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著作权法案例教程》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作者简介
目录信息
绪论
一、著作权的涵义
二、著作权的性质与特征
第一章 著作权的主体
第一节 作者
一、自然人作者
案例1 刘国础诉叶毓山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二、法人被视为作者
案例2 杜友良、王聘余、陈德彰、张任行、李琴心、
李道庸诉东方出版中心案
三、计算机程序开发者
案例3 成都迈普电器有限公司、花欣诉北京市泰勒
电子科技公司案
第二节 派生性著作权人
第二章 作品
第一节 作品的独创性
一、资料的使用与独创性
案例4 李淑贤、王庆祥就《末代皇帝的后半生》
诉贾英华案
二、文字作品的字数、篇幅与独创性
案例5 北京印象广告公司诉北京赛特购物中心侵犯
广告作品著作权案
案例6 王定芳诉上海东方商厦有限公司侵犯
广告语著作权案
三、编辑作品与独创性
案例7 康克俭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案
四、改编他人作品与独创性
案例8 冯雏音等八人诉三秦出版社、杜晓西侵犯
张乐平三毛作品著作权案
第二节 作品的类型及著作权归属
一、受法律保护的作品
(一)依作品存在的法定状态划分
案例9 北京中创皇之杰商用电脑系统有限公司诉青岛
海信电器公司、AT&T环球资讯
案例10 王继明诉王强华、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案
案例11 中国地图出版社诉气象出版社、刘勇民、
郁勃侵犯地图作品著作权纠纷案
(二)依作品的创作性质划分
案例12 梁培宽诉鲁薇娜和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案
(三)依作品的创作是否与作者完成其所在法人或
非法人单位的工作有关来划分
案例13 北京市首饰厂诉曾一兵、广东省珠海市翡翠
宝石首饰有限公司案
案例14 郑忠中诉格・柯鲁斯和中国环球租赁有限
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
案例15 郭永文诉中国工人出版社案
(四)依作者的人数划分
案例16 蒋权诉朱鹤洲侵犯著作权案
案例17王逸馥诉邓加荣、北京出版社侵犯合作作品
著作权案
(五)依作品的创作原因划分
案例18 潘崇伟诉’94国际少儿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侵犯著作权案
二、不受法律保护的作品
三、节目预报类作品的争议
案例19 广西广播电视报社诉广西煤矿工人报社电视
节目预告表使用权纠纷案
四、关于公权被剥夺者的作品
案例20 周丰一等诉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案
第三章 著作权
第一节 著作人格权
一、发表权
案例21梅忠恕诉上海蓝波高电压技术设备有限公司
侵犯著作权案
二、署名权
(一)意思表示与署名权
案例22 赵春霖诉张京先案
(二)改编作品与署名权
案例23 李建琛诉《经贸时代报》社、陈潮东案
(三)署名顺序与署名权
案例24 周桓诉董维贤、湖南文艺出版社案
三、修改权和保持作品完整权
案例25 陈立洲、王雁诉珠江电影制片公司和王进案
第二节 著作财产权
一、使用权
案例26 于耀中诉北京成象影视制作公司等侵犯
著作权案
二、使用权的类型
案例27 黄鸣诉中国美术家协会案
案例28 池莉诉上海电影制片厂、北京电影制片厂案
案例29 钱钟书、人民文学出版社诉胥智芬、四川
文艺出版社案
案例30 张泽宇诉北京电影制片厂侵犯导演署名权
等著作权案
案例31 张华勋、张扬诉华诚文化传播公司侵犯
导演署名权纠纷案
三、许可权
四、转让权
五、获得报酬权
第三节 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关系
案例32裴立、刘蔷诉山东景阳岗酒厂侵犯美术
作品著作权
案例33 杜琪诉广东今日(集团)有限公司案
第四章 邻接权(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第一节 邻接权(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概述
一、邻接权的涵义
二、技术进步与邻接权
三、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
第二节 邻接权(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中的版式、
装帧设计权
案例34 北京大地风广告公司诉北京兰飞广告
公司、北京文祥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案
第三节 邻接权(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中表演者的
权利
案例35 李婉芬、王中山、杨洁明诉北京电视
艺术中心音像出版社案
第四节 邻接权(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中的视听制品
制作者的权利
第五章 著作权的行使
第一节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一、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涵义与特征
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内容
案例36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诉王熙民、包阿华、
锦州市熙民环境艺术研究所设计制作
浮雕纠纷案
案例37 靳佩芬、深圳市海天出版社诉中国卓越出版
公司侵犯专有出版权案
案例38 大连音像出版社诉北京市海淀区音像艺术
服务社侵害录音带专有出版权纠纷案
案例39 张久宣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案
第二节 行使著作权的限制
一、合理使用制度
案例40 北影录音录像公司诉北京电影学院侵犯作品
专有使用权纠纷案
二、法定许可制度
三、强制许可制度
第六章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第一节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认定
