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芒丝》是司汤达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主人公奥克塔夫出身贵族家庭,才貌超群,是上流社会里的出色人物。但他落落寡欢,对周围环境难以忍受,只有表妹阿尔芒丝是红颜知己。阿尔芒丝是个被收养的孤儿,性格坚强,与贵族上流社会格格不入。奥克塔夫与阿尔芒丝由于情投意合而彼此相爱。后来奥克塔夫经济地位发生变化,从而引起两人的爱情波折。奥克塔夫的母亲弥合了他俩的裂痕。但婚后不久,奥克塔夫听信了别人对阿尔芒丝的诽谤,离家出走,在前往希腊途中,因痛苦失望而服药自尽。
不说那个字 糜鹿/麋鹿 阿尔芒斯这名字很吊人胃口,我总把它想象成芒果。一个深度成熟充满甜汁与营养的女孩子。芒果淡黄色,儿子最喜欢吃,七八元一斤,一斤四五只。看这小说时天下着小雨,今年的倒春寒真厉害,春天里居然冷得象深冬一样。丈夫不知怎的就感冒了...
评分 评分 评分我事情多读书很慢,2016年上半年开始读这本小说,陆陆续续读了好几个月。这本书上一个短评是2014年的,之前更早2011年,可见几乎不太受现在的青年关注。我一直在思考,许多书是否已经不合适宜了,再经典也有过时的时候。 爱的悲剧,看书名我们很容易会先入为主,...
评分不说那个字 糜鹿/麋鹿 阿尔芒斯这名字很吊人胃口,我总把它想象成芒果。一个深度成熟充满甜汁与营养的女孩子。芒果淡黄色,儿子最喜欢吃,七八元一斤,一斤四五只。看这小说时天下着小雨,今年的倒春寒真厉害,春天里居然冷得象深冬一样。丈夫不知怎的就感冒了...
读的过程还是挺开心的,司汤达的第2本吧,红与黑买了还没看。。感觉初中时期的我会对这个超级超级有共鸣,也能从中得到安慰。
评分一个“世纪病”患者的故事,主人公自始至终都在闹别扭,显得有些矫情
评分司汤达的美男子情结与修道院情结从第一部小说开始就很严重。那时的小说通篇都比较直白,偏偏主人公ED极其隐晦,需要想象力,不知是不是译者的问题。
评分写出了青年人热恋的心理狂热失去理智,爱的发狂,可直到译后记,我才知我擦是阳痿,尼玛,这人的形象在我心中愈发的伟大啊。如今,岁数大了,谁不怕啊,你要是认识伟哥就好了。大学的午后时光,司汤达这货还是可以的。
评分“天下的事情,没有比为自己辩白更难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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