院長的個彆意見書》
五、聯閤國大會文件
1972年聯閤國人類環境會議《人類環境宣言》
1982年《世界自然憲章》
1992年《裏約環境與發展宣言》
1992年《關於森林問題的原則聲明》
六、聯閤國機構文件
1978年聯閤國環境規劃署理事會《指導各國養護及和諧利用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傢共有自然資源的環境方麵行動守則》
1989年聯閤國環境規劃署理事會《關於化學品國際貿易資料交流的倫敦準則》
1991年聯閤國工業發展組織《關於對環境釋放生物體的自願行為準則》
1993年聯閤國環境規劃署理事會第17/25號決議《關於製訂和定期審查環境法方案》
1996年聯閤國國際法委員會《國際法未加禁止之行為引起有害後果之國際責任條款草案》
七、其他國際組織文件
1991年經濟閤作與發展組織(OECD)理事會《關於在環境政策中使用經濟手段的建議》
八、其他國際文件
1991年《發展中國傢環境與發展部長級會議北京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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