一、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涵义与特征
二、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三、无过失责任问题
第二节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类型
案例41 美国沃尔特・迪斯尼公司诉北京出版社、
北京少年儿童出版社、新华书店总店
北京发行所案
案例42 叶水乔等29位作者诉华龄出版社案
案例43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商务印书馆
诉王同亿、海南出版社侵犯辞书作品
著作权案
案例44 胡公石诉文化艺术出版社、李传周著作权
侵权案
案例45 吴冠中诉上海朵云轩、香港永成古玩拍卖
有限公司案
第三节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 · · · · · (收起)
读后感
用户评价
坦白说,我最初对这类法律教材是抱持着一种“挑战”的心态去对待的,毕竟法律条文的枯燥是出了名的。但这本书,真的有点出乎我的意料。我特别关注了其中关于国际条约和国内法衔接的部分,这往往是国内许多教材会一带而过或者处理得比较模糊的地方。然而,这本书的作者似乎对这一块有着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他们不仅详细列举了《伯尔尼公约》和《TRIPS 协定》的核心精神,还巧妙地穿插了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案件时如何权衡国际义务与国内司法实践的案例分析。我记得有一个关于软件源代码保护的案例,书中分析得极其透彻,从技术演进的角度去解读法律的滞后性,并提出了建设性的观点。这种兼具宏观视野和微观剖析的写作手法,让我感觉作者的学术功底非常扎实,绝非泛泛之谈。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并非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一个动态的、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有机体。对于想要提升自己法律思维深度的人来说,这本书绝对值得一读再读,每次都会有新的收获。
这本书的封面设计很朴实,黑底白字,字体选择了那种比较沉稳的宋体,给人一种庄重和专业的初步印象。我是在准备一个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研讨会时偶然发现它的,当时急需一本能快速梳理核心概念的参考书。刚翻开目录,我就被它清晰的逻辑结构吸引了。作者显然在编排上花费了大量心思,将复杂的法律条文分解成了易于理解的章节,每一个主题的铺陈都显得循序渐进,从基础理论到具体应用,过渡得非常自然。例如,在介绍侵权认定标准时,它没有简单地堆砌法条,而是通过对比几个经典的判例,将抽象的“合理使用”边界描绘得具体可感。这种“理论+案例”的编排方式,对于像我这样更偏向实务操作的读者来说,简直是福音。它不像某些教科书那样晦涩难懂,而是更像一位经验丰富的导师,在你需要的时候,耐心地为你指点迷津。尤其值得称赞的是,书中的排版非常舒服,行距适中,注释清晰地标注在页脚,即便是长时间阅读,眼睛也不会感到疲劳。整体感觉是,这是一本为真正想搞懂法律精神而非仅仅应付考试而准备的工具书,实用性极强。
我是一个自由撰稿人,对于内容授权和衍生权利的界定一直感到头疼,特别是当涉及到新媒体平台的快速迭代时。市面上大部分书籍对这些新业态的反应总是慢半拍。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买了这本《著作权法案例教程》,我主要翻阅了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默示许可”的部分。这本书的厉害之处在于,它没有停留在理论推导,而是直接抛出了几个近五年内最高法或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标志性案例。比如,关于短视频平台“洗稿”行为的认定,书里详细还原了庭审的焦点和法官的裁判思路,分析了平台责任的边界在哪里。这对我处理未来的合作合同非常有指导意义。我甚至发现,书中对于“合理使用”的界定,在探讨到学术引用和商业评论时,提出的标准比我此前从律师那里得到的建议还要细致和全面。它让我清晰地意识到,在数字时代,权利的边界正在被重新划定,而掌握这些前沿案例的解读,是保护自身权益的关键。这本书的实用性,已经超越了教科书的范畴,更像是一本实战手册。
这本书的装帧和纸张质量,虽然不能算是奢华,但绝对是耐用的那种。我是一个习惯在书上做大量笔记和划线的读者,这本书的纸张厚度适中,墨水不会洇开到下一页,这对于我做学习整理至关重要。在内容上,我印象最深的是其对“邻接权”部分的处理,这块内容在很多著作权教材中常常是草草带过,或者混入其他章节,显得结构松散。然而,在这本书里,作者专门开辟了独立且详尽的章节来剖析录音制品权、表演权等邻接权的保护范围和例外情形,特别是针对流媒体服务商的二次传播责任的认定,提供了详尽的司法解释梳理。这对于身处内容制作行业的人来说,简直是救命稻草。它让我明确了,不仅仅是原创文本或音乐受保护,与之相关的表演者和录制者权益同样受到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以及如何正确引用他人的表演内容而不构成侵权。这本书的系统性和对细节的关注,体现了作者对著作权领域全貌的精准把握。
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这本书的叙述风格非常具有“批判性思维”的引导性。它不是简单地告诉读者“法律是这样规定的”,而是常常抛出一个反问句:“如果情况A变成情况B,法律会如何变化?” 这种设问的方式极大地激发了我去主动思考法律背后的伦理基础和立法意图。在介绍到侵权赔偿的计算方法时,它并没有满足于介绍法定赔偿的区间,而是深入探讨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著作权领域的适用困境,并引用了几个国外司法管辖区的经验作为参照。这种跨文化、跨制度的对比分析,无疑拓宽了读者的视野。我尤其欣赏作者对一些争议性话题的处理态度——保持中立,但提供足够的论据支撑各方观点,最终引导读者形成自己的判断。这种不把标准答案直接喂给读者的教学方式,对于培养独立思考的法律人来说,是极其宝贵的品质。读完后,我感觉自己对“公平”和“激励创新”这两个著作权法核心价值之间的张力有了更深刻的体悟。